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咨询
张伟律师

张伟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法律功底扎实,执业态度严谨,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纠纷案件及部分房产纠纷案件九百余件,包括公房、私房、宅基地上房屋拆迁、企业公司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张律师认为律师应当像一位斗士一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应当知道如何调和委托人的利益同真理和正义间的关系。

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一、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ctype":2,"value":"8cb1cb13495409230814ece28058d109b3de4929","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cb1cb13495409230814ece28058d109b3de4929?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为推动解决案例指导不规范、不及时、不系统、不一致和难检索等问题,更好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

据统计,人民法院案例库首批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其中继承纠纷案例4件。现福州律师蔡思斌将每个案例的裁判要点案例编号整理如下,欢迎转发分享。

1、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案例50号:李某、郭某阳诉郭某和、童某某继承纠纷案

【案例编号:2015-18-2-476-001 民事 继承纠纷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06.04.20 (2006)秦民一初字第14号 一审】

裁判要旨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不论该子女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2.如果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分割遗产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2、参考案例

陈某甲诉刘某甲、王某、武某、刘某乙、刘某丙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案例编号:2023-14-2-031-001 民事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2019.08.29 一审】

裁判要旨

1.在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出现诉讼主体竞合,诉讼地位冲突,直接代理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下,宜采用在诉讼中指定临时法定代理人的方式解决诉讼主体竞合问题,并实际参与诉讼。

2.在亲子关系或亲缘关系难以直接确认的情况下,对非婚生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子关系或亲缘关系可通过其提供的证据材料来推定,实现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同等保护。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证据材料包括公权力机关出具的证明(户籍证明)、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书证(出生证)、原始存档书证(自书信息)等。

3、参考案例

顾甲A、顾甲B、顾甲C诉顾乙B、顾甲D等遗嘱继承纠纷案

【2023-16-2-030-002 民事 遗嘱继承纠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18 (2020)沪民再11号 再审】

裁判要旨

1.我国《继承法》将附义务的遗嘱作为公民处分其遗产的一种重要方式列入遗产继承制度中,从法律上肯定了附义务遗嘱的地位和作用。案涉代书遗嘱为附义务遗嘱,亦属于附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该义务施加是单方意思表示,无需与对方协商,也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相对人只存在接受与不接受的选择权,义务具有强制性,如果相对人不履行义务,其享有的权利可能被撤销。

2.我国《继承法》等都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父母在遗嘱中明确由哪个儿女赡养是父母的自由,指定赡养人并不免除其他子女的赡养义务。对于立遗嘱人的赡养义务,出现了法定义务和遗嘱义务并存的情况。从义务性质来看,遗嘱义务应当具有优先性,而法定义务则具有兜底补充性。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对于遗产的处置要优先于法律的默示处置规则。因此,只有在遗嘱继承人无力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其余法定继承人方才承担赡养义务。从遗嘱制度的设立初衷来看,遗嘱制度旨在体现立遗嘱人的意愿,保护其对自有财产的支配权。从案涉遗嘱内容来看,立遗嘱人之意愿并非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对其承担赡养义务。从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来看,其余两位非遗嘱继承人未获得继承收益,如仍让其负担丧葬费不符合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而四位遗嘱继承人所负担的遗嘱义务亦明显小于其所享有的继承利益。

4、参考案例

简某甲诉简某乙等四人遗嘱继承纠纷案

【案例编号:2023-07-2-030-002 民事 遗嘱继承纠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10.22 (201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958号 二审】

裁判要旨

遗嘱是典型的要式行为、死因行为、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与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存在本质区别,故遗嘱解释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释。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本意是希望其所立的遗嘱能够生效,并能够按照遗嘱人的真意来处理遗产。因此,遗嘱的解释应探寻被继承人的内心真意,力求符合遗嘱愿望,而非仅仅因遗嘱存在个别错误或部分歧义而轻易否定其效力。

二、继承权确认之诉案例

法律分析:

一、如何确定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

二、如何寻找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如何证明继承权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最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

法律主观:

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取得遗产房屋的所有权。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四、遗产继承超过20年不得诉讼的案例

法律分析:

如果只是要求继承遗产的话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但是要是有一方侵害了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利的时候,继承人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相应的诉讼时效,这时候诉讼时效最长20年,逾期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五、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争议焦点

法律分析:

一、如何确定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

二、如何寻找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如何证明继承权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六、遗产继承案件,有多个继承人,其中一个起诉 -遗产继承

法律分析:

证据、证人都要准备好,如被继承人、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婚姻状况,被继承人的胞妹的身份证明,有了这些证据的,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到法院提起民事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公告

2、桂东县土地拍卖2020

3、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文件

4、桂东县地皮出售

5、桂东土地官方网站拍卖

6、桂东国土资源招拍挂

7、桂东县国土资源局官网

8、2020年桂平征地补偿

9、桂东县规划

10、桂东县国土局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争议焦点

内容审核:张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5年10月2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5年10月2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5年10月2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5年10月20日
桂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3711案例精选,4大继承纠纷亮点全解析!

25年10月20日
桂东县关于拆迁相关法律,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25年10月20日
桂东县房子拆迁,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25年10月20日
桂东县农村拆迁,2022年永兴县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25年10月20日
桂东县土地征收赔偿,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25年10月20日
桂东县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永兴县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25年10月20日
第一例拆迁赔偿,最高法判例 政府既无征收决定 又无补偿安置的强拆百姓房屋怎么赔偿

25年10月20日
荥阳拆迁货币补偿款,荥阳贾峪镇规划

25年10月20日
南阳拆迁土地补偿,南阳2021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拆迁片区具体有哪些?附最新范围

25年10月20日
武清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1年武清首批拆迁村名单

25年10月20日
2021南阳拆迁补偿征收,南阳2021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拆迁片区具体有哪些?附最新范围

25年10月20日
临平拆迁房在哪买的,临平区农户房离沪杭高铁中心距离30至60米内的要拆迁吗

25年10月20日
南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南阳2021年首批拆迁村名单:拆迁片区具体有哪些?附最新范围

25年10月20日
临朐拆迁补偿,2021年临朐首批拆迁村名单

25年10月20日
临平拆迁房交房时间,临平区农户房离沪杭高铁中心距离30至60米内的要拆迁吗

25年10月20日
新桂东拆迁,最高法公布首批继承纠纷案例4件全汇总(2024.2.27)

25年10月2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2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2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2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2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2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2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2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