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西站拆迁补偿,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 法律问题

咨询
李雪莲律师

李雪莲律师

督导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尤其对厂房搬迁、房屋强拆等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曾多次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曾成功办理多起复杂民事法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

常熟西站拆迁补偿,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

一、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

法律分析:目前还没有关于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的相关通知。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常熟海虞镇2021动迁规划?

江苏省常熟市关于公布2017年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本市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及时拟定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标准,并定期公布更新。

本标准明确了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费、提前搬迁奖励、未经登记建筑补偿、特殊特困补助、征收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等六个方面的补偿标准。

全文如下: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保证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常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常政发规字〔2012〕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常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公布如下:

一、关于搬迁费补偿

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补偿;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20平方米增加补偿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但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

二、关于临时安置费补偿

被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为:

城区范围以内12元/平方米/月,城区范围以外6元/平方米/月。

城区范围以内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1500元/户的,按1500元/户计算;城区范围以外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900元/户的,按900元/户计算。

三、关于提前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按规定的奖励期限提前签约并交房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城区范围以内奖励标准为:

第一奖励期内奖励200元/平方米,不足30000元/户的按30000元/户计算;第二奖励期内奖励80元/平方米,不足12000元/户的按12000元/户计算;超过第二奖励期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

城区范围以外奖励标准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四、关于未经登记建筑补偿

对未经登记建筑属附房或未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已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视搭建时间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2010年7月1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日期)前搭建的,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在2010年7月1日后搭建的,按残值补偿300元/平方米。

五、关于特殊特困补助

对在征收项目范围内常住户籍且为实际居住的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特殊特困被征收对象,以计户规则确定的户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根据补助类别确定相应的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户。

补助对象及金额需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无举报或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六、关于征收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

1、住宅类直管公房。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住宅类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20%和80%进行货币补偿;并对承租人参照个人所有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进行产权调换。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进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

经认定为“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并经产权人认可的: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商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30%和70%进行货币补偿;对承租人不安置商业用房,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予以安置。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进行补偿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住宅类房屋租赁合同。

七、其他

以上补偿标准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公布前已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和拆(搬)迁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本补偿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今年年初开始施行的,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征地补偿包括搬迁费补偿、临时安置费补偿以及拆迁奖励等组成,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政府会加大补偿力度。

在政府柴汽时,需要参照该通知的规定,制定补偿方案。

三、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目前还没有关于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的相关通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常熟海虞镇2021动迁规划

法律分析:

1.道路:

1)取消泾湾路局部段(东泾路-耿工路段)2)丽都花园南侧地块北部支路取消。

2.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

1)原规划迎宾路南侧两处保留现状的行政办公用地(A1),本次修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b),并结合用地性质完善控制指标。

2)丽都花园南侧商业(B11)地块(原作为已批地块),本次用地性质修改为商业用地(B1),并结合商业用地性质完善控制指标。

3)原规划龙墩路、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商业办公混合用地(B1/B2),本次修改为商业办公娱乐混合用地(B1/B2/B3);

控制指标不变。

4)原规划通江路北侧社会福利用地(A6),本次修改为医疗卫生与社会福利混合用地(A5/A6);

控制指标不变。

5)原规划人民路和虞阳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的生产研发用地(Ma),本次修改为工业研发混合用地(M1/Ma),并结合用地性质修改控制指标。

6)原规划迎宾路与耿公路交叉口西北地块为二类住宅用地(R21),本次结合现状企业范围,将地块部分修改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并在仓储和居住之间布局绿化隔离,并结合用地性质修改控制指标。

7)原规划泾湾路两侧七处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研发用地(Ma),本次取消泾湾路局部段后变为六处地块,泾湾路南北两处用地性质修改为工业研发混合用地(M1/Ma)、其余四处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M1),并结合用地性质修改控制指标。

8)远东地块(规划为B1),修改控制指标(从容积率1.8改为容积率2.5,建筑高度24m改为建筑高度50m);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五、常熟西站尚湖镇拆迁补偿

江苏省常熟市关于公布2017年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常熟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本市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及时拟定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标准,并定期公布更新。

本标准明确了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费、提前搬迁奖励、未经登记建筑补偿、特殊特困补助、征收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等六个方面的补偿标准。

全文如下: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保证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常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常政发规字〔2012〕15号)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常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公布如下:

一、关于搬迁费补偿

被征收住宅房屋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500元补偿;4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20平方米增加补偿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计算);但补偿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不足400元按400元计算)。

二、关于临时安置费补偿

被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为:

城区范围以内12元/平方米/月,城区范围以外6元/平方米/月。

城区范围以内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1500元/户的,按1500元/户计算;城区范围以外每月临时安置费不足900元/户的,按900元/户计算。

三、关于提前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搬迁期限内,按规定的奖励期限提前签约并交房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城区范围以内奖励标准为:

第一奖励期内奖励200元/平方米,不足30000元/户的按30000元/户计算;第二奖励期内奖励80元/平方米,不足12000元/户的按12000元/户计算;超过第二奖励期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

城区范围以外奖励标准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四、关于未经登记建筑补偿

对未经登记建筑属附房或未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已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视搭建时间分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2010年7月1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日期)前搭建的,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在2010年7月1日后搭建的,按残值补偿300元/平方米。

