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提存办理,征地补偿款是否能办提存公证

咨询

拆迁补偿提存办理,征收补偿款公证提存的意思

一、征收补偿款公证提存的意思

征收补偿款公证提存是指,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为确保补偿款的安全和公平分配,将补偿款交由公证机构进行提存的一种做法。

具体来说,征收补偿款公证提存的流程和意义如下:

流程:

首先,征收方会将补偿款交付给公证机构,由公证机构进行保管。

被征收方在满足一定条件(如签订补偿协议、完成搬迁等)后,可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取补偿款。

公证机构会核实被征收方的身份和提取条件,确认无误后,将补偿款发放给被征收方。

意义:

通过公证机构的介入,可以确保补偿款的安全,避免征收方或被征收方因各种原因导致补偿款流失或无法及时发放。

公证提存还可以增加征收补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减少因补偿款分配不公而引发的纠纷和矛盾。

需要注意的是,征收补偿款公证提存的具体流程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公证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提存业务时,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如果被征收方对公证提存过程有任何疑问或不满,也可以依法向公证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

二、土地征收可以公证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和《提存公证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公证处可以在下列条件下受理提存公证: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百来字,大致规定了提存公证的具体受理条件。

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确定“无正当理由”、“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以及“地址不详”,却没有统一的认识。

毕竟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对于这种条件如果设定的太死,可能会漏掉许多应当保护的利益,反而不妥。

而在现实中,的确是有些债权人恶意逃避受领债之标的的义务,而债务人却难以取得对方违约的证据,从而使自身处于一个在诉讼中较为被动的地位。

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都采取了程序主义的思路。

比如《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于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的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拒不到庭者的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两条都是基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诉讼程序,为避免诉讼程序过于延迟以致于可能会危及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采取的折衷办法。

本人以为,我们在受理清偿性提存公证时,也可以引进民事诉讼法的这种思路,以公证程序首先对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意愿和事实予以确认。

具体而言,对于以下三种情况,我们可以建议债务人首先履行送达程序,即向债权人、或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债权人自己提供的地址送达《催告函》。

告知债权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受领债之标的,或者,向公证处告知拒绝受领债之标的的正当理由,否则,债务人将依法办理提存公证,消灭债的效力。

这三种情况是: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地址不详。

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债权人继续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之标的或者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或者仍然杳无音讯的;因债权人自己提供的地址不详导致被送达函件被邮局退回的,公证处则可以依法受理提存公证。

而对于以下两种情况,公证处则可以区分情况要求当事人首先提供保证书、承诺书:

1、债权人不清、2、债权人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这两类情况在现实中一般表现为原有多个债权人的,因其内部矛盾、纠纷互不配合,导致债务人无法恰当的履行债务。

如果确实基于这种情况,公证处可以要求债务人承诺,一旦公证处根据债务人向债权人送达的《通知函》设定的条件支付提存标的,所产生的风险和后果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三、征地补偿款是否能办提存公证

一、征地补偿款是否能办提存公证

征地补偿款能办提存公证。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

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

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和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在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离原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二、相关法律规定

《提存公证规则》

第七条 下列标的物可以提存:

(一)货币;

(二)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

(三)贵重物品;

(四)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

(五)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第八条 公证处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提存帐户,并置备保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专用设备或租用银行的保险箱。

第九条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征地补偿款放到公证处怎么办

应该搞明白,时一次性发放,还是分期发放。

如果时一次性发放,还欠多少,剩下的什么时候发,记住了,到时候去要;

如果是分期发放,问清楚,分几期,每期发多少,什么时候发完。

这些东西,应该有一个书面承诺。

因为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比较好,到时候就拿着这字据去找他。

如果再实在要不全,可以向它的上级反映,直至起诉。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几年一调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解决

1、可以申请协调、裁决

在公告(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公告)期间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当时提出,以便及时调整。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5条: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

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可以直接对补偿标准本身提出裁决。

2、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五、清偿性提存公证的受理要求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和《提存公证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公证处可以在下列条件下受理提存公证: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百来字,大致规定了提存公证的具体受理条件。

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确定“无正当理由”、“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以及“地址不详”,却没有统一的认识。

毕竟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对于这种条件如果设定的太死,可能会漏掉许多应当保护的利益,反而不妥。

而在现实中,的确是有些债权人恶意逃避受领债之标的的义务,而债务人却难以取得对方违约的证据,从而使自身处于一个在诉讼中较为被动的地位。

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都采取了程序主义的思路。

比如《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于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的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拒不到庭者的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两条都是基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诉讼程序,为避免诉讼程序过于延迟以致于可能会危及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而采取的折衷办法。

本人以为,我们在受理清偿性提存公证时,也可以引进民事诉讼法的这种思路,以公证程序首先对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意愿和事实予以确认。

具体而言,对于以下三种情况,我们可以建议债务人首先履行送达程序,即向债权人、或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债权人自己提供的地址送达《催告函》。

告知债权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受领债之标的,或者,向公证处告知拒绝受领债之标的的正当理由,否则,债务人将依法办理提存公证,消灭债的效力。

