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尤其对厂房搬迁、房屋强拆等争议解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曾多次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曾成功办理多起复杂民事法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
拆迁后产权的过户,根据拆迁时选择的不同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过户流程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是根据提问“王董村拆迁后产权怎么过户”的具体回答:
一、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办理置换登记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以及同意产权交换的书面证明,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置换登记手续。
实地勘察与评估:相关部门会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房屋的实际价值,以便后续进行差价结算。
签订房屋产权交换协议书:在评估完成后,双方需签订房屋产权交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办理产权逐一登记手续:完成上述步骤后,需要办理产权逐一登记手续,确保新的产权得到法律认可。
完成房屋交割:最后,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完成房屋的交割工作。
二、如果是拆迁安置房的过户
办理房屋产权证:首先,拆迁安置房的过户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这是过户的前提。
缴纳税费:在办理产权证后,需前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和契税。
编制并公证房产过户协议:缴纳税费后,应与卖方签订房产过户协议,并办理公证手续,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协议签订和公证后,需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将产权正式转移至买方名下。
领取新产权证:过户登记完成后,前往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至此过户手续全部完成。
在进行拆迁后产权过户时,务必确保所有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以保障自身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之处,建议及时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小产权村委更名过户有用,但更名过户的前提是要向当地村委缴纳一定的过户费,关于这个过户费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大多是以当地村委的不同情况来收取的,这个费用大约在5-10万元左右。
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虽然这种房子非常便宜,但买的人却非常少。
但如果这套小产权经过村委会会改名过户,那么就会获得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更名过户这个操作还是非常有用的。
小产权的房子在做任何处理的时候都会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即便是到村委会那边去做更名手续,它的过户情况依然是不成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大家在买二手房时一般都会遇到对方所出售的房子是回迁房的情况。
那么,什么是回迁房呢?其实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之后,赔给拆迁户的房子,一般开发商会给出两个选择,赔钱和赔房子,有的人就选择了赔偿房子,这种房子就叫做回迁房。
大家在买二手房时一般都会遇到对方所出售的房子是回迁房的情况。
那么,什么是回迁房呢?其实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之后,赔给拆迁户的房子,一般开发商会给出两个选择,赔钱和赔房子,有的人就选择了赔偿房子,这种房子就叫做回迁房。
那么,回迁房属于什么产权?买回迁房要注意什么?
一、回迁房属于什么产权?
回迁房源于拆迁,所以回迁房是什么产权就要看当时被拆迁房子是什么产权。
1、有完全产权的回迁房
如果当时被拆迁的房子,已经取得了房产证了,那么后面新建的回迁房也是有产权证的,这种回迁房的产权和市面上的商品房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2、有限产权的回迁房
这种回迁房是因为被拆迁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
只有有限产权,要等房屋入住年限达到标准后,缴纳差价后才能够取得完全产权。
这类房拆迁也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来管理的。
3、集体土地上的回迁房
包括建在村民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个人占有集体土地所建楼房、政府统一规划的安置房。
二、买回迁房要注意什么?
1、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
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2、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3、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
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
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
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4、尽量要求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
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
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实践中,要求卖方的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一、回迁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子
1、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_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_;
每_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_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回迁房与商品房_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_持的是购房合同,_法上市交易。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二、回迁房与商品房有哪些区别
回迁房与商品房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
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3、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
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
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
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
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法律分析:
小产权村委更名过户有用,但更名过户的前提是要向当地村委缴纳一定的过户费,关于这个过户费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大多是以当地村委的不同情况来收取的,这个费用大约在5-10万元左右。
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虽然这种房子非常便宜,但买的人却非常少。
但如果这套小产权经过村委会会改名过户,那么就会获得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更名过户这个操作还是非常有用的。
小产权的房子在做任何处理的时候都会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即便是到村委会那边去做更名手续,它的过户情况依然是不成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分析:
小产权村委更名过户有用,但更名过户的前提是要向当地村委缴纳一定的过户费,关于这个过户费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大多是以当地村委的不同情况来收取的,这个费用大约在5-10万元左右。
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虽然这种房子非常便宜,但买的人却非常少。
但如果这套小产权经过村委会会改名过户,那么就会获得相应的法律保障,所以更名过户这个操作还是非常有用的。
小产权的房子在做任何处理的时候都会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即便是到村委会那边去做更名手续,它的过户情况依然是不成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一、土地性质的定义: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
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
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让:
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
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共同点:
1、都是土地的流转;
2、土地的性质都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性质。
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
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
出让金的高低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而使用划拨土地因没缴纳出让金,所以没有明确受那些因素的限定,这样在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如何参照出让土地使用权作因素调整就显得无所适从了。
因此,需要估价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当的估价方法和合理的调整系数。
1、董田村拆迁补偿政策
2、董田村拆迁补偿标准
3、董田村拆迁补偿公示
4、董田旧村改造
5、董村拆迁公告
6、董田城中村改造
7、董田三村改造
8、董田村委会
9、董田三村棚改最新进展
10、董城村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董田村拆迁补偿,王董村拆迁后产权怎么过户”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董田村拆迁补偿,2023年小产权村委更名过户有没有用
内容审核:李雪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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