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七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1日 修订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1. 制定 《广西旅游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广西旅游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 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与合理开发旅游资 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2. 《广西旅游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和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组织到自治区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从事旅游促进、旅游资源 保护开发、旅游经营服务、旅游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3. 广西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广西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促进旅游发展方面有哪些责任? 《广西旅游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乡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 事处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旅游资源保护 利用、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安全监督、旅游环境秩序维护等工作。 5. 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负有哪些职责? 《广西旅游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旅游业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工作。6.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广西旅游条例》第八条规定,旅游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知悉相关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容、标准、价格、注意事项等 信息;(二)自主选择旅游产品、服务和旅游经营者; (三)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四)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获取相 关合同文本以及旅游过程中相关的发票等支付凭证;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六)人身、财产遇有危险时,请求救助和保护; (七)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依法获得赔偿;(八)法律、法规规定和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学生、现役军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 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7.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广西旅游条例》第九条规定,旅游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设施,保护旅游资源和 生态环境,不得有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喧哗吵闹、乱扔废弃物、乱刻 乱划等不文明行为; (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 (三)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 (四)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损害 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实施暂时限制旅游活动措施 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实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六)遵守安全警示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8.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后,可依法通过哪些途径请求赔偿? 《广西旅游条例》第十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向相关主管部门、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 织投诉;(三)向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四)旅游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书面仲裁协议的,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安排旅游发展专项 经费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广西旅游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和财政状况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或者安排旅游发展专项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旅 游人才培养和旅游形象推广等。 10. 建立旅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工作,研究部署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工 作,协调解决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11. 依 法 成 立 的 旅 游 行 业 组 织 对 于 促 进 旅 游 业 健 康 发 展 负 有 哪 些 责任?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完善行业自律管理, 引导会员诚信经营,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会员的合法权益,促 进旅游业健康发展。12. 为促进旅游业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统筹协调旅游业与哪些 产业融合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旅游业与工业、农业、商业、林业、水 利、文化、卫 生、体 育、教 育、科 技 和 交 通 运 输 等 相 关 产 业 的 融 合 发展。 1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应该做哪些工作? 《广西旅游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为旅游者提供高效的信息咨询、安全保障、公共交 通等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自助旅游、自驾旅游相关 配套服务体系,在旅游者集中场所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 心、旅游者休息站点、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无障碍设施和无 线局域网络建设,完善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要交通 节点的旅游服务功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旅游监测和旅游公共 信息服务平台,免费向旅游者提供景区情况、游览线路、交通、气象、 客流量预警等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14. 哪些旅游项目应当编制专项规划? 《广西旅游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涉及面广、关联度强、需要统筹安排的重大、重点旅游项目,应当编制专项规划,并符合旅游 发展规划要求。 15. 单位和个人在保护旅游资源方面有哪些义务? 《广西旅游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旅游资源,不得在景区或者已经规划但尚未开发、利用的旅游资 源地域内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环境有害的种植、养殖等项目, 不得建设破坏景观的设施,不得擅自进行采石、开矿、挖沙、砍伐、焚 烧林木等破坏环境和旅游资源的行为。 16. 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设施,应当符合哪些规划? 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设施,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17. 对周边生产、生活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旅游项目在项目立项审批 前需要公开征求意见吗? 需要征求哪些单位和个人意见?需要。 《广西旅游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周边生产、生活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旅游项目,审批机关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在项目立项 审批前应当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 者、周边居民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比较和论证。 18. 依法获得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的经营者有哪些违法情形的,当地 人民政府或者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单位可以依法收回其经营权? 《广西旅游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获得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 的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出 让单位可以依法收回其经营权: (一)违反旅游发展规划、旅游专项规划,严重破坏旅游资源; (二)投资额度、投资进度未达到合同约定或者构成其他解除合同 条件,按照合同规定解除合同;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收回其经营权的其他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过错造成投资额度、投 资进度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不适用本条第二款规定。19. 如何保护和促进广西特色旅游发展? 《广西旅游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喀斯特、滨海等地形地貌,推进自然山水旅游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 第二十九条规定,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 府应当统筹协调推进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整合资源,加强政策扶持、资 金投入和人才培养。 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开展旅游经营的,应当保持、传承其民族特色和 传统。第三十条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全区红色旅 游发展。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统筹协 调本行政区域红色旅游发展,改善红色旅游基础设施。 