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伴随着城市改造的深入,拆迁也成为被无数家庭渴望的财富新契机,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拆迁户在拆迁后生活质量都能突飞猛进,由于各地执行主体的不同,拆迁争议时有发生,而拆迁户作为弱势的一方,在与拆迁房沟通中,很难有圆满结局,有些具有法律意识的拆迁户选择去法院起诉,准备打官司来争取自己的合理补偿,那么如果房屋被强拆,打拆迁官司的话,拆迁起诉书怎么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首先起诉状是肯定要有的。
起诉状的基本内容包括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诉状哪个法院等等。
具体格式可以参照:
原告:原告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住址;
被告:被告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例)请求确认XX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事实与理由:按照时间/事情发展的顺序,将事实写清楚,将理由列明。
综上,被告的行政行为严重违法,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 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签字,按手印)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图片
其次就需要我们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基本包括:
1、原告的身份材料、房屋的相关手续如房产证等文件(证明原告的身份以及主体适格)
2、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等政府发布的文件(为了证明被告主体适格,这些如果没有的话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获取)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刚开始征收时都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然后在被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很多拆迁户对这样贴在墙上的文件不闻不问,到最后房屋真的被强拆再想要获取却发现已经没有了。所以在明律师建议被纳入征收范围的拆迁户,从一开始对征收部门公布的文件就要重视起来,用手机将这些文件清楚地进行拍摄,以后总有用得着的地方。
3、强拆现场的照片、拍摄的视频(可以证明是谁强拆了自家房屋)
这里要注意了,现在基本上大家都人手一部手机,取证相较于之前而言方便了许多。如果拆迁户自家房屋免不了强拆的结果,那么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将家中贵重物品办理,另外委托亲朋好友一起,在房屋强拆时多角度进行拍摄,最好能够清楚拍到强拆指挥人员的面部,以及他们开的车的车牌号等等,这些都是十分有利的证据,另外如果报警的话记得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作为以后的证据使用。
最后就是如果是委派他人或律师来代理案件的,要准备相应的委托手续,当我们将以上材料准备妥当后,就可以提交给管辖的法院进行立案了。建议大家及时委托专业征地拆迁律师,这和发现自己身体问题去医院找专业医生解决问题是一样的道理,越早,解决问题的方法越多,复杂度也越低。涉及到征地拆迁争议,请律师介入维护自己权益,宜早不宜迟!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经济发展是一个持续推翻再重建的过程。随着城市更新改造的深层次,拆迁也变成成千上万家庭期盼的资本累计新突破口,为维护保养集体利益,确保被征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利,中央明确提出拆迁六不准予实行的状况。
修订后的《条例》对宅基地的管理明确规定了4个禁止,即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遇到拆迁维权的被征收人时,总是听他们说我们这里的补偿标准太低,一点都不合理。那么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怎么办?
法律明文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老百姓实施征收,必须要先给予补偿,完成安置工作之后,才能要求被征收人搬迁。
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进行补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工作时,必须首先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而对于宅基地在补办证书时存在超占面积情形的,则要依据1982年以前、1982至1987年和1987年以后三个时段的不同登记标准原则确定登记面积,完成登记确权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