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琨律师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的研究,并拥有超过十年的执业经验,曾成功代理多起房屋补偿安置案件,至今主办及合办案件已超400件。张琨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房产、土地征收行政纠纷,税务筹划和行政处罚的处理。同时,张琨律师还在水务环境建设服务领域工作3年,具有投融资及环保项目运营经验。 张琨律师为人真诚、办案风格犀利,在全国范围内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及认可。
“这就是强拆的下场!”河北石家庄,男子临近婚期,花钱装修了房子,作为婚房。可恰好遇到拆迁。但男子不满意拆迁补偿,不愿意搬离。村支书带人强拆。男子的未婚妻眼见男子没有了婚房,便取消了婚约,与别人结婚了。男子心如死灰,认为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村支书,趁其不备,用射钉枪打死了他。而男子也因为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
(案例来源:行政法制网)
江昊天塌下来了,因为他的未婚妻胡丽丽要与他取消婚约,理由是江昊刚装修好的婚房被拆了,而拆迁补偿款又不足以重新建新房子。
江昊满肚子委屈,祈求未婚妻胡丽丽能够等一等,可胡丽丽没有回心转意,反而吃了秤砣,铁了心。
被取消了婚姻的江昊满肚子怒火,认为始作俑者就是村支书江大勇。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江昊和未婚妻胡丽丽是通过自由恋爱认识的,两人感情渐渐稳定,便谈婚论嫁了。
胡丽丽的父母要求江昊准备新房,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江昊。
得到准岳父母的允许,江昊高兴坏了,江昊立刻着手将原来的房子进行装修。
经过一番努力,江昊的婚房也装修的差不多了,胡丽丽看到后非常高兴,江昊也憧憬婚后与胡丽丽的幸福生活。
可这时恰好江昊所在的村被纳入了拆迁的范围,江昊的婚房自然也纳入了拆迁的范围之内。
胡丽丽听说江昊所在村要实行旧城改造,胡丽丽很高兴,认为拆迁补偿款一定要高很多的。
江昊却担心,将婚房拆迁后,两人没有房子居住。胡丽丽却安慰江昊说,只要我们拿到拆迁补偿款,我们可以去购买精装房呀。
可没等江昊和胡丽丽高兴太久,拆迁补偿方案就出来了,拆迁补偿款大大低于他们的预期。
很多村民反对,而江昊更是激烈的反对,因为他刚刚对房子进行装修,拆迁补偿款不足以弥补他的损失。
可村支书江大勇却使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开始对村民各个击破,有的村民迫于压力签订了协议,但江昊和一部分村民态度坚定,不同意签订协议。
既然江昊不好对付,江大勇就另辟蹊径,开始对江昊80多岁的老母亲想办法。
江大勇停了江昊母亲的养老待遇,理由是不配合村委会的工作。
江昊的父亲害怕了,便瞒着江昊,在拆迁协议书上签了字。
等江昊知道后一切都晚了,可江昊不愿就此屈服,直接住进了婚房。
江昊知道这套婚房关乎他的幸福生活,关乎他与未婚妻胡丽丽能否走进婚姻的殿堂,所以他要誓死捍卫。
在这期间,江大勇曾经带过人想要强拆,可被江昊发现了,江昊立刻报警,江大勇悻悻离开。
然而江大勇不死心,在江昊与胡丽丽还有十八天婚期时,江大勇带领大批人员和钩机铲车,来到江昊的婚房准备强拆。
江昊看见后立刻出来阻止,但江大勇指挥人员,将江昊强行拖离现场,然后又指挥钩机铲车对江昊的婚房强拆。
胡丽丽得知后认为,江昊没有了婚房,而拆迁补偿款又不足以购买新房,所以与江昊提出了分手,准备取消婚姻,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刚开始江昊还抱有希望,只要拆迁补偿款到位,自己再问别人借点钱,一定可以购买新房的,那么胡丽丽就会回心转意。
直到听到胡丽丽转头嫁给了别人,江昊心彻底死了。
江昊不怪胡丽丽,他认为一切始作俑者就是江大勇,是江大勇强拆自己的婚房,才导致自己的婚姻破灭。
心如死灰的江昊远走他乡,但仇恨却在江昊的心里不断的滋长。
回家过年时,江昊趁江大勇在村委会举办活动时,用射钉枪打死了江大勇。
江昊准备开汽车逃跑,可村民却用车撞停了江昊的车。村民报警,江昊很快就被警方抓捕归案。
江昊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死刑。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江大勇逼迫江昊的父亲签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江大勇逼迫江昊的父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他违反了江昊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来江昊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权的,可以申诉的,可以起诉的,但江昊却走了极端。
2、江昊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协议。
民法典第150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由于江昊的父亲是受胁迫的,那么江昊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这份拆迁补偿协议。
可是江昊却没有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权,反而以暴制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真的是令人唏嘘不已。
3、江昊涉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江昊认知偏差,认为他的一切不幸都是江大勇造成的,所以恼羞成怒,用射钉枪打死了江大勇。
江昊也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最终被法院判处了死刑。
这真的是一出悲剧呀,江昊原本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权的,可为何最终还是这样的结果呢?(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动态连更挑战#
深夜强行拆毁房子!谁在践踏法治?
