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强拆程序,强拆违建房屋需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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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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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违建房屋强拆程序,强拆违建房屋需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一、强拆违建房屋需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强拆违建房屋需遵守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立案调查

有关部门在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建筑时,应及时立案调查。这一步骤中,调查人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并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询问以及签署笔录时,相关人员也需谨慎行事。

二、通知拆除

在确认违法建筑后,责令违法建筑的当事人限期拆除,或者责令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若当事人拒不执行,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三、听证申辩

进行听证申辩程序,这是为了听取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证据,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决定书送达

依据听证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拆除决定,并书面送达给有关当事人。若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五、强制拆除

对于拒不执行拆除决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在强制拆除前,应进行公告,并由行政机关予以执行。强制拆除过程中,需确保各方安全,并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此外,若涉及多个产权人的违章建筑,应综合考虑各方实际利益和责任,制定合理的费用支付方式和分配比例。可以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或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提起民事诉讼等。

综上所述,强拆违建房屋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执法机关也应依法行事,确保强制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拆违建的合法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拆房屋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

法律分析:

第一步:

发现违建。

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

第二步:

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进行立案审批,该程序是内部程序;

第三步:

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

第四步:

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

第五步:

限拆期限届满未自行拆除的,等诉期6个月;

第六步:

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义务,催告期10个工作日;

第七步:

执法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送达;

第八步:

实施强制拆除前进行公告;

第九步:

实施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国行政强制法民共和》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中华人国行政强制法民共和》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四、强拆违建流程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第一步,立案;

第二步,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第三步,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五、强拆房屋违反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拆房屋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违建拆除程序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这个程序中要注意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

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比如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的,所以那个有名的人济山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的。

3、乡、镇人民政府。

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

实践中有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

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一是不要害怕,绝大部分拆迁户一见到政府人员询问或是调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恐惧和害怕中往往会出错。

二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比如如果你不老实交代会从严处理等等。

三是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谨慎。

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签字时,你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一定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的话,建议你就不要签字。

如果你确认笔录没有问题你要签字的话,要注意:

一是笔录如果是几页纸的话,你一定要每页都要签字;二是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顶着笔录的内容签字不要留太大的空间,以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再添加内容;三是不要忘了写上日期。

第三步,决定程序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

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

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建筑物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的批准,而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未经批准而建造,则属于是非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遇到需要拆迁时,违建的拆除只要符合拆除流程,都是可以强制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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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违建房屋强拆程序,强拆房屋违反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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