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召开

咨询

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召开

一、《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召开

为确保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办发〔2018〕67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就《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征求社会各界对《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会期半天。

三、听证会地点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六楼会议室。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部门确定。

(二)听证参加人员

1.被征收人代表:在报名参加听证会被征收人代表的人中产生,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本项目被征收人均可报名。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的,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作为被征收人代表: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将由我局在听证会召开前采取公证抽签的方式确定8名代表。

2.公众代表:我局将邀请与被征收项目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8名担任公众代表。

3.旁听人员:在报名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的人中产生,旁听

人员不多于5人。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将由我局在听证会召开前采取公证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1日。

五、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听证参加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

(二)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的,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申请表到市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报名)。报名被征收人代表的,同时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告知作为被征收人代表还是旁听人员参加会议,同一人员不能同时报名被征收人代表和旁听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组织部门将在10月24日公布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的名单。

(二)听证会参加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被征收人不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会代表(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下同)或旁听人员缺席或者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均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遵守听证会纪律,围绕听证内容陈述意见,不得发表与听证内容无关的意见或进行人身攻击、散布不当言论,扰乱听证秩序。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提问,不得妨碍和扰乱听证秩序。不得摄像、录音、拍照或使用网络传输设备。

(四)听证会代表认为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在10月2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相关人员回避,并说明理由。

(五)《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报名表、征求意见表可到我局政务网站自行下载,或到市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索取。

(六)现场和邮寄报名地址:河池市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设在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南东路29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9室(邮编:547000),报名邮箱:hc2251982@hechi.gov.cn。联系电话:0778-2306320。

特此通告。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于召开《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doc

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二、河池征地补偿标准制定

广西省河池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东江镇城区一类区部分(百旺社区、加辽社区、加道村)、六圩镇城区一类区部分:包括六圩社区、凌霄村、肯研村(除欧洞屯外)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83044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198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549元/亩到30198元/亩之间。

东江镇城区二类区部分(东江社区、永康社区、长排村、城区工业园区规划园区范围)、六圩镇城区二类区部分(坡唱社区)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8059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9307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326元/亩到29307元/亩之间。

东江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9218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897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74元/亩到17897元/亩之间。

六圩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7946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35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58元/亩到17435元/亩之间。

河池镇、五圩镇、六甲镇、拔贡镇、九圩镇、白土乡、保平乡、长老乡、侧岭乡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263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732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33元/亩到15732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广西省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省河池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东江镇城区一类区部分(百旺社区、加辽社区、加道村)、六圩镇城区一类区部分:包括六圩社区、凌霄村、肯研村(除欧洞屯外)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83044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198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549元/亩到30198元/亩之间。

东江镇城区二类区部分(东江社区、永康社区、长排村、城区工业园区规划园区范围)、六圩镇城区二类区部分(坡唱社区)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8059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9307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326元/亩到29307元/亩之间。

东江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9218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897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74元/亩到17897元/亩之间。

六圩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7946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35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58元/亩到17435元/亩之间。

河池镇、五圩镇、六甲镇、拔贡镇、九圩镇、白土乡、保平乡、长老乡、侧岭乡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263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732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33元/亩到15732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四、池州市江口的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按照池州市政府工作安排,该市发展改革委已委托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公司开展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研究工作,并同步启动项目初步设计研究工作。

池州长江公铁大桥项目设计总长3.1公里,主跨812米,选址江口,为合肥至池州铁路项目过江通道,设计上层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和下层四线高速铁路的公铁合建桥梁,估算总投资约62.9亿元。

截至目前,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公司已编制完成池州长江公铁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初稿),工可阶段23个专题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池州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该市市直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继续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

法律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通知》 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全面梳理长三角交通基础设施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年)》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网络规划布局;

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沟通,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划;

加密扩容东接沪苏浙、西连鄂豫赣的高速公路通道,提升县域高速公路贯通深度,加快实现从“县县通”到“县城通”,有效提升高速公路网络覆盖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强化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国土空间等规划对接,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五、广西省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省河池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东江镇城区一类区部分(百旺社区、加辽社区、加道村)、六圩镇城区一类区部分:包括六圩社区、凌霄村、肯研村(除欧洞屯外)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83044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198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549元/亩到30198元/亩之间。

东江镇城区二类区部分(东江社区、永康社区、长排村、城区工业园区规划园区范围)、六圩镇城区二类区部分(坡唱社区)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80595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9307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326元/亩到29307元/亩之间。

东江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9218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897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74元/亩到17897元/亩之间。

六圩镇城区部分以外的区域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7946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435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358元/亩到17435元/亩之间。

河池镇、五圩镇、六甲镇、拔贡镇、九圩镇、白土乡、保平乡、长老乡、侧岭乡的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不低于43263元/亩;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5732元/亩;

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933元/亩到15732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

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

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律主观:

1、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 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2、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文件

3、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4、河池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

5、河池市土地征收最新补偿价格

6、河池征收补偿标准

7、广西河池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8、河池拆迁新规

9、河池土地价格表

10、河池市土地交易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召开”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广西省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司秉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河池市土地征收补偿,《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广西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河池市宜州区土地招拍挂

25年10月21日
河池市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召开

25年10月21日
河池市拆迁补偿标准2025,河池征地补偿标准制定

25年10月21日
河池市拆迁补偿安置,国家修路占用老百姓的地怎么赔偿

25年10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补偿标准,环江县征地办

25年10月21日
广西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

25年10月21日
河池市房屋拆迁新政策,池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21日
河池市征收土地补偿补偿,《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召开

25年10月21日
河池市征收房屋补偿,《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城市 更新及第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将召开

25年10月21日
河池市拆迁补偿怎么算,国家修路占用老百姓的地怎么赔偿

25年10月21日
杨小燕律师:世界最大的拆迁户,笕桥大世界五金城铺面拆迁如何赔偿

25年10月21日
龙岩企业拆迁最新消息,金城里会拆迁吗,龙岩企业排行榜与地址

25年10月21日
新罗拆迁补偿,金城里会拆迁吗

25年10月21日
龙岩拆迁赔偿政策,金城里会拆迁吗,福建龙岩拆迁赔偿

25年10月21日
金城乡拆迁计划,失独老人大病国家补助多少钱

25年10月21日
金城拆迁赔偿,金城里会拆迁吗,金城里旧改最新消息

25年10月21日
枣庄市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大毕庄五金城拆迁的相关政策与流程是什么

25年10月21日
龙岩企业拆迁,金城里会拆迁吗,龙岩拆迁办

25年10月21日
街道办公楼拆迁补偿企业,金城里会拆迁吗,商业办公拆迁赔偿

25年10月21日
2020居民拆迁政策,金城里会拆迁吗

25年10月2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2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2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2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2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2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2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2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2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