64岁的谢女士做梦都没想到,6名男子半夜闯进家中,不由分说用胶带将其家人手脚捆绑后扔到屋外的土坑里,随后铲车推倒了的房子。
法晚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分别判处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谢女士住在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署前街37号院,院子由东、西、北共3间房子组成。
房山检察院指控,该37号院为被害人谢某承租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房管所的直属公房。
2009年,房山区启动拱辰街道一至五街中心区改造项目,署前街37号房屋在改造范围内。
因谢女士未与拆迁公司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故房屋一直未被拆除。
2013年8月中旬,白某指使赵某将署前街37号房屋强制拆除。
后赵某纠集徐某、李某先后多次到房屋所在地,对房屋位置、住户情况进行观察。
随后,白某又令马某纠集李某等10人参与强制拆除,并雇佣铲车司机钱某(另案处理)实施具体拆除。
2013年8月31日零时许,赵某、徐某等10余人持镐把、手电等工具强行进入37号院内房屋,用事先买好的胶带将在此居住的段某、王某手脚捆绑后抬至房外土坑内。
为防止二人呼救,他们还用胶带将二人嘴部粘住,并安排人员看守。
随后,赵某、徐某持铁钳将通往房屋的电线剪断,钱某驾驶铲车将房屋铲倒。
后赵某,徐某等人将段某、王某释放后逃离现场。
经评估公司鉴定,37号院内平房价值2.3万余元。
审理期间,6名被告人赔偿了谢女士被毁坏的家具、家电及日用品等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赔偿段某、王某1.5万元。
最终房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白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一、租户花钱装修拆迁时怎么处理
举个案例具体说明一下,17年前,骆某开始租赁武汉某五金厂的房屋,办酒店。
后来,骆某与五金厂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协议签订后,骆某按约定进行了装修。
租赁期间,骆某经五金厂同意,还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扩建面积9个平方米。
2014年4月,酒店所在区域被纳入拆迁范围。
当年5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骆某于当年6月结清房租。
当年10月,拆迁部门与五金厂签订了拆迁意向协议,而骆某则在拆迁前搬离,随后,该房屋被拆除。
当年12月,五金厂领取了包括装修补偿款、停业补偿款等在内的全部拆迁补偿款。
房屋被拆迁后,骆某认为,房东获得的补偿中含有装修等费用,而酒店是他装修的,由于他的装修和扩建行为,五金厂才获得了满意的拆迁款。
因此,五金厂应当给予他补偿。
骆某和五金厂多次协商未果。
去年9月,骆某将五金厂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装饰装修补偿、停业补偿和扩建面积补偿,共计71.9万元。
实际上本案中,骆某与五金厂没有约定房屋征收时停产停业补偿和装饰装修补偿,那么这个部分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
租赁期间内,骆某有权拆除装饰装修物,但无权要求返还,而本案的房屋拆迁补偿发生在合同期满后,因此五金厂没有构成不当得利。
但是,由于搭建的9平方米面积,双方没有约定如何处理,五金厂应将搭建获利返还一部分给骆某。
又是一起暴力拆迁惨案,3名强拆人员被捅伤!最高检:
属正当防卫
深夜强行拆毁房子!谁在践踏法治?
法律分析:
1.确认拆迁性质。
了解拆迁主体,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只能争取合理补偿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就不具有强制性,您有权决定是否被拆迁。
2.确认土地性质。
分清楚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拆迁。
国有土地上拆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集体土地上拆迁主要是征收土地的补偿,房子等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
3.了解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
每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致,被拆迁户可以去当地官网或者网上其他途径查一下当地的补偿标准作一个参考,根据补偿标准大致判断一下补偿是否合理。
4.做好取证工作。
房子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1、精装婚房拆迁补偿多少
2、精装修的房子拆迁补偿装修费多少一平
3、精装婚房拆迁补偿怎么算
4、精装修的房子拆迁赔偿
5、精装修拆迁
6、精装修拆迁怎么算
7、拆迁精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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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精装修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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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精装婚房拆迁补偿,深夜强行拆毁房子!谁在践踏法治?
内容审核:张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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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