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办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法律分析能力强,服务态度及办案水平,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法律分析:1.以人为本原则。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事关新《土地管理法》的顺利实施,更是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的有效举措,通过制定综合地价,努力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发展成果,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统筹兼顾原则。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既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政府对土地征收的支付能力,经济建设发展最终将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发展这个硬道理。要辩证处理好两者关系,真正做到保障发展与维护权益双赢。
3.同地同价原则。在同一区片内,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条件、客观收益水平供求状况、人均耕地数量等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其征收补偿价格应基本相同,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以保证对被征地农民的公平性。
4.协调平衡原则。协调平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相邻区片之间的平衡,包括县域内、县与县的相邻区片,平衡时应统筹考虑不同地区间社会保障、安置途径的差异,做到征地补偿总体水平合理,同一地形区内同一地类相邻区片之间区片综合地价的差异不宜过大,尤其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二是新旧补偿标准之间的平稳过渡,新测算的同一位置的区片综合地价既不能低于正在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但也要防止新旧征地补偿标准之间差距过大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法律分析:
1.以人为本原则。
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事关新《土地管理法》的顺利实施,更是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的有效举措,通过制定综合地价,努力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发展成果,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统筹兼顾原则。
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既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又要考虑政府对土地征收的支付能力,经济建设发展最终将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发展这个硬道理。
要辩证处理好两者关系,真正做到保障发展与维护权益双赢。
3.同地同价原则。
在同一区片内,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条件、客观收益水平供求状况、人均耕地数量等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其征收补偿价格应基本相同,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以保证对被征地农民的公平性。
4.协调平衡原则。
协调平衡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相邻区片之间的平衡,包括县域内、县与县的相邻区片,平衡时应统筹考虑不同地区间社会保障、安置途径的差异,做到征地补偿总体水平合理,同一地形区内同一地类相邻区片之间区片综合地价的差异不宜过大,尤其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
二是新旧补偿标准之间的平稳过渡,新测算的同一位置的区片综合地价既不能低于正在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但也要防止新旧征地补偿标准之间差距过大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律师分析:
1.以人为本原则。
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事关新《土地管理法》的顺利实施,更是保障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的有效举措,通过制定综合地价,努力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发展成果,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统筹兼顾原则。
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当地原征地补偿标准,既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体现长远生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又要考虑政府对土地征收的支付能力,经济建设发展最终将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发展这个硬道理。
要辩证处理好两者关系,真正做到保障发展与维护权益双赢。
3.同地同价原则。
在同一区片内,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条件、客观收益水平供求状况、人均耕地数量等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块,其征收补偿价格应基本相同,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以保证对被征地农民的公平性。
4.协调平衡原则。
协调平衡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相邻区片之间的平衡,包括县域内、县与县的相邻区片,平衡时应统筹考虑不同地区间社会保障、安置途径的差异,做到征地补偿总体水平合理,同一地形区内同一地类相邻区片之间区片综合地价的差异不宜过大,尤其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外;
二是新旧补偿标准之间的平稳过渡,新测算的同一位置的区片综合地价既不能低于正在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但也要防止新旧征地补偿标准之间差距过大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自治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龙舟坪镇龙舟坪村。
补偿标准:
耕地:
67000元/亩;
菜地:
73700元/亩;
果园:
73700元/亩;
茶园:
73700元/亩;
精养鱼池:
73700元/亩;
林地:
46900元/亩;
未利用地:
2548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包括龙舟坪镇的白氏坪、刘家冲村、刘家坳、何家坪、津洋口、邓家坝、三渔冲、黄家坪、王子石、合子坳、西寺坪、晒鼓坪村。
补偿标准:
耕地:
44000元/亩;
菜地:
48400元/亩;
果园:
48400元/亩;
茶园:
48400元/亩;
精养鱼池:
48400元/亩;
林地:
30800元/亩;
未利用地:
176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包括龙舟坪镇的朱津滩、胡家棚、厚峰溪、两河口、土地坡、全福山、郑家榜、王家棚村及观坪林场;
磨市镇的救师口、磨市、泸溪、三口堰、黄荆庄、杨柳滩、多宝寺、花桥村;
火烧坪乡。
补偿标准:
耕地:
31500元/亩;
菜地:
34650元/亩;
果园:
34650元/亩;
茶园:
34650元/亩;
精养鱼池:
34650元/亩;
林地:
22050元/亩;
未利用地:
1575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包括磨市镇的玉宝、峰山、乌钵池、马鞍山村;
大堰乡、都镇湾镇、鸭子口乡、资丘镇、渔峡口镇、榔坪镇、贺家坪镇、高家堰镇。
补偿标准:
耕地:
24300元/亩;
菜地:
26730元/亩;
果园:
26730元/亩;
茶园:
26730元/亩;
精养鱼池:
26730元/亩;
林地:
17010元/亩;
未利用地:
1215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相公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2、相公要赔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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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公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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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相公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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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相公拆迁补偿标准2026,天长市征迁计划
内容审核:吴彤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