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严谨,细致耐心,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纠纷以及因拆迁所涉及到的婚姻、继承等民事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这就是强拆的下场!河南郑州,一男子把祖宅翻新,盖成了2层小楼,面积共有300平,谁知刚建成5年,村里就要拆迁,补偿款每平500元,男子接受不了,挡在门口不让拆,拆迁队20个人一拥而上,对他进行群殴,男子挣脱后坐上货车,拆迁人员砸烂车窗,把他往下拉,男子暴怒之下开车冲了过去,瞬间撞死4人,15人受伤,男子自首,村民为他请愿,法院这样判了!
(内容来自:西瓜视频)
村民们奔走相告:“李大强出事了,他为了保护祖宅,开车把人给撞了!”
消息传开,村民一片唏嘘,李大强是个憨厚的老实人,因为对拆迁方案不满,一时冲动,酿成了血案。
李大强的祖宅,已经传了三代,李大强生在里面,长在里面,对祖宅的感情,无比深厚。
李大强结婚时,他亲手翻修了这座宅子,将它从一层土房变成了二层小楼。
他为了省钱,亲自动手,把小楼粉刷的白色墙壁,安上红色大门,别提多么气派。
刘大强在院子里种下的花花草草,嫣然是一所别墅,住在里面,别提多么舒坦。
谁知宅子刚修建好5年,村里传来消息,这里被划入拆迁计划,全村都要搬走。
2010年刚过,拆迁人员就到了村里,挨家挨户的进行动员。
他们和村民许愿,拆迁时按照家里的面积给他们安置房,多出来的面积给他们拆迁补偿款。
大多数村民都乐意接受拆迁,他们想住新房子,也想要拆迁款。
但李大强不愿意,他的祖宅不仅仅是房子,更是他童年时的记忆,还有祖父母和父母们的影子,都留在里面。
李大强成了少数几个不愿意搬的“钉子户”,拆迁人员开始对他们重点宣传。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里陆续搬走,就剩下李大强一家还住在村子里。
家人们一看这个情况,知道拆迁势在必行,李大强没有办法,在家人的劝说下,终于在拆迁合同上签了字。
李大强跑到附近的镇子上租了房子过渡,他打算不久之后就搬进安置房里。
他开始接受现实,把祖宅慢慢淡忘下去。
谁知意外还是不经意的来临,一天早上,李大强的媳妇上街买菜,遇见了村里的老邻居。
老邻居告诉媳妇,安置房位置十分偏僻,走到城里得2个小时,也没有公交车,生活很不便利。
并且拆迁补偿款每平米只给500元,按照李大强家祖宅,除了给他一套远离市区的100平安置房,剩下200平只给他10万元补偿款。
10万元在郑州,连个首付都达不到,李大强一听,顿时感到受了欺骗。
他开着货车,一路狂奔回村,到了祖宅,他把车停在院子里,决定阻止拆迁。
第二天一早,拆迁队来了20多人,他们浩浩荡荡,开着铲车,立刻就要推墙。
李大强听到声音,他怒气冲冲,打开了大门,要求找领导,再说说拆迁的事。
拆迁人员给他喊话:“你把合同已经签了,现在怎么又反悔了?”
李大强坚决不答应拆,拆迁队想推墙,李大强冲了上去,和拆迁队长扭打起来。
那20个拆迁队员一看,他们一拥而上,把李大强围在中间。
他们拳打脚踢,李大强顿时被打的鼻青脸肿,他虽然勇猛,但终究只一个人,抵不住对方人多势众。
李大强摇摇晃晃逃回院子,他上了货车,大喊让拆迁队离开。
拆迁人员以为他要逃走,便没有阻拦,谁知李大强上车以后,依然要他们不要拆迁。
20多人一下涌到车前,他们大喊:“你再抵抗,就连10万元也拿不到了!”
