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强拆的后果!”湖北武汉,因拆迁问题没协商好,拆迁方竟把65岁男子的房子灌水泥,砸坏门窗,剪掉电线。 男子报警后,调查结果还没出来,房子就在半夜被强拆。后来拆迁办答应给300万。 然而当地房价已经是每平米4万。男子一怒之下,买了一个铁皮屋住在这里。5个月后,拆迁办项目经理带三个人在附近,男子怕他们找茬,就拿出手机准备录像,对方却夺走他的手机,还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摁倒在地。男子冲进屋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捅刺。造成2死2伤。
(案例来源:有书共读)
这一年,舒立法退休了,每个月退休金六七千,闲暇之余,他会去钓鱼,把钓到的鱼让老伴烹饪,他和老伴的日子过的悠哉悠哉。
他辛苦一生,终于熬到退休,当他体验到退休的惬意生活时,他内心是自豪且知足的。
2016年,当地传来拆迁的消息,邻居们都很欣喜,奔走相告。
舒立法住的房子,是他父亲留下来的,铁路系统内部的分配房。他们所在的整个片区,铁路宿舍和村民住宅混合在一起,跟城市建设格格不入。所以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当时,所有征收户数大概2072户,其中像舒立法家这种铁路段管房,大概736户。
舒立法和邻居们认为,这房子又老又旧,如果拆迁给安置房,那再好不过,如果给拆迁款,自己买房,也可以。
他们认为,不管是给安置房还是补偿款,总归是要把旧房子换成新房子,从内心来讲,他们是乐意房子被拆迁的。
但遗憾的是,却因为拆迁款一直谈不拢。
转眼5年过去,事情依旧毫无进展。拆迁方也动怒了,这边拆迁户也抱怨不已。人心浮躁之下,舒立法跟妻子去儿子家居住。享受了一段天伦之乐。
2021年1月中旬,舒立法夫妇从儿子家回家,却意外发现自己房屋外被水淹没,门窗被人砸坏,屋内电线被剪掉,房间里灌满了水泥。
夫妻俩呆愣在原地,看着自己的家被如此破坏,一股怒火涌上心头。他当即掏出手机报警,但派出所调查后,却说没有证据证明是拆迁方干的,需要进一步调查。
舒立法只好耐心等着。
然而,派出所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1月30日凌晨,拆迁办项目经理郭某带着二三十人把房子强拆。
早上,舒立法得知消息后,再次报警。警方认定本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决定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拆迁办熊某某找到舒立法夫妇,答应给300万补偿款。但不提供安置费。
舒立法夫妇不能接受这个方案,因为当时他们所在小区周围房价都涨到4万一平,这300万买个二手房都不够。
人家其他地方拆迁,都是有新房子,也有钱,没可能他家房子拆迁后,连个住处都没有。于是他们拒绝了熊某某的提议。
舒立法的提议,也无形中让双方冲突更加升级。
为看住自家房子,舒立法想了一个办法。房子被拆迁第四天,他买来一个铁皮房子,跟妻子住进去,他跟妻子要誓死守护自己的家。
当时,正值寒冬,零下几度的天,铁皮房子里没水没电,65岁的舒立法夫妇住在房子里,遭受的罪可想而知。但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他们克服了没水没电的困难,执着地守在自己的家中。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他们已经住在这里5个月了。
这天,夫妻俩看到天气放晴,就出来晒太阳,却忽然看到郭某带着三个人出现在拆迁地附近。他怕郭某找茬,就掏出手机准备录像,却被郭某一把抢过手机摔在地上。
紧接着,另外一个人掐住舒立法,把他按倒在地上,拿砖块砸他。
被激怒的舒立法冲进屋里,拿出一把剪刀捅刺。造成两死两伤。
之后,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拆迁队在舒立法家中灌水泥,断水断电,违法。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得在夜间、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逼迫其履行相关决定。
法律规定,拆迁方不得在夜间和节假日实行强制执行,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逼迫。
可本案中,拆迁队不但对舒立法家停水停电,还于夜间强拆,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2、拆迁办违反《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对舒立法家房子强行拆迁的行为,违法。
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办应该对拆迁户做出补偿,应该根据公平原则。征得大家同意。
即便大家不同意,拆迁办想要强拆,也是先发布公告,在公告发布期限内,如果拆迁户提出复议则不能拆迁,如果没有意见,才可以强拆。
本案中拆迁办违反公平原则在前,给拆迁户的补助不够。之后又强行断水断电,并于夜间强拆,已经违法。
所以,法院判拆迁办的行为违法。
3、舒立法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舒立法的儿子说,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们会承担,但事出有因。请法院酌情考虑。
本案判决结果网上查不到,不知道最后怎么样了。
对此,你怎么看?#动态连更挑战#
祖宅被村委会连夜偷拆强拆,64岁老人艰难维权!
