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土地2028年二轮承包到期后,就要开始延包。
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
二轮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如果按照承包期30年计算,到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就开始大量到期,就要开始延包,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
一是坚持延包原则,延包是一个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所以延包是原则。
二是延包的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具体到一个地方,特别是到一个县,是从二轮承包到期为起点开始算起。
如何组织实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有些问题还要通过探索来解决。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工作,从目前讲:
一是把证书发到农民手中。从2014年起,我们开始推进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经过六年来的集中攻坚,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发证率超过94%,下一步要继续抓好扫尾,做到应发尽发,要把现在农户的承包地明确下来,进一步确定下来。
二是健全配套法律政策。按照新修订的《农村士地承包法》,这个刚刚修订并已经实施了,要抓紧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因为关于土地承包、延包,那里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表述,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还要依法来进行这项工作。
三是开展延包试点。准备在一部分县,主要是先期到期的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延包试点,现在我们正在组织申报。通过试点,来摸索经验,指导基层探索延包的具体办法。关于延包,在大面积操作实行之前,中央以及有关部门还会出台指导意见。
以下几类农民将不能再承包土地:
一、不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如果你的户籍在上一轮土地承包期间从农村转为非农业。那么到2028年,你就不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了。你的土地有可能在2028年前被你承包,但2028年后,用人单位收回你的土地,不再承包给你。
二、土地废弃,承包时间达到三年以上的
弃土是农村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所以,如果在上一个土地承包期内,长期搁置自己的土地,时间超过两年。那么,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国家在下一轮承包期是不会承包给你的。此外,非法土地很难集体收回。
三、土地被征用的农民
我国的土地征收政策是在村民同意后将被征收土地的钱平均分配,然后将土地平均分配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土地一旦被国家征用,承包土地的性质已经改变,属于国有。而且农民得到补偿,就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农民可以选择补偿款和土地,但未来农村土地会供不应求,恐怕也就没有土地可分,只有补偿款了!
四、新生人口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直是农村土地分配的原则,十九大报告也没有提出要改变这个原则。所以我们推测,下一轮土地承包中的土地承包还是坚持这个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土地承包还是会按照上一轮承包条件进行,新增人口还是无法获得土地的。
农村土地承包的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农村土地承包程序:
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
二是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予以公布,使全体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以村规民约代替法律规定。
三是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时间,应当召开本集体经济经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四是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五是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完成整个承包工作。承包的具体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组承担,但签订合同的应当是发包主,通常是集体经济经织。发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员会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主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法律分析:
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年或者1998年开始,期限30年。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一、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间1、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2、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二、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二)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
(四)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五)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对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农民的积极性、保护耕地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具体期限问题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
”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确定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也就是指2027年到期后,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就到2057年。
对符合规定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只能通过机动地、开垦的荒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和土地流转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法律分析:
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年或者1998年开始,期限30年。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法律分析:
村土地二轮承包一般是从1997年或者1998年开始,期限30年。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不会重新分配。
1982、1983年,当时规定承包期限为15年,也就是至1997、1998年,通常称这一阶段为土地第一轮承包。
土地第一轮承包到期后,开始进行土地第二轮承包,当时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也就是到2027、2028年的时候,农村土地的第二轮承包就要到期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政策内涵,以及延包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从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已连续3年组织部分省份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延包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路径,试点范围从村组逐步扩大到整乡镇、整县。
自1978年土地改革后,农村土地便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也是1978年以后,各个地区陆续进行了土地的第一轮家庭承包,即村民口中所说的“分地”。
第一轮土地承包持续了20年之久,之后很多地区在1998年前后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
也就是在1998年土地被打乱重新分配后,很多新增人口分得了承包地,并一直延续至今。
到大约202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就会到期,承包期限是30年。
具体的承包到期日,各个地区都略微不同,最终以农户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到期日为准。
现如今正处在第二轮土地承包阶段。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也就是说,关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会继续秉承“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待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三十年,而且各村不能将土地打乱重新分配。
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怎么延期?土地承包再延长可以延长三十年延长承包期30年,意味着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30年内,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不会改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会改变。
为了稳固农村的长久发展,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在二轮土地承包远未到期的时候,国家就早早地提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这就意味着新一轮的土地承包到了2057、2058年。
我们国家始终秉持着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政策方针,对于农村人口变动的实际,始终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政策,对于人均土地相对来说比较充裕、新增人口对土地的迫切需求,则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政策。
但由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人均土地较少,尽管有着‘大稳定、小调整’政策支持,但仍然是有相当的农村新增人口无法获得土地的。
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的意义有哪些?1、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2、有利于形成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
3、有利于保护和实现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总的来说,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不会有大的变化,更不会打乱重分,但如何顺延、如何衔接,目前尚无具体的模式和方法,各地正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1、2027年土地会重新分吗
2、2026年土地承包到期后政策
3、2026年土地承包30年到期怎么办呢
4、2020年土地承包30年后怎么办
5、土地承包到2057年
6、土地承包30年到啥时间
7、土地承包30年后会被收回吗
8、土地承包30年以后会怎样
9、土地承包30年不变从哪年开始
10、土地承包30年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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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6年土地承包30年到期怎么办,二轮土地承包开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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