这三种情况是: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地址不详。

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债权人继续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之标的或者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或者仍然杳无音讯的;因债权人自己提供的地址不详导致被送达函件被邮局退回的,公证处则可以依法受理提存公证。

而对于以下两种情况,公证处则可以区分情况要求当事人首先提供保证书、承诺书:

1、债权人不清、2、债权人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这两类情况在现实中一般表现为原有多个债权人的,因其内部矛盾、纠纷互不配合,导致债务人无法恰当的履行债务。

如果确实基于这种情况,公证处可以要求债务人承诺,一旦公证处根据债务人向债权人送达的《通知函》设定的条件支付提存标的,所产生的风险和后果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六、公对公补偿款是否有税

法律分析:

可以。

划拨土地可以公证,但是做公证并不能达到转让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提存办理流程

2、拆迁款提存是什么意思

3、拆迁补偿提存办理需要多久

4、拆迁款提存

5、拆迁补偿款可以提存吗

6、拆迁补偿款领取流程

7、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8、拆迁款存单怎么领取

9、拆迁补偿资金

10、拆迁款存单提款要多久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提存办理,征收补偿款公证提存的意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提存办理,清偿性提存公证的受理要求

内容审核:刘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补偿提存办理,征地补偿款是否能办提存公证/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补偿方面的书,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

25年12月03日
天津拆迁补偿赔偿,拆迁房签字了不要了要钱可以吗,天津房屋拆迁补偿

25年12月03日
拆迁补偿的房子会收回吗,拆迁补偿的房子有产权吗

25年12月03日
洛阳企业拆迁补偿标准2026,洛新开发区龙渠社区拆迁补偿的多少,洛阳拆迁补偿方案

25年12月03日
企业腾退拆迁补偿标准,腾退和拆迁补偿不一样吗有啥区别

25年12月03日
长沙临时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规定,2022年长沙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2月03日
厂房拆迁补偿找谁领取,公司土地厂房被政府拆迁 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25年12月03日
公租房拆迁补偿,民法典中关于公租房拆迁的规定

25年12月03日
无锡江阴市农村拆迁补偿,无锡2021年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5年12月03日
拆迁补偿补给户口吗,拆迁补偿是按户口本还是按人口给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按户口吗

25年12月03日
拆迁安置房是啥房子,安置房就是拆迁房吗

25年12月03日
农村拆迁不搬行不行,搬迁是拆迁的意思吗

25年12月03日
农村征地拆迁是什么意思,征收土地是要拆迁的意思吗

25年12月03日
征地补偿就是拆迁吗,房屋征收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25年12月03日
整改是拆迁吗怎么赔偿,审计发现拆迁多补偿资金如何整改

25年12月03日
拆迁规划的不同2026,规划等同于拆迁吗,拆迁规划归谁管

25年12月03日
易地扶贫拆迁政策意思,房产证上的划拨 易地搬迁安置房是什么意思

25年12月03日
江家河拆迁陪赏方案,陪赏和赔偿的意思

25年12月03日
拆迁 迁移,拆迁和搬迁是一个意思吗

25年12月03日
征地拆迁的意思是什么,征地拆迁包括哪些内容

25年12月03日
最新新闻
职工宿舍拆迁,2026年从租赁凭证入手

职工宿舍拆迁,2026年实务里最常见的是:房子是单位分的,住了二三十年,没有产权证,征收时按非住宅或者按违法建筑处理,补偿标准比住宅低一大截。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25年12月03日
强拆没给补偿,2026年从现场照片开始固定

强拆没给补偿,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2月03日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先确认评估报告的送达情况。报告没送达,被拆迁人就不知道房屋核定的面积、结构、单价和总额,复核和异议的权利也无从行使。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

25年12月03日
协议拆迁反悔,签字之后还有补救空间

协议拆迁反悔,先分清协议的性质,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一方是行政机关,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25年12月03日
畜禽养殖关停,2026年列清投入

畜禽养殖关停,2026年实务里,设施农业用地要备案,畜禽养殖要环评和防疫条件合格证。手续齐全的,按合法设施补偿;手续不全的,容易被认定违建,补偿压到残值。征收是基于公共利益收回土地或者房屋,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25年12月03日
房票安置,2026年面积要自己量一遍

房票安置,评估价偏低通常出在三处:可比实例选得远,选了郊区或者老旧小区的成交价;房屋结构定得低,砖混写成砖木,重置成本直接降一档;漏项,装修、附属物、搬迁费没单独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

25年12月03日
强拆后赔偿标准,安庆这类案子先查强制执行裁定

强拆后赔偿标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2月03日
房屋评估偏低,北京这类评估的复核办法

房屋评估偏低,先确认评估报告的送达情况。报告没送达,被拆迁人就不知道房屋核定的面积、结构、单价和总额,复核和异议的权利也无从行使。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

25年12月03日
公房承租人补偿,2026年公房性质梳理

公房承租人补偿,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2月03日
土地被租用建厂,集体土地不能这样用

土地被租用建厂,2026年各地查处的说法一致:以租代征属于违法用地,要责令退还、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村民可以要求自然资源部门查处,也可以就自己的损失主张赔偿。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12月0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