第三十一条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本自治区与东盟成员国 的旅游合作机制,制定先行先试政策,促进本自治区与东盟成员国的旅 游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本自治区与东盟成员国的旅 游产业对接,建立互联互通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客源 互送。第三十二条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发展边境旅游,组织旅游、 公安、交通运输、外事、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协调解决边境旅游发展 中的有关事项。 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边境地区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自 治区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与邻近国家边境旅游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开 发跨境旅游项目、跨境旅游线路和跨境旅游合作区。 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引导和监督管理,规范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鼓励建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 促进乡村旅游集约经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旅游、公安、住房与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 旅游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乡村旅游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 发展乡村旅游应当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发展养生 养老旅游,开发民族医药、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等旅游项目。 利用民族医药资源开展旅游经营的,应当保持、传承民族医药的传统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水功能区划,在水资源生 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统筹协调发展水上旅游,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和配 套设施。20. 旅游经营者享有哪些权利? 《广西旅游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 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旅游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拒绝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检查和处罚行为; (二)拒绝违法集资、摊派行为; (三)拒绝参加没有合法依据的考核、评比、达标活动; (四)自愿 参 与 社 会 公 益 活 动,自 主 参 加 协 会、学 会、研 究 会 等 团体;(五)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德的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1. 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广西旅游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旅游经营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依法履行合同; (三)提供真实、明确的旅游服务信息,公布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不虚假宣传; (四)标明 其 真 实 的 名 称、经 营 范 围、服 务 项 目、价 格 或 者 收 费 标准;(五)不得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六)提供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和标准的旅游产品、旅游服务; (七)依法解决与旅游者发生的争议,提供真实的凭证材料; (八)对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依法、准确、及时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团队信息、业务统计、财务数据等资料; (十)维护公共秩序,保持环境整洁;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鼓励景区内的居民成立自律组织,自觉维护景区内公共秩序,保持环境整洁。22. 旅游经营者应当履行哪些旅游安全责任? 《广西旅游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旅游 安全责任: (一)建立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 (二)对旅游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对所提供的产品和 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 (三)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项目等设置安全 警示标志,并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四)明示游览游乐区域,在其区域边界设置准确、清晰的标识; (五)明示不适合参与其提供的游览游乐服务的情形,对明显不适 合参加项目的旅游者予以劝阻; (六)针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旅游者采取相应的安 全保障措施; (七)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作出高风险安全警示的,停止 接待旅游者; (八)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和处置措施,妥善安置 旅游者,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协助、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 展救援行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3. 旅行社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应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活动、增 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并符合哪些 规定?《广西旅游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旅行社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应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活动、增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与旅游 者签订书面合同,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合理安排同一团队其他旅游者,不得影响其行程; (二)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活动、增加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 当利益;(三)安排的具体购物场所、另行付费项目经营场所已经向社会公 众开放;(四)事先向旅游者明示具体购物场所、另行付费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旅游者拒绝接受安排购物活动、增加另 行付费项目为由,拒绝履行旅游合同或者另行收取费用。24. 包价旅游产品在具备相应资质的旅行社间委托代理销售时,应当 符合哪些规定? 《广西旅游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包价旅游产品应当在具备相应 资质的旅行社间委托代理销售,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就委托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的内容、 形式、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 式、应急处置程序等作出约定; (二)向旅游者明示委托代理关系并提示、告知有关事项; (三)代理旅行社应当使用委托旅行社的合同和印章与旅游者签订 包价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费用,出具委托旅行社的发票,并在包价旅游 合同中载明委托旅行社和代理旅行社的基本信息。 25.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广西旅游条例》第四 十 五 条 规 定,景 区 开 放 应 当 具 备以下 基本 条件:(一)有出入景区的道路 (航道)、车辆 (船舶)停靠场所等必要的 交通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游览线路、图文说明、导览标识等必要的游览服务和辅助 设施;(三)有安全保障设施和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游览事项说明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 (四)有保洁措施和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必要的环境、生态保护设 施及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拟制定或者提高景区的门票价 格,是否需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征求意见? 景区门票价格提高的,应 当提前多长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价格? 需要。 《广西旅游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拟制定或者提高景区的门票价格,应当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 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景区 门票价格提高的,应当提前六个月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价格。2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哪些破坏旅游价格 市场秩序的行为? 《广西旅游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 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串通涨价、 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旅游价格市场秩序。 28. 对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如何进行监管? 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监管: (一)攀岩、潜水等体育旅游的,由体育部门监管; (二)利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旅游的,由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管; (三)利用实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直升机、滑翔机、载客自由气 球、载客飞艇等进行航空旅游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监管; (四)在通航水域利用游船、游艇、排筏等进行水上旅游的,其交 通安全由海事部门监管。 法律、行 政 法 规 对 高 风 险 旅 游 项 目 安 全 监 管 另 有 规 定 的,从 其 规定。29. 《广西旅游条例》何时开始施行? 《广西旅游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30. “中国旅游日”是哪天? 每年5月19日。 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将 《徐霞客游记》 开篇日5月19日定为 “中国旅游日”。 