王马玲的母亲李克英居住的房屋就在该拆迁范围内。
拆迁公司具体负责拆迁的人袁德春(39岁)为达到拆迁目的,多次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到61岁的李克英家中,“辱骂、威胁李克英及其女儿”,砸坏李家的玻璃,放火焚烧其家门前的木柴。
李克英的女儿王马玲等人曾报警,但仍无济于事。
未达到目的的袁某又追到王马玲家中,指使手下人用强力胶水将王马玲家中防盗门锁眼堵住,致王马玲家人须从窗口爬进爬出。
2009年5月30日上午,袁某带领9名拆迁公司人员再次来到王马玲家,要求与应某或王马玲“商谈”拆迁事宜,因家中仅有5名女性(其中3人未成年),并对拆迁公司之前的一系列行为有厌恶和畏惧心理,王马玲不敢开门让袁某等人进屋。
袁某等人就一直在王马玲家门前辱骂、砸门,并将防盗门上的猫眼砸坏。
王马玲的两个弟弟(另案处理)得知情况后,分别持菜刀、铁锨赶至王马玲家门口保护姐姐,并与拆迁公司人员发生争执。
在室内的王马玲以为弟弟已经和拆迁公司的人打起来了,担心弟弟吃亏,随即挤开防盗门,持菜刀向着站在门口的袁某颈部、头部猛砍数刀,致袁某当场死亡。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马玲持刀砍击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同时认为,本案是被害人袁春(化名)等人为达拆迁目的,多次对被告人方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逼迫、恐吓,给王马玲等带来极大心理恐惧,后又到她的合法住宅进行辱骂、砸门,侵犯了他人合法的住宅权利,并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
王马玲在遭受不法侵害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判处王马玲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万元。
面对暴力拆迁,王马玲以暴制暴,致人死亡,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承担数额较大的民事赔偿。
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推翻了一审法院对王马玲作出的“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
江苏省高级法院将案件定性为“犯故意伤害罪”,王马玲被判有期徒刑5年。
”律师认为这个案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某些部门、某些拆迁公司应当警醒,私权利不可侵犯,否则不会是双赢的结果。
转自:
今日法言、法律实务讲座、刑事正义
合法强拆的处理方式包括:
向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报警求助、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复议或诉讼,并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取得合理补偿。
被强拆后可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审查并裁定。
合法强拆必须经过法院执行,以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法治水平提高,拆迁计划将更人性化,更考虑被执行人的权益,避免强制拆迁,以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分析
一、家里老宅遇到强拆如何处理?
非法强拆的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在农村房屋被强拆解决的时候有专业人士帮忙的话,在拿维护个人利益上面将会更加有利。
二、农村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1、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
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
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
对应有两种程序。
2、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
3、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
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
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在该解释的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均有体现。
4、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做出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随着我国的法治水平的提高,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此时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额稳定。
结语
在面对家里老宅遭遇非法强拆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立即报警求助;
3、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适时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在农村房屋被强拆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将更有利于维护个人利益。
对于合法强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需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法治水平的提高将更加人性化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会强制拆迁,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
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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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暴力拆迁惨案,3名强拆人员被捅伤!最高检:
属正当防卫
1、武汉袁家社区拆迁规划
2、武汉袁家社区拆迁公告
3、武汉袁家社区拆迁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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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武汉袁家社区二手房
6、武汉袁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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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袁家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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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汉袁家社区拆迁,祖宅被村委会连夜偷拆强拆,64岁老人艰难维权!
内容审核:李杨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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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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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