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十堰2023年拆迁计划

咨询
赵阳律师

赵阳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七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十堰2023年拆迁计划

一、十堰2023年拆迁计划

2023年湖北十堰竹溪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泉溪镇泉源村、水坪镇康家岭村、中峰镇青草坪村等7个村,具体改造名单如下:

1、泉溪镇

泉源村:根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1号》: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7221公顷,其中农用地0.7221公顷(耕地0.6480公顷);涉及竹溪县泉溪镇泉源村。

2、水坪镇

(1)康家岭村:根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2号》:拟申请用地总面积1.8748公顷,其中农用地1.8748公顷(耕地0.8152公顷);涉及竹溪县水坪镇康家岭村。

(2)船形寨村:根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3号》:拟申请用地总面积2.3151公顷,其中农用地2.3151公顷(耕地0.0331公顷);涉及竹溪县水坪镇船形寨村。

(3)金铜岭村、夏家湾村:根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5号》:拟申请用地总面积3.5826公顷,其中农用地3.5826公顷(含耕地0.6520公顷);涉及竹溪县水坪镇金铜岭村、夏家湾村。

3、向坝乡

向坝村:根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6号》:拟申请用地总面积0.4807公顷,其中农用地0.4807公顷(耕地0.3138公顷);涉及竹溪县向坝乡向坝村。

4、中峰镇

青草坪村:根据《竹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4号》:拟申请用地总面积2.1191公顷,其中农用地0.6945公顷(耕地0.5800公顷),建设用地1.4246公顷;涉及竹溪县中峰镇青草坪村。

二、2023十堰轻轨拆迁政策有哪些

法律主观:

最新十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拆迁主管部门专业评估员所作房屋成新进行结算。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在补偿、安置协议签定后,实行产权调换(含作价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的在回迁安置房后的三个月内,拆迁人应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到产权监理部门办理注销产权或调换产权手续。

第二十五条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要求减少或放弃产权面积部分,可按应安置房屋土建造价的50%予以鼓励。

第二十六条拆除依法出租的住宅房屋,应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因拆迁引起原租赁契约条款变更的,契约应作相应修改。

第二十七条以产权调换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八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私人住宅房屋,原则上按原房建筑面积偿还,原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按原面积偿还居住确有困难的,可以按人均15平方米偿还。

偿还后的价格结算方法如下;(一)偿还与原房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偿还房屋重置价与原房重置价结算结构差价。

(二)偿还房面积超过原房建筑面积且在人均15平方米以内(合15平方米)的部分,按偿还房土建单方造价结算;偿还房屋面积超过原房面积且在人均1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偿还房屋商品价格结算。

(三)偿还房不足原房建筑面积部分,按原房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九条拆除房管部门直管房屋或代管房屋的,按原面积和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则实行产权调换。

第三十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按原性质、原规模及城市规划安排重建偿还,或者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因城市道路、桥梁、河道、防洪等公用设施建设需拆迁的,属国家单位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属集体单位的,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拆除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二条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拆除临时建筑,没有批准期限但使用满两年的临时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或未定期限使用不到两年的临时建筑,按其建筑造价的10%-50%给予补偿。

临时商业摊位、摊点由其摊主负责拆除,不予补偿。

对被拆迁房屋的内装修补偿,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装修的按使用年限折旧补偿,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后装修的不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除有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告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四条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拆迁。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第三十五条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估价标准,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定期核定,并按年度物价变化适当调整。

第三十六条因拆迁工作不善,使城市通信缆线、供电线路、管道设施等遭受破坏的,拆迁人应承担修复责任或者补偿直接经济损失。

三、十堰轻轨拆迁政策

法律分析:

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十堰市拆迁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

有两种补偿方式,即产权交换式补偿和货币补偿。

具体有(一)征地补偿标准。

城区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省政府批准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补偿安置倍数、青苗补偿标准以及征地补偿系数等为基础,综合我市城区不同土地类别和地区而确定。

具体标准如下(附《十堰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城区一般耕地(含旱地、水田):

按照I、II、III类区域分别为58170元/亩、52290元/亩、3706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2、征收城区菜地:

按照I、II、III类区域分别为83543元/亩、75098元/亩、53367元/亩(含青苗补偿费);3、征收城区园地(含果园、茶园):

按照I、II、III类区域分别为60940元/亩、54780元/亩、38368元/亩(不含青苗和林木补偿费);4、征收城区精养鱼塘:

按照I、II、III类区域分别为60940元/亩、54780元/亩、38368元/亩(不含鱼类补偿费);5、征收城区林地:

按照I、II、III类区域分别为38780元/亩、34860元/亩、24416元/亩(不含青苗和林木补偿费);6、征收城区未利用地:

按照I、II、III类区域分别为27700元/亩、24900元/亩、17440元/亩;7、征收城区集体建设用地:

按照I、II、III类区域分别为24930元/亩、22410元/亩、17440元/亩。

(二)征地补偿级别和范围。

根据我市城区经济发展水平、管辖范围、区位等综合因素,我市城区划分为以下三类征地补偿区域:

