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面对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12月7日,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十条”。
针对新政策,成都迅速调整落地优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那么,来(返)蓉人员是否还需要报备?是否还要做核酸?轻型、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可以居家隔离?乘坐飞机、火车(高铁)还需要核酸证明吗?针对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进行解答。
目前正在我市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轻型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是否能回家进行居家隔离?
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或救治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居住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后续居家隔离措施。
什么情况下,阳性感染者可以实行居家隔离?
答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第6、7天开展上门核酸采样。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法律分析: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全国风险区等级调整情况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四川省疾控中心提醒大家及时做好健康排查和健康管理。
主动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近14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的城市、与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近期外出旅游、出差均存在较高的风险,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安全,建议暂缓跨省、市出行。
如已出行,建议在返回后尽快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法律分析:
一、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底线思维贯穿战“疫”始终。
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酒店宾馆、民宿休闲、餐饮服务、宗教场所、养老机构、旅游景区、文体娱乐等场所和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二、严防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落实境外疫情输入防控政策,严格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做到从入境检疫、受控转运、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全流程闭环无缝衔接,坚决杜绝入境人员脱管、漏管。
切实加强隔离场所监管,落实环境消杀、垃圾污水处置、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严防隔离场所内感染发生。
三、严格高风险人员排查管理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形势,及时动态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法依规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红黄码人员、外省口岸入境人员排查,精准科学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四、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院感防控工作制度,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
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
定点医院要强化隔离病区管理,确保人流、物流、空气流三分开,严防交叉感染。
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切实增强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敏感性。
五、强化常态化监测预警强化疫情多点监测预警,按照《成都市新冠肺炎检测技术方案(2021年版)》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高风险岗位人员、物品和环境监测内容和频次。
同时,加强常态化监测质量控制与结果应用,确保疫情防控“四早”措施落实落地。
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哨点”“探头”作用,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病意识,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六、加强重点行业疫情防控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落细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
特别是建筑业、旅游业、餐饮业等用工量大、人员流动性强的行业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要加强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人员健康监测,主动询问其旅居史。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
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对高风险师生员工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后方可返校,严防带病带风险返校。
七、落实会展活动防控措施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会展举办方要控制参展参会人员密度,根据展会规模可采取预约登记、错峰参观等限流举措。
展会主办方要建立人员信息库,做好入场人员体温检测和排查,入场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及时隔离排查处理。
八、落实人员招聘防控措施加强对求职务工人员科学防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其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履行自我管理责任。
要严把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人社服务窗口的入口健康检查关,落实招聘现场、服务大厅防控措施,加强现场人员疏导,确保防控到位。
对新入职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
九、扎实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坚决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确保“应接尽接”。
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协会引导作用和社区(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严格落实疫苗全流程追溯要求,细化关键岗位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疫苗接种安全、人员组织安全、接种信息安全,防止疫苗在流通过程中失控失管。
要优化疫苗接种服务,加强“一老一小”疫苗接种服务保障,为他们提供人性化服务。
十、强化市民群众防控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知识宣传,努力提升市民群众防控意识、健康素养和疫苗接种意识。
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自觉遵守各项措施,坚持“防疫三件套”,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注意个人卫生。
倡导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国内有疫情的城市,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少聚集、少流动,返蓉后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住的酒店(宾馆)和工作单位报备,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发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都市最新防疫政策:
1、外地来(返)我市所有人员需提前主动报备,报备方式可以通过电话报备,各地社区(村屯)联系电话由各县(市、区)指挥部分别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对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到达目的地免费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按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3、对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报告)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4、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5、对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尽早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法律分析: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全国风险区等级调整情况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四川省疾控中心提醒大家及时做好健康排查和健康管理。
主动关注官方疫情防控信息,近14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的城市、与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黄码”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近期外出旅游、出差均存在较高的风险,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安全,建议暂缓跨省、市出行。
如已出行,建议在返回后尽快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实用成都疫情防控政策:
一是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是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是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是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
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六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
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
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八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九是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
法律依据: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跨区域流动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到达目的地后落实3天两次核酸检测的要求,当地不能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采取隔离、限制出行等“层层加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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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友联社区拆迁公告
3、成都友联社区拆迁最新消息
4、成都市友联片区商业规划
5、成都市金牛区友联社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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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成都友联社区拆迁,四川防疫新规定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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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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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