拆迁队员拿起棍子,砸碎车窗玻璃,就要把李大强往下拽,李大强彻底怒了,他一踩油门,照着这些人冲了过去。
悲剧发生,拆迁队4人当场死亡,15人受伤,现场一片狼藉。
李大强知道,他逃不掉的,他回到家里,告别妻儿,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大强在拆迁过程中,面对拆迁队的围攻和暴力行为,选择了驾车冲撞的方式进行反抗。
这种行为在客观上具有极高的危险性,足以对在场的多人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
李大强的驾车冲撞行为,显然属于此类危险方法。
李大强的行为导致了4人死亡、1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造成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加重处罚的情节。
虽然李大强是在被拆迁队围攻和暴力对待的情况下采取的反抗行为,但他在明知驾车冲撞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实施了该行为,这表明他具有主观上的故意。
法院判决:以公共安全罪判处李大强死刑。
有民众同情他的遭遇,认为案件事出有因,再加上他自首后认罪态度良好,应该予以轻判。
但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的判决合法合理,依旧维持了原判。
这个案子当时引起了轰动,公众一片哗然。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图文动态同步大赛#
64岁的谢女士做梦都没想到,6名男子半夜闯进家中,不由分说用胶带将其家人手脚捆绑后扔到屋外的土坑里,随后铲车推倒了的房子。
法晚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分别判处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谢女士住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署前街37号院,院子由东、西、北共3间房子组成。
房山检察院指控,该37号院为被害人谢某承租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房管所的直属公房。
2009年,房山区启动拱辰街道一至五街中心区改造项目,署前街37号房屋在改造范围内。
因谢女士未与拆迁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故房屋一直未被拆除。
2013年8月中旬,白某指使赵某将署前街37号房屋强制拆除。
后赵某纠集徐某、李某先后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对房屋位置、住户情况进行观察。
随后,白某又令马某纠集李某等10人参与强制拆除,并雇佣铲车司机钱某(另案处理)实施具体拆除。
2013年8月31日零时许,赵某、徐某等10余人持镐把、手电等工具强行进入37号院内房屋,用事先买好的胶带将在此居住的段某、王某手脚捆绑后抬至房外土坑内。
为防止二人呼救,他们还用胶带将二人嘴部粘住,并安排人员看守。
随后,赵某、徐某持铁钳将通往房屋的电线剪断,钱某驾驶铲车将房屋铲倒。
后赵某,徐某等人将段某、王某释放后逃离现场。
经评估公司鉴定,37号院内平房价值2.3万余元。
审理期间,6名被告人赔偿了谢女士被毁坏的家具、家电及日用品等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赔偿段某、王某1.5万元。
最终房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一、租户花钱装修拆迁时怎么处理
举个案例具体说明一下,17年前,骆某开始租赁武汉某五金厂的房屋,办酒店。
后来,骆某与五金厂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协议签订后,骆某按约定进行了装修。
租赁期间,骆某经五金厂同意,还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扩建面积9个平方米。
2014年4月,酒店所在区域被纳入拆迁范围。
当年5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骆某于当年6月结清房租。
当年10月,拆迁部门与五金厂签订了拆迁意向协议,而骆某则在拆迁前搬离,随后,该房屋被拆除。
当年12月,五金厂领取了包括装修补偿款、停业补偿款等在内的全部拆迁补偿款。
房屋被拆迁后,骆某认为,房东获得的补偿中含有装修等费用,而酒店是他装修的,由于他的装修和扩建行为,五金厂才获得了满意的拆迁款。
因此,五金厂应当给予他补偿。
骆某和五金厂多次协商未果。
去年9月,骆某将五金厂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装饰装修补偿、停业补偿和扩建面积补偿,共计71.9万元。
实际上本案中,骆某与五金厂没有约定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补偿和装饰装修补偿,那么这个部分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
租赁期间内,骆某有权拆除装饰装修物,但无权要求返还,而本案的房屋拆迁补偿发生在合同期满后,因此五金厂没有构成不当得利。
但是,由于搭建的9平方米面积,双方没有约定如何处理,五金厂应将搭建获利返还一部分给骆某。
法律分析:
去年6月10日下午2点左右,陈某去罗某家中询问是否购买她家的猪圈门。
当陈某推开罗某家的院门并跨入时,被罗某家中拴养的两条大型犬只扑倒撕咬,腿部受伤,挣扎自救。
陈某奋力爬出罗某家后即在土门镇卫生院、绵竹市人民医院就医。
罗某事后得知此事,仅看望了陈某一次但未支付任何费用。
陈某为此请求土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但无果。
陈某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便将罗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
近日,绵竹法院土门法庭便对这样一起“狗咬人”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属于饲养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赔偿纠纷,其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
该案中,被告饲养两只大型犬只,事发当天被告家门关闭且犬只被栓养,而原告到被告家中未经被告允许,属于擅自进入,对于损害后果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被告的责任;
被告在其家中饲养大型犬只,对其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未采取警示措施,也具有一定责任,故被告对原告的损失可按照10%的比例进行赔偿。
原告的全部损失涉及医疗费3273.56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4704元,合计8177.56元。
综上所述,法院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被告罗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陈某赔偿款817.76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分析:
597平方米,5层楼,近2000元/平方米,总价116万元,在长沙市场上,上哪去找这样的房子?在朋友的介绍下,范先生在城北的一个安置小区看到了这样的一栋房子。
看完房子后,范先生心动了,但是担心房产证的问题一直在犹豫。
等他今年年初拿定主意要买下时,房主已将房子总价涨到了120万元。
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范先生很坚决地买下了这栋安置房。
范先生在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房主承诺肯定能办理产权证,只是因为该安置小区还没有完全建成,暂时还没有去办理房产证,等小区建设完毕会以村为单位去办理房产证。
但是按照《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该房是很难获得房产证的。
范先生告诉我们,就在他买房子的小区,就有近40人购买了房子,而且今年价格还有所上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64岁的谢女士做梦都没想到,6名男子半夜闯进家中,不由分说用胶带将其家人手脚捆绑后扔到屋外的土坑里,随后铲车推倒了的房子。
