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购买要提交的材料
(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二、上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根据排序先后进入选房专场选购住房。
(二)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
(三)公示
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拆迁现场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
(四)审核
初审过程中,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之后委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核心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
(五)摇号和选房
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1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六)购房
申请人自《购房证明》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明》并留存备查。
(七)登记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办理权属登记,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购房资格登记。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2、购房申请登记。
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后,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3、确定入围名单。
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4、确定选房顺序。
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5、轮候选房。
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上海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14条,申请条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是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单身人士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房。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法律分析: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收入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购房资格登记。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2、购房申请登记。
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后,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3、确定入围名单。
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4、确定选房顺序。
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5、轮候选房。
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
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
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上海同一街道拆迁规划
2、上海同一街道拆迁最新规定
3、上海同一街道拆迁补偿
4、上海拆迁同住人的定义
5、上海拆迁区
6、上海拆迁同意率
7、2021年上海拆迁区域
8、上海拆迁拆一还二
9、上海哪些地方拆迁
10、上海哪个区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同一街道拆迁,上海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同一街道拆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内容审核:谭程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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