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及民事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
2022年10月,湖北省发改委公布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038号建议的答复》,里面明确提到以下三点:
第一,“武汉长江新区”目前已经批复成为“省级新区”,湖北省正在加大国家级新区申报力度,争取早日批复。
第二,武汉市已经编制了《武汉长江新区总体方案》,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即将印发实施。
第三,湖北省发改委会同武汉市和相关省直部门,研究起草《关于新时代支持长江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目前已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正在修改完善。
湖北省发改委的这个文件,意味着“武汉长江新区”的“国家级新区申报方案”应该是比较稳了。
但是自从2017年“雄安新区”以后,国家级新区的申报门槛有了明显提高,2020年开始,国家级新区的重点工作从“设立”转向“提质”。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新的“国家级新区”要“边建设,边申报”,以“建设推动申报”,“国家级新区”要先动起来,然后才能“审批成功”。
以后的“国家级新区”已经不能拿着空地去审批了。
于是从2022年开始,“武汉长江新区”全面进入“加速建设期”,大规模的基建开始了,核心目的就是“推动国家级新区早日获批”。
2022年2月,湖北省审批通过“武汉长江新区”设立“省级新区”,为申报“国家级新区”奠定基础。
2022年3月,湖北省人大通过“立法”,赋予“武汉长江新区”完整的“市级管理权限”和“部分省级管理权限”。
2022年4月,“武汉长江新区”启动200亿基建项目,并同时启动“2亿行政中心建设”项目,意味着长江新区建设全面拉开帷幕。
2022年7月“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被撤销,同时成立“武汉长江新区管委会”,从“新城”升级成为“新区”,代表“武汉长江新区”正式成为“武汉主城区之一”。
2022年8月,7家央企“华中总部”正式官宣入驻“武汉长江新区”,尤其是三峡集团全国总部已经在新区内“选址”,长江新区正式进入“央企总部时代”。
2022年10月,“武汉长江新区”正式进入“湖北省政务网”和“武汉市政府网”,被“单列区划”,也就意味着“长江新区”已经“独立成区”,正式脱离“黄陂区”,将拥有自己独立的“户口”和“教育学籍”。
2022年10月,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武湖片区正式启用,包括公安、教育、财政、税务、土地等多个部门通知入驻。
这意味着武汉长江新区即将正式完成“全面托管”。\n\n\n 武汉长江新区完成“全面托管”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间节点。
“托管”一旦完成,就意味着三件事情将会发生:
第一,“托管”以后,武汉长江新区将彻底和黄陂区、新洲区“没有关系”了,正式“独立成区”,拥有自己的“户口”和“教育学籍”,从而成为“武汉主城区”延伸板块。
最重要的是,长江新区托管完成以后,长江新区的初中学籍将可以正式考取“武汉主城区”的高中。
第二,“托管”以后,武汉长江新区的“财政”和“土地收益”将正式独立出来了,长江新区将拥有更多的资金来建设区域的发展。
在没有“托管之前”,长江新区的卖地收入和税收收入将会被黄陂区、新洲区分走大部分,“缺钱”从而导致新区发展滞后。
这也是大部分“武汉本地人”诟病长江新区发展慢的主要原因,钱都被分走了,新区就很难快速发展起来。
所以在“长江新城时代”,长江新区的发展是很缓慢的,核心的原因就是“财政被分流”,“卖地收入被撸走”。
缺钱才是长江新城时代发展慢的关键。
“托管”后,长江新区的“财政”就完全独立了,大量的资金将会留存在新区,可以预见新区的发展速度将会极大的提高。
由此可见,是否“托管”对长江新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全面托管”也意味着“长江新城时代”彻底结束了。
国家级“长江新区”时代正式开启!
第三,“完成全面托管”后,武汉长江新区的“优惠政策”将会陆续发布,将正式享受“准国家级新区”待遇。
在湖北省发改委的“答复文件”中,已经明确提到:后续不仅会公布《武汉长江新区总体方案》,同时还会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长江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这就意味着“武汉长江新区的利好政策”才刚刚开始。
同时“湖北省9大省级部门”同时发声,积极支持“武汉长江新区”的建设:
比如湖北省卫健委将支持国际高端综合医院、湖北特色专科医院等落户长江新区。
湖北省教育厅积极支持武汉长江新区大学城规划建设。
省科技厅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领军企业在长江新区布局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武汉长江新区”完成“全面托管”,是新区发展的一个“新起点”,也意味着“国家级新区”的获批已经越来越近了。
完成“全面托管”后,意味着武汉长江新区已经彻底“独立成区”!
“财政独立”带来更多的发展资金,“教育独立”将会提高新区的“优质学籍”,“独立成区”后的武汉长江新区将会导入更多的优质城市资源。
而在没有“全面托管”的长江新城时代,武汉长江新区已经错过了太多的发展契机,而现在“独立成区”后,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比如“全面托管”后的北京亦庄经开区,在短短五年时间内GDP规模就超过了大兴、通州等大部分新城。
而在2021年正式“教育独立”后,北京经开区房价更是暴涨50%以上。
由此可见,“全面托管”和“独立成区”对一个新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武汉长江新区实施“全面托管”后,这个“国家级新区”基本稳了!
律师解答:
国家级长江新区是中央政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其涉及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克服很多困难和挑战。
不同地区新区的审批进度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一条 有关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制定保护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
国家级长江新区的审批进度取决于多个复杂因素,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新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
国家级长江新区是中央政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其涉及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克服很多困难和挑战。
不同地区新区的审批进度可能有所不同。
国家级长江新区的意义是什么?国家级长江新区是国家层面为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区域,旨在加快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和转型升级,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国家级长江新区的建设对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的协调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地应当积极推进新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克服困难和挑战,为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一条 有关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制定保护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
律师分析:
国家级长江新区是中央政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其涉及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克服很多困难和挑战。
不同地区新区的审批进度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一条 有关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制定保护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
律师解答:
国家级长江新区是中央政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其涉及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克服很多困难和挑战。
不同地区新区的审批进度可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一条 有关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制定保护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
法律分析:
荆州在湖北的地级市中大出风头,得到了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
除武汉外,只有荆州被提及2次。
第一是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也是唯一以地级市命名的示范区;
第二推动荆州跨长江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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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汉长江新区拆迁规划图,国家级长江新区审批进度??
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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