法晚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分别判处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谢女士住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署前街37号院,院子由东、西、北共3间房子组成。
房山检察院指控,该37号院为被害人谢某承租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房管所的直属公房。
2009年,房山区启动拱辰街道一至五街中心区改造项目,署前街37号房屋在改造范围内。
因谢女士未与拆迁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故房屋一直未被拆除。
2013年8月中旬,白某指使赵某将署前街37号房屋强制拆除。
后赵某纠集徐某、李某先后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对房屋位置、住户情况进行观察。
随后,白某又令马某纠集李某等10人参与强制拆除,并雇佣铲车司机钱某(另案处理)实施具体拆除。
2013年8月31日零时许,赵某、徐某等10余人持镐把、手电等工具强行进入37号院内房屋,用事先买好的胶带将在此居住的段某、王某手脚捆绑后抬至房外土坑内。
为防止二人呼救,他们还用胶带将二人嘴部粘住,并安排人员看守。
随后,赵某、徐某持铁钳将通往房屋的电线剪断,钱某驾驶铲车将房屋铲倒。
后赵某,徐某等人将段某、王某释放后逃离现场。
经评估公司鉴定,37号院内平房价值2.3万余元。
审理期间,6名被告人赔偿了谢女士被毁坏的家具、家电及日用品等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赔偿段某、王某1.5万元。
最终房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一、租户花钱装修拆迁时怎么处理
举个案例具体说明一下,17年前,骆某开始租赁武汉某五金厂的房屋,办酒店。
后来,骆某与五金厂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协议签订后,骆某按约定进行了装修。
租赁期间,骆某经五金厂同意,还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扩建面积9个平方米。
2014年4月,酒店所在区域被纳入拆迁范围。
当年5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骆某于当年6月结清房租。
当年10月,拆迁部门与五金厂签订了拆迁意向协议,而骆某则在拆迁前搬离,随后,该房屋被拆除。
当年12月,五金厂领取了包括装修补偿款、停业补偿款等在内的全部拆迁补偿款。
房屋被拆迁后,骆某认为,房东获得的补偿中含有装修等费用,而酒店是他装修的,由于他的装修和扩建行为,五金厂才获得了满意的拆迁款。
因此,五金厂应当给予他补偿。
骆某和五金厂多次协商未果。
去年9月,骆某将五金厂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装饰装修补偿、停业补偿和扩建面积补偿,共计71.9万元。
实际上本案中,骆某与五金厂没有约定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补偿和装饰装修补偿,那么这个部分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
租赁期间内,骆某有权拆除装饰装修物,但无权要求返还,而本案的房屋拆迁补偿发生在合同期满后,因此五金厂没有构成不当得利。
但是,由于搭建的9平方米面积,双方没有约定如何处理,五金厂应将搭建获利返还一部分给骆某。
法律主观:
一、 宅基地拆迁地下室怎么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 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宅基地上自建地下室可以成为不动产,但前提是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批,依法获得合法产权证明。
如果没有获准,就属于违章建筑了。
违章建筑拆迁时一般是不赔偿的,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平方米至5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
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二、宅基地纠纷处理流程 (一)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三)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四)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五)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三、 宅基地收回的情形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 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 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 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四) 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 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 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宅基地修建地下室,必须经过相关的审批,未经审批的宅基地地下室,拆迁时一般是不补偿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1、郑州别墅拆迁计划表
2、郑州别墅拆迁计划公示
3、郑州别墅拆迁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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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州新建别墅区
6、郑州在建别墅
7、郑州拆迁规划
8、郑州在建别墅楼盘
9、郑州拆迁规划2021
10、郑州拆迁房价格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郑州别墅拆迁计划,河南拆迁悲剧:祖宅守护者李大强驾车撞人案,法院终审判死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郑州别墅拆迁计划,6名男子半夜闯民宅捆绑住户强拆房屋被判刑
内容审核:孙熙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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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
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
补偿决定是政府单方定价,也是最该起诉的靶子:60日内可复议、6个月内可起诉,逾期政府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查评估、面积与程序链三处。
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可在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拆违程序即合法化;先核三件事:谁发的、认定事实对不对、有没有告知陈述申辩权。
不建议肢体阻拦,正确做法是全程录像取证;暴力抗拆可能被以阻碍执行公务拘留甚至涉刑,稳妥姿势是“人先撤、证留下、事再算”。
合法的强制拆除只有一条路径:政府申请、法院审查裁定、依法执行,行政机关自己动手拆房违法;核三个有没有:补偿决定、期限届满、法院裁定。
按顺序做三件事:一周内固定现场与权属证据、一个月内通过信息公开查清实施主体、在60日复议期或6个月起诉期内启动程序。
报警的真正价值是留下带时间的官方记录,用以证明强拆时间与实施主体;接警后不出警、不处理的不作为,本身可以复议、可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