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规定,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现将《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省人民政府委托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同步废止。2019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公告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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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养殖场发展畜牧业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丰富农村生活资金来源的方式,对此国家也出台了相应地政策用于支持养殖场的建设。但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有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养殖场也不能随意建设。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其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补偿费用。而土地补偿费用一般是由征收部门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协议的方式,由村委会首先保存该款项,再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的方式,决定该款项的分配。
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比不得超过40%、安置补助费不高于6万元/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人员参保或重新安置生产生活的补助。除林地和未利用地外,对相同区片内被征土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对林地和未利用地按照不低于所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计算。
如果房子拆迁很长时间,但一直没有收到安置房的交付通知,也没有确定的交付时间,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法院认为,付某秋等人提交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能够证明付某秋使用的集体土地位于该征收范围内。而梁某区作出此征收决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界限不明,性质不清,梁某区政府没有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