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阔阳台属于违建吗

咨询
闫会东律师

闫会东律师

副主任 创始合伙人 督导律师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企业征迁业务 公房私房征迁业务 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阔阳台属于违建吗

一、阔阳台属于违建吗

法律分析:可以认定小区业主,扩大阳台的行为,系私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产检察部门提出控告房产监察部门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给予1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阳台扩建属于违建吗?

阳台扩建属于违建。

可以认定小区业主扩大阳台的行为,系私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产检察部门提出控告。

房产监察部门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给予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扩阳台算违建吗

法律分析:

阳台外扩肯定是算违建的,阳台外扩是不能拆掉任何一面阳台的墙,包括内墙 。

内墙是指落地窗两侧的墙,这两面墙不能拆。

拆了就会造成建筑结构的安全隐患。

所以阳台外扩属于违建,凡是没有包括在房子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就算违章建筑。

而且外扩阳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被发现都会勒令整改,屋主必须要恢复原有的墙体结构。

设计师和施工队也并不为后果负责,整改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由屋主自己承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四、封闭自家阳台算违建吗

法律分析:

不属于。

一般来说,拥有阳台的产权或者单独使用权,封阳台不算违建。

但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不能擅自改变建筑外观和功能。

这也是为了外观和安全性去考虑。

因此,只要小区物业允许,按照统一样式封阳台就行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五、阳台扩建属于违建吗

阳台扩建属于违建。

可以认定小区业主扩大阳台的行为,系私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产检察部门提出控告。

房产监察部门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给予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阳台窗户外扩属于违建吗

阳台扩建属于违建。

可以认定小区业主,扩大阳台的行为,系私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场地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产检察部门提出控告房产监察部门会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给予1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什么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相关的回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为什么

2、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怎么处理

3、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

4、外扩阳台算违建吗

5、外扩阳台违法吗

6、外扩阳台算不算违建

7、往外扩阳台

8、国家对于外扩阳台的规定

9、外扩阳台违建 城管怎么处理

10、外扩阳台怎么装修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阔阳台属于违建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阳台扩建属于违建吗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外扩阳台属于违建房屋吗,阔阳台属于违建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冻结期已到,阳台违建不拆冻结房产三年后自动解冻吗

25年10月29日
拆迁玻璃类怎么赔偿,房子拆迁阳台怎么算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29日
拆迁面积封闭阳台怎么计算的,拆迁封阳台与不封阳台的区别

25年10月29日
拆迁房拆除阳台,房子拆迁阳台怎么算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29日
拆迁房屋阁楼及阳台补偿标准2026,房屋拆迁阳台面积怎么算

25年10月29日
农村建房封闭阳台拆迁,农村自建房平方包含阳台面积吗

25年10月29日
阳台搭建算不算违建房屋,搭建阳台属于违建吗

25年10月29日
拆迁房的阳台能站人吗,老旧房屋阳台损坏谁负责

25年10月29日
房子拆迁阳台,拆迁安置房阳台面积怎么算,拆迁时阳台算补偿面积吗

25年10月29日
农村拆迁阳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阳台面积怎么算

25年10月29日
白琳律师:拆迁户违建新规定,宅基地违建拆除的最新政策2025年

25年10月29日
违建拆迁补偿方法,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0月29日
房屋拆迁无证违建,农村拆旧建新房屋无证算违建吗怎么处理

25年10月29日
违建商铺拆迁补偿多少,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0月29日
农村房屋违建总登记,农村自建房没有手续是不是违建

25年10月29日
企业拆迁违建认定标准,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公司违建拆除员工工资怎么办

25年10月29日
违建拆迁打架怎么赔偿,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0月29日
养殖场违建可以强拆吗,养殖占地的最新规定

25年10月29日
集体土地违建到底谁管呢,集体土地用地上的违建物归谁管

25年10月29日
可拆卸房屋违建怎么办,彩钢房违建怎么才能不拆

25年10月29日
最新新闻
胡大伟: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胡大伟教授对此提出完善意见。他认为,这三项标准仍属不确定法律概念——即保护规范理论虽提供技术化判断,却也可能限缩承租人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他建议将“具有一定合法基础”反向表述为“排除非法情形”,以避免因“合法基础”这一前置条件严格而影响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5年10月29日
李凤章:行政征收不能未经补偿便剥夺占有,间接占有同样应受保护,补偿时应识别真正的占有人

25年10月29日
张蓓: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中确定原告资格时,只要具备合法基础即可,不必强调现实使用。

原告资格是征收补偿争议进入司法审查的第一道门槛。其不仅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能否获得救济机会,也影响实体权利最终能否实现。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使用人、土地权利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概念相互交叉,认定标准模糊,成为征收争议的高频焦点。

25年10月29日
在明律所成功举办第16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聚焦司法鉴定革新,共话行政法治未来

司法鉴定是镶嵌在司法程序中的科学之眼,其结论深刻影响着诉讼结果的公正性与公信力,尤其在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往往成为定纷止争、寻求救济的技术基石,但“以鉴代审”“权利悬置”等一系列挑战也接踵而来。

25年10月29日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在京圆满举办

8月9日下午,“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 “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 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职能以及实践难题” 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9日
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新办公区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25年10月29日
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3年7月18日,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行政法界知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执业律师齐聚一堂,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PPP协议纠纷的仲裁救济、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等多个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

25年10月29日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许水云案”的里程碑意义,法律专家共议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与困境

2023年4月9日,“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举办,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们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充分展开了讨论。

25年10月29日
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于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会议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在明律所邀请众多法学专家学者、资深行政法律师共同献言献策,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25年10月29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5年10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