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超过3年的征地拆迁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于拆迁和征收性案件有全面的实操经验。
农村宅基地房本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申请与证明材料
首先,应当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宅基地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这是启动更正程序的第一步,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面积不一致的情况。
二、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与更正
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事实查明。一旦确认宅基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确实存在错误,将会进行更正。这一步骤确保了土地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依据实际情况处理面积差异
如果农村土地确权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应以实际面积为准。这意味着,在确权过程中,不会强行收回多出的土地面积。
对于已经占用且得到补偿的土地,在确权登记时会进行扣减。这确保了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会按照原用途和面积进行确权。这有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公益用地占用的情况会分情况处理。如果未进行补偿,仍会按照原承包面积进行确权。
在第二轮承包期间,如果村里对土地进行过调整,应通过协商按现状进行确权登记。
四、不予确权的情况
对于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土地,将不予进行确权。这是为了维护土地管理的秩序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房本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问题,可以通过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进行面积更正、依据实际情况处理面积差异,以及注意不予确权的情况等方式来解决。这些步骤和措施旨在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土地登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和实际的尺寸不一致属于宅基证尺寸造假,与实际不符,可以向土地局提出撤销。
房屋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与主体房屋面积相符合,未包含附属房屋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法律分析:
第一:
如果登记的信息是因为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会采取精度比较高的测量方式重新给村民进行测量,最后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会给村民重新登记确权。
第二:
如果是因为非法超占宅基地面积导致测量的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那么各地区会按照原登记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怎么处理1、农村宅基地超面积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1)宅田相抵政策。
宅基地多占了,那么就用耕地来弥补,保持总量的平衡;
(2)另外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在和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上级部门批准;
(3)村民自治协商原则。
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决定处理方案,然后上报上级部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在基地不可以继承。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其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和实际的尺寸不一致属于宅基证尺寸造假,与实际不符,可以向土地局提出撤销。
房屋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与主体房屋面积相符合,未包含附属房屋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法律分析:
根据村民家庭人员和本村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确定:
(一)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二)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审批标准:
(一)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 的80%:
(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
(三)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
(四)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宅基地超占面积的话应属于违规建筑,应该拆除的,多余的面积归还集体,但在面积标准这块我国尚缺统一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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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本面积18拆迁补偿,宅基地证与实际面积不一样咋办
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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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应纳入评估范围,按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补偿;核对方法是拿土地证上的使用面积与评估单逐项对比。
城中村改造不是少数服从多数:未达成补偿协议不得断水断电断路逼迁,拆除新建须依法作出征收决定,不服可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
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会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但必须先走完征收程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发布征收公告、足额补偿安置;整治提升类不涉及征收。
城中村改造已从35个超大特大城市扩围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增货币化安置100万套;2024年全国实施项目1863个,惠及居民136.7万户。
只有“拆除新建”类城中村改造才进入依法征收、适用征收补偿规则;整治提升不拆房只翻新管线,拆整结合各占一半,先判断本村属于哪一类。
判断归谁管先分清土地性质:集体土地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按省级区片综合地价补;国有土地上房屋由征收部门负责、按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评估。
拆迁指挥部多为临时机构,无权独立扣发补偿款,责任由设立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签了补偿协议不付款的,属行政协议履行问题,可直接起诉。
最有效的路径是法定的: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还能在15日内接着起诉;法院可依《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六种情形撤销行政行为。
12388是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只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如索贿吃拿卡要、威胁逼签、截留补偿款;补偿高低与程序合规归60日复议和6个月诉讼。
投诉、信访不会改变补偿决定,能改的只有60日内行政复议和6个月内行政诉讼;12345与上一级机关只负责转办反映,法定期限不因投诉而暂停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