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政府强拆后不赔偿,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提出赔偿申请
首先,被拆迁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向赔偿义务机关(即实施强拆的政府机关)提出赔偿申请。申请时,需明确说明赔偿请求、事实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赔偿决定,或者被拆迁人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将对强拆行为的合法性及赔偿决定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若行政复议未能解决问题,被拆迁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对政府强拆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判决政府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及赔偿的具体数额。
三、要求按照征收补偿标准赔偿
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政府的赔偿标准低于征收补偿标准,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法院予以调整。
四、执行法院判决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政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被拆迁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被拆迁人也可以要求法院对政府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综上所述,政府强拆后不赔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提出赔偿申请、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按照征收补偿标准赔偿以及执行法院判决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房屋价值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
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一、非法强拆几倍赔偿1、非法强拆是五倍赔偿。
房屋被非法强拆后赔偿的范围具体如下:
(1)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造成的租金损失;
(2)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
(3)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装修的损失;
房屋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非法强拆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法强拆的法律后果是:
进行非法强拆应当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或行政赔偿,非法强拆造成被拆迁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
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政府强拆房屋如果有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强拆是否合法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首先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要与被拆迁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请行政诉讼,如果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的,并且需要被强制拆迁的建筑是可以强制拆迁的。
扩展资料:
一、政府强行拆房子是否违法分情况讨论,比如,对于以下情况,允许下列机关强行拆房子: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况。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二、合法的政府强制拆迁手续和强制拆迁执行条件如下:
(一)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如果强拆情况是违法的,那么可以通过以下的基本方法进行维权:
(一)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二)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三)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四)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五)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
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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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行拆迁不补偿,非法强拆后的补偿和赔偿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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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