五、关于特殊特困补助

对在征收项目范围内常住户籍且为实际居住的大病、残疾、贫困、高龄等特殊特困被征收对象,以计户规则确定的户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详见附件)。

根据补助类别确定相应的补助金额,补助金额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户。

补助对象及金额需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无举报或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六、关于征收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

1、住宅类直管公房。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住宅类房屋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20%和80%进行货币补偿;并对承租人参照个人所有房屋征收安置政策进行产权调换。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进行产权调换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

经认定为“住宅类直管公房改作商业用房”,并经产权人认可的: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对产权人和承租人分别以商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饰装修评估值)的30%和70%进行货币补偿;对承租人不安置商业用房,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予以安置。

产权人与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对产权人按住宅类直管公房征收政策进行补偿安置,产权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住宅类房屋租赁合同。

七、其他

以上补偿标准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公布前已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和拆(搬)迁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本补偿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今年年初开始施行的,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征地补偿包括搬迁费补偿、临时安置费补偿以及拆迁奖励等组成,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政府会加大补偿力度。

在政府柴汽时,需要参照该通知的规定,制定补偿方案。

六、常熟海虞镇2021动迁规划

律师分析:

1.道路:

1)取消泾湾路局部段(东泾路-耿工路段)2)丽都花园南侧地块北部支路取消。

2.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

1)原规划迎宾路南侧两处保留现状的行政办公用地(A1),本次修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b),并结合用地性质完善控制指标。

2)丽都花园南侧商业(B11)地块(原作为已批地块),本次用地性质修改为商业用地(B1),并结合商业用地性质完善控制指标。

3)原规划龙墩路、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商业办公混合用地(B1/B2),本次修改为商业办公娱乐混合用地(B1/B2/B3);

控制指标不变。

4)原规划通江路北侧社会福利用地(A6),本次修改为医疗卫生与社会福利混合用地(A5/A6);

控制指标不变。

5)原规划人民路和虞阳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的生产研发用地(Ma),本次修改为工业研发混合用地(M1/Ma),并结合用地性质修改控制指标。

6)原规划迎宾路与耿公路交叉口西北地块为二类住宅用地(R21),本次结合现状企业范围,将地块部分修改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并在仓储和居住之间布局绿化隔离,并结合用地性质修改控制指标。

7)原规划泾湾路两侧七处地块用地性质为生产研发用地(Ma),本次取消泾湾路局部段后变为六处地块,泾湾路南北两处用地性质修改为工业研发混合用地(M1/Ma)、其余四处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M1),并结合用地性质修改控制指标。

8)远东地块(规划为B1),修改控制指标(从容积率1.8改为容积率2.5,建筑高度24m改为建筑高度50m);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常熟西站拆迁补偿标准2025

2、常熟西站拆迁补偿多少

3、常熟西站拆迁补偿政策

4、常熟市区拆迁

5、常熟2021年拆迁

6、常熟西站拆迁什么时候开始

7、常熟高铁西站拆迁安置地

8、常熟高铁拆迁

9、常熟高铁拆迁赔偿标准

10、常熟西站片区规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熟西站拆迁补偿,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常熟西站拆迁补偿,常熟西站尚湖镇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李雪莲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常熟西站拆迁补偿,常熟碧溪安置房四期规划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赵帅律师:常熟碧溪拆迁户,碧溪小区拆迁补偿标准及政策解读

25年11月13日
花溪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常熟花溪还拆迁吗

25年11月13日
常熟 宅基地 搬迁补偿,常熟拆迁补偿标准2022 常熟拆迁补偿标准2022

25年11月13日
花溪区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常熟花溪还拆迁吗

25年11月13日
花溪商品房拆迁基本补偿方案,常熟花溪还拆迁吗

25年11月13日
常熟民房拆迁补偿标准,常熟拆迁补偿标准2022 常熟拆迁补偿标准2022

25年11月13日
汽配厂拆迁补偿,常熟拆迁补偿标准2022

25年11月13日
常熟拆迁房,关于改善待拆迁区域居民居住条件的建议

25年11月13日
常熟拆迁房最新,关于改善待拆迁区域居民居住条件的建议

25年11月13日
常熟三环拆迁计划,常熟拆迁补偿标准2022 常熟拆迁补偿标准2022

25年11月13日
宁波西站拆迁规划,仲一村是宁波西站的拆迁红线吗

25年11月13日
西站社区拆迁吗,建武汉西站哪些村要拆迁

25年11月13日
周口拆迁补偿问,周口高铁西站拆迁范围 法律问题

25年11月13日
南昌新西站拆迁规划方案,请问南昌火车南站最近在扩建,乘T171次在南站还是西站上车

25年11月13日
王家才律师:合肥西站拆迁户,西站拆迁款迟迟不发

25年11月13日
天津西站拆迁户有钱吗,西客站老百姓拆迁补偿政策

25年11月13日
高铁西站是否拆迁计划,周口高铁西站拆迁范围

25年11月13日
西站街道小区拆迁计划,海曙西湾路会拆迁吗

25年11月13日
刘清伟律师:重庆西站千万拆迁户,西站为什么还不拆迁

25年11月13日
青岛西站附近拆迁计划,青岛西站有地铁吗

25年11月13日
最新新闻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5年11月13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5年11月13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13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1月13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1月13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13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1月13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1月13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13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1月1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