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忠于法律,只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服务理念,先后在山东、河南、江苏、北京、辽宁、福建、安徽、陕西等地参与办理百余件征地拆迁案件。
公民怎么办理登记机构对申请土地登记进行实地查看
土地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
1、对土地登记、宗地等有关概念进行了明确;
2、对土地登记进行了重新分类,土地登记分为“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登记”。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
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
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
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于保护土地财产权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乃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土地登记工作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工作基础,建立了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健全了各级登记机构,土地登记覆盖率大幅提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产权保障作用。
进一步发挥土地登记在产权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创造有利条件,为中国人的土地财产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申请土地登记具体包括:
1、土地总登记;
2、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3、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4、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5、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6、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7、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8、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
9、其他依照规定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分析: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一)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机关
全市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房屋他项权登记,发证机关为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房地产权证》)统一套印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章。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全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机关为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二)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指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办事机构,即填证单位。
1.渝中区的登记机构分别为渝中区国土资源局、重庆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
2.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八区(含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的登记机构分别为区国土资源局(国土房管分局)、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以下简称监理所)。
3.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荣昌县、武隆县、忠县、巫山县的登记机构分别为区县国土资源局、区县房管局(所)。
其他登记机构为各区县(自治县、市)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权证》填证单位印章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刻制。
印章样式及名称由市国土房管局另文规定。
(三)土地房屋权属登记遵循属地登记的原则。
下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须经市国土房管局审核:
1.市国土房管局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主城九区的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变更登记(未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前的转让行为);
2.领事馆的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3.主城九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4.主城九区内跨区的独立的跨江大桥登记。
主城九区的其他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含地下建构筑物的登记)由市国土房管局委托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一、房屋确权发证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
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
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
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
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
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土地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包括:
1、对土地登记、宗地等有关概念进行了明确;
2、对土地登记进行了重新分类,土地登记分为“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登记”。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是:
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
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
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对于保护土地财产权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乃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土地登记工作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工作基础,建立了完整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健全了各级登记机构,土地登记覆盖率大幅提高,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产权保障作用。
进一步发挥土地登记在产权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创造有利条件,为中国人的土地财产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申请土地登记具体包括:
1、土地总登记;
2、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3、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4、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5、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6、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7、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8、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
9、其他依照规定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分析:
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武隆县房屋拆迁法律文件
2、武隆拆迁办
3、武隆县房屋拆迁法律咨询
4、武隆拆迁最新政策
5、重庆武隆区农村拆房建房
6、武隆区征地补偿标准
7、武隆区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文件
8、重庆市武隆区2021年征地补偿标准
9、武隆区旧城改造
10、武隆区农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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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隆县房屋拆迁法,土地登记办法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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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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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