I类区域:

张湾区汉江街办、车城街办、红卫街办、花果街办;茅箭区五堰街办、二堰街办、武当街办、东城开发区;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街办。

II类区域:

张湾区柏林镇、黄龙镇、西城开发区;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

III类区域:

张湾区方滩乡、西沟乡;茅箭区赛武当管理局、茅塔乡、大川镇卡子村、段家村、唐家村、浪溪村。

辖区内未列入的乡、村可比照III类区域执行。

(三)国有农用地的补偿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由转商前所在行政辖区执行。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十堰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最新十堰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

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拆迁主管部门专业评估员所作房屋成新进行结算。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在补偿、安置协议签定后,实行产权调换(含作价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的在回迁安置房后的三个月内,拆迁人应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到产权监理部门办理注销产权或调换产权手续。

第二十五条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要求减少或放弃产权面积部分,可按应安置房屋土建造价的50%予以鼓励。

第二十六条拆除依法出租的住宅房屋,应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因拆迁引起原租赁契约条款变更的,契约应作相应修改。

第二十七条以产权调换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和单位自管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原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八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私人住宅房屋,原则上按原房建筑面积偿还,原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按原面积偿还居住确有困难的,可以按人均15平方米偿还。

偿还后的价格结算方法如下;(一)偿还与原房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偿还房屋重置价与原房重置价结算结构差价。

(二)偿还房面积超过原房建筑面积且在人均15平方米以内(合15平方米)的部分,按偿还房土建单方造价结算;偿还房屋面积超过原房面积且在人均1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偿还房屋商品价格结算。

(三)偿还房不足原房建筑面积部分,按原房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

第二十九条拆除房管部门直管房屋或代管房屋的,按原面积和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则实行产权调换。

第三十条拆除用于公益事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按原性质、原规模及城市规划安排重建偿还,或者按重置价给予补偿。

因城市道路、桥梁、河道、防洪等公用设施建设需拆迁的,属国家单位的原则上不予补偿;属集体单位的,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拆除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二条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拆除临时建筑,没有批准期限但使用满两年的临时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或未定期限使用不到两年的临时建筑,按其建筑造价的10%-50%给予补偿。

临时商业摊位、摊点由其摊主负责拆除,不予补偿。

对被拆迁房屋的内装修补偿,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装修的按使用年限折旧补偿,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后装修的不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除有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告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四条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拆迁。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第三十五条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估价标准,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定期核定,并按年度物价变化适当调整。

第三十六条因拆迁工作不善,使城市通信缆线、供电线路、管道设施等遭受破坏的,拆迁人应承担修复责任或者补偿直接经济损失。

六、十堰市占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规划

2、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房

3、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最新消息

4、十堰高铁片区规划

5、十堰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6、十堰高铁站扩建

7、十堰高铁站附近未来最新规划

8、十堰高铁站楼盘

9、十堰在建高铁

10、十堰哪里正在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十堰2023年拆迁计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十堰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赵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十堰高铁站附近拆迁,十堰2023年拆迁计划/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高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高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10月29日
温州农村拆迁安置,温福高铁瓯旭景园拆迁赔偿标准

25年10月29日
修建高铁拆迁户赔偿,高铁拆迁一般能补偿多少钱

25年10月29日
西康高铁拆迁安置补偿,高铁拆迁赔偿标准

25年10月29日
高铁隧道拆迁补偿,高铁拆迁只拆红线还是红线两边也要拆

25年10月29日
高铁征地补偿是找村委会要吗,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19

25年10月29日
东莞第二高铁站拆迁,东莞有几个高铁站

25年10月29日
高铁拆迁奖励政策最新,高铁拆迁一般能补偿多少钱

25年10月29日
高铁站房子拆迁怎么补偿,高铁拆迁一般能补偿多少钱

25年10月29日
高铁拆迁农村房子有二次拆迁吗,高铁建到自己村里 拆迁三次怎么赔偿

25年10月29日
安置房是建在拆迁房附近吗,安置房是给拆迁户住的吗

25年10月29日
刘湾附近拆迁规划公示,临洺关镇刘湾村刘湾村拆迁政策

25年10月29日
拆迁房附近新小区,有回迁户安置房和商品房混住小区几大弊端 主力住户都是村里拆迁村民

25年10月29日
附近拆迁噪音补偿,家附近修高铁修高速 噪音能给哪些补偿

25年10月29日
附近有要拆迁房,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10月29日
怎么查询附近拆迁房,如何知道拆迁不拆迁

25年10月29日
二高附近拆迁房,飞机场附近的村庄有可能拆迁吗

25年10月29日
拆迁房附近的房子好吗,拆迁办拆屋对隔壁房子有影响咋办

25年10月29日
附近最近新小区拆迁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停车费标准2024的最新规定

25年10月29日
附近拆迁违建怎么赔偿,违建拆迁问题可以想中央巡视组反映吗

25年10月29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29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29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29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29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29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29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29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9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9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