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拆迁规划2017,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咨询
年宇令律师

年宇令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民商事法律事务

督导律师,秉承“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实务操作经验,案件分析逻辑性强,庭审风格敏锐善辩。常年办理征收拆迁案件,严谨负责,办案效率高,能够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长期关注弱势群体权利,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擅长处理群体案件,善于寻找案件突破点。

海口拆迁规划2017,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一、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1、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当地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的社保或税单;

3、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6、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买房子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等。

二、三亚安居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安居房的,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房土地供应,专项用于安居房建设,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安居房建设不受本市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限制。

法律依据: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

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政策。

三、海南安居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一)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本意见印发之日前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本意见印发之日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二)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3.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县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公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县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三亚安居房申请条件今年

法律分析:

三亚安居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三)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

单身人士申请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以下;

(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6个月);

(五)外地来三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除了具备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连续在三亚市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三亚市棚户区改造购买安置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改造主体严格按照市棚改办审查通过并予以备案的安置房具体分配实施方案,组织安置房分配工作。

(一)改造主体在分配安置房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二)被补偿人选房先后顺序按照综合评分的高低确定,综合评分应当以签订补偿协议、交房及搬迁时间等作为评定因素,具体细则由改造主体自行制定。

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协助市棚改办做好被补偿人的档案资料管理及安置审核工作,杜绝重复安置补偿。

五、海南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安居房的,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房土地供应,专项用于安居房建设,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安居房建设不受本市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限制。

法律依据: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

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政策。

六、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2022

法律分析:

对于三亚等6市县,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购买:

一是2020年4月28日前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二是2020年4月28日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三是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法律依据:

《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三、销售对象 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的本地居民以及缴纳一定年限社保和个税的引进人才。

具体的申请条件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 的规定为准。

其中我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按 33平方米 计算;单身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申购时需年满22周岁;离异后申购安居型商品住房且婚内已购买住房的,申购时原则上需离婚满3年。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海口拆迁规划

2、海口拆迁规划最新消息

3、海口拆迁规划龙华社区公示

4、海口拆迁规划秀英

5、2021海口拆迁规划

6、海口拆迁2020

7、2021年海口拆迁范围

8、海口2019拆迁

9、海南海口2020年拆迁

10、海口拆迁补偿方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口拆迁规划2017,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海口拆迁规划2017,海南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内容审核:年宇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海口拆迁规划2017,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海口房屋拆迁补偿,拆迁问题能信访吗

25年11月14日
海南拆迁赔偿,海口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14日
海口房子拆迁补偿标准表2021,海南省征地青苗补偿最新

25年11月14日
海口单位房拆迁补偿,控规用地性质分类 标准

25年11月14日
秀英区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什么条件可以在海口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25年11月14日
海口修路房屋拆迁,海口龙华路修路规划会拆迁吗

25年11月14日
海口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个人之间可以买卖国有土地吗

25年11月14日
龙华市拆迁计划,海口龙华路修路规划会拆迁吗

25年11月14日
海口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低

25年11月14日
赵昀腾律师:海口拆迁户未来走向,城市d级危楼海囗政策

25年11月14日
拆迁安置房交易条件和补偿标准是什么,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

25年11月14日
房屋拆迁补偿图片直播,直播间欺骗消费者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25年11月14日
未全部拆迁出了规划公示,宗地规划条件公示后,会拆迁吗

25年11月14日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家庭年收入标准

25年11月14日
集体土地入市怎么实施管理,集体土地入市最新规定

25年11月14日
广州市企业征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2025年最新规定解析,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

25年11月14日
拆迁房赠予的条件和流程,安置房可以过户吗有什么条件吗

25年11月14日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是什么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哪个部门

25年11月14日
农村拆迁已立案,农村违建房屋强制拆除的最新政策

25年11月14日
拆迁户分房政策解读,中央对2026年拆迁新政策解读

25年11月1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1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1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1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1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1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1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1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