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社区后,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宅基地。因为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而村改社区后,土地性质可能发生变化,不再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已经在村改社区之前拥有了宅基地,那么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原有的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其他宅基地的,可能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另外,如果家庭成员增多,导致原有的宅基地无法满足居住需求,也可能可以申请扩大宅基地面积或者申请新的宅基地。不过,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政策来确定。
总的来说,村改社区后能否申请宅基地,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
法律分析:
在原有宅基地扩建属违法,增加建筑面积的扩建,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变原有合法建筑四至,增加建筑高度或建筑层数的扩建。
建房条件是建房户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所占宅基地要符合相关规划,原宅基地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的用地批文。
经报批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经审核审批后可以实施翻建扩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
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是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
如果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不会影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期内的耕地使用权的。
第二种情况:
就是全家迁入小城镇,而不是大城市。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可知,这种情况,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应该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家现在非常鼓励城镇化,也就是说如果全家户口迁入的地方是县级以下的城镇,在本承包期内,是允许继承保留土地承包权,而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三种情况:
全家都将户口迁入了城市,成为了非农业户口,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当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而农村的宅基地暂时不会被收回,一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房屋在这期间不能翻新、重建、修缮等。
村改居后宅基地确权吗?1、确权。
2、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一、宅基地如何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这就是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第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第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
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第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至此,农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能算是农民所有的。
二、宅基地确权怎么认定农村集体成员
1、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认定原则:
坚持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的原则;
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
2、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认定单位:
坚持遵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以行政村为单位。
3、毫无意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
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及其衍生的农业人口,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4、按照政策进行异地搬迁人员,强泥石流易发区、生存条件恶劣及其他政策性移民,按以下情况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1)原村已撤制,整村或几个村合并异地搬迁,且资源性资产带入接收村或新建村,搬迁人员按户籍所在地确认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劳动工龄与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步登记,分段计算。
(2)原村已撤制,分散搬迁,但资源性资产未带走,搬迁人员按户籍所在地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劳动工龄与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步登记,但搬迁前劳动工龄,由现集体经济组织核实登记后出具证明,本人持证明回其资源性资产归属地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实确认。
(3)原村未撤制,分散搬迁,搬迁人员按户籍所在地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劳动工龄与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步登记,但搬迁前劳动工龄,由现集体经济组织核实登记后出具证明,本人持证明回其所属原集体经济组织核实确认。
(4)除第四条规定以外的搬迁人员,已将承包土地交回户口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现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取得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未将承包土地交回户口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5)农业户口转为小城镇户口的人员,可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与农业户籍人员要有所区别,给予半个户籍股,劳动工龄计算到改革基准日。
(6)因土地征占转居转工人员中将劳动力安置费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就业的留职人员家庭人口,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7)因子女顶替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人员,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8)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9)在校学生,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10)因婚姻关系外省市人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的,限于户籍政策原因,户口暂时不能迁入的,以其结婚证为依据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11)外嫁女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离婚以后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且继续生产生活在本村的农业人口,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1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服刑期不计算劳动工龄。
(13)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基准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界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何权益:
已死亡人员;
户口已迁出本市人员(不含第9条、第10条涉及人员);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
法律分析:
在原有宅基地扩建属违法,增加建筑面积的扩建,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变原有合法建筑四至,增加建筑高度或建筑层数的扩建。
建房条件是建房户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所占宅基地要符合相关规划,原宅基地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的用地批文。
经报批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经审核审批后可以实施翻建扩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宅基地可以重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1、拆迁搬到社区了还想申请宅基地怎么办
2、拆迁后申请宅基地
3、拆迁搬到社区了还想申请宅基地可以吗
4、拆迁户还可以在村里申请宅基地吗?
5、拆迁后的社区
6、拆迁了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7、拆迁后可以再申请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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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拆迁后原来的宅基地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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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搬到社区了还想申请宅基地,在原有宅基地扩建违法吗
内容审核:李杨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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