3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旅游形象推广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是统筹组织旅游形象推广工作;二是将旅游形象推广纳入地方形 象宣传总体计划;三是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机制, 提升当地旅游形象。附录:案例 案例一:为了显得上档次,好招揽客人,桂林某酒店擅自在店内外打 出了 “三颗星”(★★★)的标识。 请问:该酒店的行为是否违法? 应受到什么处罚? 参考答案要点: 违法。 根据 《广西旅游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取得质 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相关质量标准等 级的称谓和标识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 《广西旅游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取得质 量标准等级而擅自使用等级称谓、标识或者虽已取得质 量标准等级但使用超出自身质量标准等级称谓、标识从 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九百元华东五市双飞六日游,绝不强迫消费。”广西某市的 李阿姨早就想到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杭州旅游,但一直未能 成行。近日,经熟人介绍,她得知目前只需要花九百元就能去,后来到某 旅行社一打听,还真有这么回事,于是就立即报了名,并与某旅行社签订 了合同。让李阿姨想不到的是,此行竟变成一次购物之旅,珍珠、丝绸、茶叶、 紫砂壶、土特产品......旅游合同并无安排的购物点增加了十几个! 导游张某对李阿姨等几位不购物的游客说:“不购物你们就不要来,马 上滚回去,我们不欢迎你!”全团被迫消费了十几万元。就这样,六日游成 了六日购,李阿姨的开心之旅成了闹心之旅。 请问:某旅行社、导游张某的行为是否违法? 如果违法,该旅行社、 导游张某应受到什么处罚?参考答案要点: 该旅行社、张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 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 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 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 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 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 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 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 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 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 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案例三:吴某等25人参加了广西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天津七日游。 行程的第三天下午,导游陈某以时间紧迫为由,未征得游客同意,擅自取 消了去颐和园景区的行程。整个行程结束后,吴某等人向旅游部门投诉, 认为导游陈某擅自更改行程,侵害了游客合法权益,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请问:吴某等人的请求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要点: 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 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 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 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 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在旅游行程中,导游应当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 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导游是旅行社委派的,其行为应视 为旅行社的行为,旅行社必须对其委派导游的行为后果 承担责任。导游擅自减少参观项目,旅行社应负责赔偿 吴某等人的损失。
广西东兴市是国务院于2018年4月同意设立的边境旅游试验区,其目的是深化中越两国之间的旅游合作,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
广西地处中国南部,与越南接壤,是中国开放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
2018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广西东兴边境旅游试验区,这是中国首个边境旅游试验区,旨在加强中越旅游交流合作,推动中国-东盟共建“一带一路”。
边境旅游试验区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政策支持,可尝试新的旅游产品、服务等,增强边境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东兴市的主要旅游景点有哪些?东兴市有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如友谊关、渡口国际旅游区、都盛塘、唐山溪风景区等。
此外,在边境旅游试验区内的博白县、防城港市等地也有许多美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旅游。
广西东兴市是中国首个边境旅游试验区,其目的是促进中越两国之间的旅游合作和经济社会发展。
边境旅游试验区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政策支持,可尝试新的旅游产品、服务等,增强边境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东兴市拥有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旅游,同时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的批复》第二条 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边境旅游试验区。
法律主观:
1、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自治权的范围内,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关于某一方面具体事项的规范性文件。
2、自治条例是指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有关本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自治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内容的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
3、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单行条例是根据自治权制定的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法律主观: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如下:
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关于抵御渗透。
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是指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从事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活动,企图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
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关于打击犯罪。
我国的宗教问题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也有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属于敌我之间的较量。
这些活动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侵害公民的权利,严重危害社会,必须依法给予打击。
广西东兴市是国务院于2018年4月同意设立的边境旅游试验区,其目的是深化中越两国之间的旅游合作,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
广西地处中国南部,与越南接壤,是中国开放程度较高的省份之一。
2018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广西东兴边境旅游试验区,这是中国首个边境旅游试验区,旨在加强中越旅游交流合作,推动中国-东盟共建“一带一路”。
边境旅游试验区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政策支持,可尝试新的旅游产品、服务等,增强边境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东兴市的主要旅游景点有哪些?东兴市有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如友谊关、渡口国际旅游区、都盛塘、唐山溪风景区等。
此外,在边境旅游试验区内的博白县、防城港市等地也有许多美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旅游。
广西东兴市是中国首个边境旅游试验区,其目的是促进中越两国之间的旅游合作和经济社会发展。
边境旅游试验区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政策支持,可尝试新的旅游产品、服务等,增强边境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东兴市拥有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旅游,同时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边境旅游试验区的批复》第二条 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边境旅游试验区。
法律解析:
旨在通过强化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推进沿边重点地区全域旅游发展,打造边境旅游目的地,对全国旅游业的改革创新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边境旅游试验区是国家层面确定的唯一以改革为指向的旅游业发展重点区域。
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入,沿边地区在促进人员和经济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大,将成为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推动形成更多沿边经济合作模式的重要途径。
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是兴边富民的重要内容。
旅游业是兴边富民的重要途径和产业支撑,是带动沿边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
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是促进沿边地区由旅游通道向目的地转变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我国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增进同毗领国家人民的交往和友谊,完善边境旅游管理,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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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杭州土地环境保护监测参考价,广西什么边境旅游试验区有国务院于2018年四月同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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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