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外嫁女户口未迁出但没有土地承包权的问题,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与保留。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外嫁女户口未迁出的土地承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外嫁女即使户口未迁出,也应当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因地区具体政策而有所差异。一些地方可能因土地资源紧张或其他原因,未能充分保障外嫁女的土地承包权。在这种情况下,外嫁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承包权的保留与丧失
保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其原承包地应当予以保留。
丧失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外嫁女可能因户口迁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或违反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等原因而丧失土地承包权。但这些情况并不适用于本题中外嫁女户口未迁出的情形。
综上所述,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时,应当享有土地承包权。如遇到未获得土地承包权的情况,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寻求法律保障。同时,也建议外嫁女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把户口迁出并不会影响土地确权。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
如果是宅基地的,宅基地一般归其父母所有,如果没有父母等人,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女方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收回或强占。
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
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
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
外嫁女肯定有征地补偿吗外嫁女不一定能够获得征地补偿。
如果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同时本人依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话,就能够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
具体来说,外嫁女要参与分配娘家村集体所取得的征地补偿,需要结合自身的户籍信息、日常生活和生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情况下,如果外嫁女已将户籍迁到丈夫所在的村集体,随丈夫到夫家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当然无权分配娘家村里的征地补偿。
如果双方结婚后,仍在娘家村里生产、生活,同时户口并未迁移,这时候外嫁女仍有权参与分配村里的征地补偿款。
这主要是因为,参与分配村集体资产的前提在于,外嫁女具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
继续享有村集体成员权的外嫁女,有权分配村集体的财产。
结婚迁户口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与材料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3、村委接收证(备注:
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男方所要办理文件;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3、到男方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4、户口本及身份证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4、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可以,外嫁女可以申请宅基地,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申请:
1、户口未迁出娘家的可以在娘家申请宅基地。
2、如果把户口迁移到婆家,在婆家未分得土地的,可以去所招地的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以上两种情况村集体不予办理的,都可以向政府投诉。
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没有移出去,还是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权利。
当有发放农业补贴时,也可以拥有一份。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外嫁女新政策是怎样的?1.享有宅基地继承权以前在农村,女儿一旦嫁出去之后,这个家庭所以的权益都和女儿无关,继承权都属于儿子的,不会留给女儿。
但随着制度的完善,外嫁女也可以享受宅基地继承权利的。
不过需要得到证明,证明你是合法继承人。
同时为了证明其有效性,还需要走公证程序,这样就拥有宅基地继承权了。
这样做确实方便了很多农村家庭,因为部分家庭存在生两个女儿的现象,这样就不用考虑到财产继承问题了。
2.享有拆迁赔偿权利只要是村里的合法村民,就可以享受拆迁赔偿权利。
3.享有土地继承权(1)如果女儿嫁出去了,但户口仍在本村,可以享有土地继承权;(2)如果女儿嫁出去了,户口也移出去了,但婆家没有土地分配,则外嫁女仍拥有在本村的土地继承权;(3)如果外嫁女离婚了,婆家也没有土地分配给她,则也拥有本村的土地继承权利;(4)如果外嫁女离婚了,婆家有土地分配给她,待新的婆家也有土地分配给她,则原婆家会取消她的土地分配权。
4.享有农业补贴很多人认为女儿嫁出去了,农业补贴也就没有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没有移出去,她还是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权利。
当有发放农业补贴时,她也可以拥有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法律分析:
外嫁女的户口只要没有迁出原家庭,那么她依然是家庭成员。
面对这种情况,外嫁女可以享受承包土地的平均份额。
不过新出生人口会共享外嫁女的土地份额,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制,这样家庭成员基本上都是用于土地承包权利的。
也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款和房屋的继承权。
在土地承包期内,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外嫁女依然享有原有土地承包权,外嫁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外嫁女依然拥有原土地的承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个人把户口迁出并不会影响土地确权。
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女方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
如果是宅基地的,宅基地一般归其父母所有,如果没有父母等人,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女方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女儿嫁出后,在承包地的期限内,户口虽然已转走,但是,女儿原有的土地仍然还是归女儿继续拥有,任何人都不能收回或强占。
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
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
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出嫁女,在新户籍所在地没有取得土地的,可以保留原有土地份额。
外嫁女肯定有征地补偿吗外嫁女不一定能够获得征地补偿。
如果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同时本人依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话,就能够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
具体来说,外嫁女要参与分配娘家村集体所取得的征地补偿,需要结合自身的户籍信息、日常生活和生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一般情况下,如果外嫁女已将户籍迁到丈夫所在的村集体,随丈夫到夫家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当然无权分配娘家村里的征地补偿。
如果双方结婚后,仍在娘家村里生产、生活,同时户口并未迁移,这时候外嫁女仍有权参与分配村里的征地补偿款。
这主要是因为,参与分配村集体资产的前提在于,外嫁女具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资格。
继续享有村集体成员权的外嫁女,有权分配村集体的财产。
结婚迁户口需要准备哪些证件与材料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详见后文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3、村委接收证(备注:
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男方所要办理文件;1、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双方结婚证复印件3、到男方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4、户口本及身份证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2、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3、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4、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外嫁女户口迁出后一般是不能分征地款的,因为外嫁女户口迁出后已经脱离了该地的户籍,不再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不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1、外嫁女没有土地找哪个部门投诉
2、外嫁女没有土地能确权吗
3、外嫁女没有土地怎么办
4、外嫁女两头空没有土地怎么办
5、外嫁女无土地证明怎么开
6、外嫁女在婆家没有分到土地能要回娘家的土地吗
7、外嫁女农村户口没宅基地,可以确权父母的宅基地吗?
8、外嫁女没有房子能自立户口吗
9、如果外嫁女没有迁出户口,且在婆家没有获得土地的权益
10、外嫁女为什么没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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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外嫁女没有土地找哪个部门,外嫁女户口迁出土地确权咋办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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