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集体土地怎么办,五保户人没了土地怎么办,人死了土地会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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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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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

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人死后集体土地怎么办,五保户人没了土地怎么办,人死了土地会收回吗

一、五保户人没了土地怎么办

五保户人没了土地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土地的性质以及当地的政策法规。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1)关于五保户死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五保户死后,其土地使用权归集体,再由集体调配给新增人口。

2. 如果五保户的土地在承包期限内,其亲属或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承包到期后,土地将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2)关于五保户死后土地继承的问题

1. 如果五保户有扶养协议、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土地的继承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2.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五保户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3)关于五保户宅基地和房屋的问题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五保户死后,其宅基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

2. 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属于五保户,其死后该房屋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是因为五保户在享受五保待遇时,通常需要放弃房屋产权。

五保户人没了土地后,其土地使用权、承包收益以及宅基地和房屋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政策规定。

二、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样继承

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其子女依法继承,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不能继承。以下是关于宅基地继承的详细解答:

1)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1. 继承条件:老人去世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都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继承的是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权,而非宅基地本身的所有权。

2. 继承限制:若子女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或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五保户的宅基地、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宅基地,以及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都不能被继承。

2)宅基地动迁补偿

如果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动迁,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安置费和房屋拆迁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补偿是给村集体的。

3)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使用权虽然不属于遗产范围,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和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该权利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需遵守土地管理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老人过世后,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权,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继承限制。

三、子女跟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老人死了 土地怎么办

关于子女跟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老人死后土地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详细解答:

1)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一权利与户口是否在一起无关。

2)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处理

1. 土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因此,老人死后,土地本身不归子女所有,而是继续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2. 土地使用权与承包权

如果老人是土地的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意味着,虽然子女不能继承土地所有权,但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并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可能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土地。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且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子女跟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老人死后,土地本身不归子女所有,但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并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虽然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可以依法继承。

四、农村户口人死了土地收回不

农村户口人死后土地是否收回,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情形:

1)家庭承包方式下的土地处理

1. 若户中个别成员去世,其土地确权不受影响,原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因此,户内其他成员有权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

2. 若该户成员都已死亡,即“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确权给村集体。此时,由于户内已无成员可继续承包,土地应归集体所有。

2)个人承包方式下的土地处理

对于个人承包的农村土地,如承包人去世,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需注意,若继承人已将户口迁入城市,成为非农户口,则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此时土地应由村集体收回处理。

农村户口人死后土地是否收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户内仍有其他成员或继承人为本村户籍,则土地可继续由他们承包经营;若户内成员全部去世或继承人为非农户口,则土地应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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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老人过世后宅基地怎么样继承,子女跟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老人死了 土地怎么办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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