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开发商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其合法性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判。
1. 法律依据明确征收主体与程序: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非开发商。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征收的程序,包括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公布、征求意见,以及征收决定的作出和公告等。
2. 协议签订的主体资格:
- 在合法的房屋征收程序中,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不是开发商。开发商通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或建设单位,参与征收项目的具体实施,但并非征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3. 协议内容的合法性:
- 即便在某些情况下,开发商可能受政府委托参与协议签订等具体工作,但协议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规定。补偿应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且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开发商直接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合法的。合法的做法应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如果开发商以自身名义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且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则该行为可能构成违法。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若政府发布了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后村委会实施强拆,责任应由村委会承担,但政府可能因监管不力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村委会强拆行为的责任主体1. 村委会的法律地位: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非行政机关,其职责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管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村委会通常作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的代表,参与补偿安置方案的协商和实施,但并不具备强制拆除的法定权力。
2. 强拆行为的违法性: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必须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实施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责任承担:
村委会作为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强拆行为导致被征收人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村委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2)政府在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角色与责任1. 政府的法定职责:
政府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扮演着主导角色,负责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征收实施、监督征收过程等。政府有义务确保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 政府对村委会的监管责任:
虽然村委会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政府仍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和指导。如果政府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村委会实施违法行为,政府可能因监管不力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政府可能的责任形式:
如果政府因监管不力导致村委会实施强拆行为,政府可能面临行政责任,如被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同时,如果强拆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政府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3)法律救济途径1. 行政复议:
被征收人对村委会的强拆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或变更强拆决定,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村委会的强拆行为违法,并判决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认为政府未履行监管职责,也可以将政府列为共同被告。
3. 刑事报案:
如果强拆行为涉嫌犯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中央纪委要求严查征地拆迁领域,主要涉及的是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征地拆迁应当遵循一系列程序和规定,并出示相应的文件。
1)征地拆迁的合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合法的征地拆迁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时,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相关意见。
2. 多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规的,政府应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3. 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政府应组织测算并落实费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拆迁应出示的文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应出示以下文件以证明其合法性和透明度:
1. 征地告知书:包括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等信息。
2. 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情况进行确认。
3. 征询意见书:涉及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征求被征地者的意见。
4. 征地公告:包括征地批准机关、征地补偿标准以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还应主动公开涉及土地征收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决策、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中央纪委要求严查征地拆迁领域,主要是为了确保征地拆迁过程的合法性、透明度和公正性,保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案例中,因缺乏征地补偿安置内容导致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无效的情形,主要涉及方案制定程序违法或内容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以下从法律依据、无效情形及救济途径三方面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经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若方案未包含法定补偿安置内容,或未依法履行公告、听取意见程序,则可能因程序违法被认定无效。
二、无效情形
1. 未明确补偿安置标准:若方案中未载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等具体标准,或未明确补偿方式(如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则因内容缺失而无效。
2. 未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若方案未依法公告,或公告内容不完整(如未告知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导致被征地农民无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则可能因程序违法被撤销。
3. 未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若方案制定过程中未组织听证或未采纳合理意见,且未说明理由,则可能因违反“民主决策”原则被认定无效。
三、救济途径
1. 行政复议:被征地农民可向批准征收土地的政府(如省级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或变更违法方案。
2. 行政诉讼:若复议未果,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方案无效或撤销。需注意:若方案仅作为后续实施依据(如签订补偿协议的前置程序),则需针对具体实施行为(如强制拆除)提起诉讼。
3. 协调裁决:部分地区(如北京)建立协调裁决制度,对补偿标准争议可申请区县国土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由区县政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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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征收中 政府发布了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后村委会强拆 谁担责,中央纪委要求严查征地拆迁领域的文件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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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