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连拆迁补偿方案,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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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南宁八连拆迁补偿方案,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一、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什么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二、工作时间一般分为哪三种

法律分析:

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和临时性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

而工作场所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具体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确定工作时间的意义是什么,工作时间有哪些种类?

一、确定工作时间的意义是什么

(一)劳动者实现休息权的法律保障;

(二)促进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工作时间有哪些种类

(一)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

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

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二)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度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即每日工作少于8小时。

缩短工作日适用于:

(1)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

(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3)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三)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即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无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适用于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不受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劳动者。

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等。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又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以一定时间为周期,集中安排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工时制度。

即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日: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履行审批手续,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

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

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上班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条第

(1)项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条第

(3)项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计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是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时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界定

法律分析:

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和临时性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

而工作场所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具体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界定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工作时间包括法律及单位制度下的标准工作时间和临时性工作时间以及不定时工作制下的不定时工作时间。

而工作场所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具体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时间的定义

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者劳动的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一、我国工作时间的种类有哪些1、标准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2、非标准工作时间。

非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在特殊情形下适用的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

我国的非标准工作时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缩短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计件工作时间。

二、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1、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2、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3、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三、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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