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多年法律工作经验,长期任职于大中型企业,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同时对企业合规管理、企业运营风险管控、民商事纠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
法律分析: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乡镇批次以建设用地报批,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并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法律依据:《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一)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项申请报告。
(二)试点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报文件。
(三)资金承诺证明。
(四)项目区实施规划(含文本、图件、附件及电子文档,技术要求见《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五)试点县(市、区)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
(六)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乡镇、村社签章同意的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意见书。
(七)涉及拆迁的农户同意拆迁的意见书。
(八)初步拟定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九)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第十五条 (一)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 乡镇批次以建设用地报批,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并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二)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 申报征收的建新地块必须是纳入建新区,所征收土地的用地位置、地块必须与项目编制申报和批准的建新地块的位置、地块一致。其挂钩试点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
(三)审查报批程序和步骤。挂钩项目经批准、实施并验收后,其中涉及需要征收的土地原则上应一次性申报。补偿安置标准必须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补偿安置政策执行。项目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申报材料并按征地程序起报。省国土资源厅收到征地报件后,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对拟征收土地的规模、区位、用途、征地补偿安置进 行总体审查,形成审查报告,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四)项目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对项目 区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实施情况要作为项目区统一竣工考核和验收的重要内容。省国土资源厅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法律主观: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流程:
1、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2、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3、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
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
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
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乡镇批次以建设用地报批,按原地类进行补偿;
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并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法律依据:
《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一)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立项申请报告。
(二)试点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转报文件。
(三)资金承诺证明。
(四)项目区实施规划(含文本、图件、附件及电子文档,技术要求见《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五)试点县(市、区)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
(六)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乡镇、村社签章同意的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意见书。
(七)涉及拆迁的农户同意拆迁的意见书。
(八)初步拟定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九)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
第十五条 (一)项目区内建新地块需要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 乡镇批次以建设用地报批,按原地类进行补偿;
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并按照规定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二)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
申报征收的建新地块必须是纳入建新区,所征收土地的用地位置、地块必须与项目编制申报和批准的建新地块的位置、地块一致。
其挂钩试点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
(三)审查报批程序和步骤。
挂钩项目经批准、实施并验收后,其中涉及需要征收的土地原则上应一次性申报。
补偿安置标准必须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补偿安置政策执行。
项目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申报材料并按征地程序起报。
省国土资源厅收到征地报件后,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对拟征收土地的规模、区位、用途、征地补偿安置进 行总体审查,形成审查报告,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四)项目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对项目 区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实施情况要作为项目区统一竣工考核和验收的重要内容。
省国土资源厅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法律分析: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三)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主观:
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流程:
1、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2、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3、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
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
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
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和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被征用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
2.征用土地如鱼塘, 藕塘,农场、果园、竹园和林地,按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收柴山、滩涂、水塘, 苇塘等非耕地有收益的,应当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收宅基地按相邻耕地进行补偿技术标准成本计算;
房屋由建设工作单位搬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需要补偿;
(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进行计算;
能收获的不会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可移植的永久经济林,由建设单位支付2.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给予合理补偿;
违法建筑物和树木以及征地开始协商后突击种植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和机电排灌设施、机井、人工智能鱼塘,农场、电力、无线电和通讯基础设施等附着物,应当可以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进行支付搬迁费或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1、四川村镇拆迁征地补偿项目标准文件
2、四川村镇拆迁征地补偿项目标准是多少
3、四川村镇拆迁征地补偿项目标准最新
4、四川农村拆迁补偿文件
5、四川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6、2020年四川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7、四川农村拆迁赔付标准
8、四川农村拆迁政策
9、四川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0、四川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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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四川村镇拆迁征地补偿项目标准2026,四川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内容审核: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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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