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长胜律师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人正直,有责任心,从事法律工作经验丰富,深受客户的认可和好评。擅长征地拆迁、建筑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专业法律领域。
专注征地拆迁的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 2022-07-14 09:00 发表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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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形,行政机关赔偿的数额不应低于依据征收补偿方案应当支付的补偿金额,行政赔偿时与房屋价值评估时点相隔时间较长的,应考虑房屋市场价格上涨因素,不能一味的按照强拆时的房屋鉴定报告确定赔偿。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用相关案例为您讲解“房屋强拆行政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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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来自最高法(2019)最高法行赔申xxx号,家住山西运城的朱某房屋于2016年10月被强拆,此项强拆事实经过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并且当地行政机关强拆朱某房屋过程中,未对物品财物进行清点造册。朱某随后起诉运城市人民政府赔偿其房屋因强拆造成的损失,以及财物损害。后该行政赔偿案件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直到最高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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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涉案房屋被强拆,客观上已不具备评估条件,参照与涉案房屋户型面积相同的楼上住户的评估报告,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该评估报告作出时间与判决赔偿时,间隔较长,人民法院应该综合考虑涉案房屋具体情况和房屋市场价格上涨的客观事实,确定房屋价值,如此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挽回财产损失,所以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时间节点的把握很重要,这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挽回损失获得足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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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强制拆迁房屋,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农村房屋被强拆后的应对措施及举报部门:
提出保护请求、报警求助、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复议或诉讼。
违法强拆可向公安机关报警、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违建房的拆除条件包括农业发展建筑、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贫困住房、合法自家宅基地建筑和未补齐手续的工业厂房。
被拆迁方可报案或起诉解决纠纷。
拆迁方应与被拆迁方协商以避免纠纷。
法律分析
一、农村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二、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遇到违法强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要依法进行,这是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公民也有权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
三、农村违建房强拆条件是什么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只要农户的房屋面积不大,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这种违规房屋就会被保留,无需拆除。
4、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5、国家鼓励农村的工业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些“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明或其他证件的仓库用房,可以暂缓拆迁,厂房负责人可以在此期间去有关部门补齐相应的手续,厂房就可免于拆迁,并可继续使用。
强拆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前提一定要合理、合法的,而且也有法院下达的强拆文书才能实施此行为,如果强拆不合法对于被拆迁方是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者是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所以,拆迁方在拆迁房子时一定要和被拆迁方协商好,这样才不会引起纠纷。
结语
合理、合法的强拆前提是必要的,必须有法院下达的拆迁文书。
如果强拆不合法,被拆迁方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因此,在拆迁房屋时,拆迁方应与被拆迁方协商,以避免引发纠纷。
同时,被拆迁方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正式书面请求保护、报警求助、要求立案侦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以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合法手段推动纠纷解决,争取合理补偿是诉讼的目的。
公民也有权利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确保行政行为依法进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不合理拆迁老百姓的维权方式具体如下:
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
同时,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协商之前,被拆迁方应当对于自身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证自身在协商时有足够的理由;
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
3、拆迁方认为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在得知结果起60日之内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不服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进一步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应该是在6个月之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法律分析:
强制拆迁房屋,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农村房屋非法强拆可立即报警求助,对行政不作为的机关可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受理拒绝履行保护权益的行政机关诉讼。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安全、保护公民权益,包括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如果遭遇农村房屋非法强拆的,可以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对于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提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六项,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拓展延伸
农村房屋被强拆,如何保护合法权益?
当农村房屋面临强拆时,保护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其次,收集证据,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用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策略。
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合法补偿。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与其他受强拆影响的居民联合起来,共同维权,增加声音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不采取激进行动,以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在面对农村房屋非法强拆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和义务。
其次,收集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维权途径和策略。
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合法补偿。
如果协商无果,可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仲裁程序,维护权益。
联合其他受影响居民,共同维权,增加声音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不采取激进行动,以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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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多得补偿案例,房屋被强拆,农民维权难,知道以下这点将会帮您多得“数倍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多得补偿案例,房屋被强拆如何维权
内容审核:金长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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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