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的钱先生和许女士共同出资购置了A街道的一处房屋。2017年1月时,钱先生和许女士在A街道上的房屋被划入国有收购范围,A街道开始实施拆迁工作,经拆迁部门测算后,许女士发现该房屋的各项补偿、奖励与同街道的其他邻居相差很多,许女士认为这样拆迁有失公平,遂决定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争取合理补偿。
许女士经多方了解找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办案经验丰富的张琨律师。张琨律师分析了本案现有的资料和征收情况,马上针对许女士房屋所在地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确认该地块是否有征收决定等文件。随后得到区政府的答复确认为:该地块不存在征收文件。
2017年12月11日,R住建局、A办事处向委托人许女士共同作出涉案通知书,该通知书称许女士、钱先生所有的房屋经Z检测有限公司鉴定后,确认房屋危险性等级为D级。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督促委托人许女士于2017年12月16日之前,按Z检测有限公司鉴定报告的意见,立即停止使用,搬离腾空,限期拆除危险房屋,落实该房屋的解危工作,以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张琨律师认为该份通知书严重违法,随即指导委托人许女士起诉R住建局、A街道办。法院审理后,撤销了R住建局和A街道办作出的涉案通知书。
【关键词】危房鉴定;拆迁;行政命令
本案中的庭审焦点:被告R住建局、A街道办共同作出《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是否合法?
张琨律师认为被告R住建局和A街道办共同作出的涉案《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严重违法。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19条的相关规定,Z检测有限公司作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不仅要对自己出具的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担负责任,而且还要保障鉴定报告中应该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签章。如果鉴定中涉及地基基础的,与此同时还需注册岩土工程师的签章。
张琨律师认为根据被告R住建局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该鉴定报告中的“报告编写”“报告校对”“报告批准”人员均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也就是说该鉴定报告中并没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签章。另外,被告R住建局在庭审中补充提交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鉴定人员的资质符合《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且该份证据并未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同向委托人送达,不能作为该鉴定报告合法的依据。
因此,该份鉴定报告不具有合法性。被告R住建局和A街道办据此共同作出的《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依据不足,依法应该予以撤销。法院认同了张琨律师的观点,撤销了本案中R住建局和A街道办共同作出的《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最终避免了委托人许女士的房屋后续被强制拆除。
律师要点提示:当您收到类似《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时,需要明白什么是危房鉴定。您可以理解为因使用不当、不可抗力、工程质量缺陷等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者房屋承重构件处于危险,部分或者房屋整体随时有可能丧失承载重物的能力发生倒塌,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根据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房屋使用人的申请对此类房屋进行的鉴定。
另外,以《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举例,如果您的房屋所在地块发生自然灾害造成了房屋受损,但您又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有权组织有关部门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该房屋进行鉴定。如果出现了重大险情的情况,当地的住建部门、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也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该房屋进行鉴定。
注意:重大险情是具有紧迫性,现实危险性的。
本案的案由系城乡行政建设行政命令。什么是行政命令呢?
行政命令可以理解为有权发布命令的行政主体依法或者依职权要求行政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意思表示,即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义务。需要注意:行政命令具有强制力。
您的房屋所在地块正在进行征收或者拆迁项目过程中,如果您也收到了类似《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的文件,就可能存在打着以解除危险的名义强制拆除您房屋,逼迫您同意以极低的价格进行协议搬迁的情形。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侵害您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中,征收方最常见的违法手段就是强拆!一旦谈不拢,先小人后君子,将被拆迁人置于被动的位置,达到自己加快征收进度的目的。近日,惠州蓝某的判决无疑是对被强拆人最大的鼓舞,权力再大,大不过法!
为了保障行洪区域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政府大力开展惠民工程,愈发重视河道治理。但是很多地方政府不通人情、一刀切,只因一份通知就让老百姓面临工厂关停、强拆、搬迁,宅基地变成废墟,这对于老百姓无疑是巨大的灾难。
征收实践中,经常有村委会以所谓的村民自治为由,作出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村委到底有没有权力作出这样的决定?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救济?
房屋征收拆迁是各位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绝不是全部。只要我们放平心态,始终保持理性、清醒的头脑,坚持对法律的信仰和对亲人的爱,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就一定会最终得以实现。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房屋若被拆迁,当事人就会得到一大笔赔偿款。但实务中,并非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能够拿到拆迁协议。因此,能否调取拆迁协议成为了很多拆迁案件获得胜诉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