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咨询
郑森林律师

郑森林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征收 补偿与安置

执业以来,一直从事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业务纠纷。有案件审理及诉讼文书的制作与调解工作经验,熟悉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丰富的庭审诉辩技巧和机敏的谈判能力。

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征地补偿协议是怎样规定的

一、征地补偿协议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协议是怎样规定的

二、征地补偿协议法律上有效吗

订立时符合法律要求的当然有效。

征地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履行征收职责而签订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是被征收人的,对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一、动迁合同签字生效吗

动迁合同在没签字时一般尚未成立,也不会生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能起诉吗

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一般是能起诉的。

当事人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法律分析:

一、征地协议如何签订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的程序是: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征地补偿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五、征地补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订立时符合法律要求的当然有效。

征地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履行征收职责而签订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是被征收人的,对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

一、动迁合同签字生效吗

动迁合同在没签字时一般尚未成立,也不会生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能起诉吗

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一般是能起诉的。

当事人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六、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

征地补偿协议依法成立即有效。

双方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征地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范文

2、拆迁工作经验

3、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好

4、拆迁工作简历

5、动迁征收人员工作经历

6、拆迁工作经验介绍经典发言

7、拆迁经验

8、拆迁工作个人自述材料

9、拆迁工作经验分享

10、拆迁简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征地补偿协议是怎样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征地补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审核:郑森林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25年12月05日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25年12月05日
怎么核实自称是律所工作人员的人?

25年12月05日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25年12月05日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25年12月05日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25年12月05日
拆迁算人口嘛,拆迁人口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拆迁跟人口数有关系吗

25年12月05日
拆迁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拆迁官司一般打几年

25年12月05日
禁养区拆迁补偿规定,全国禁养区拆迁关停最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2月05日
农村房子拆迁怎么置换,国家目前对拆迁房屋的置换是怎样规定的

25年12月05日
集体土地开发纠纷,农村开荒地政策是怎样规定的,集体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25年12月05日
郫县拆迁补偿能拿多少,郫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2月05日
昆明市征收土地补偿补偿,2023年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5年12月05日
天津市外环外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天津市外环线外扩

25年12月05日
自管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自管公租房允许继承吗

25年12月05日
房屋拆迁置换工作方案,国家目前对拆迁房屋的置换是怎样规定的?

25年12月05日
农村拆迁辅助算什么工作,律师算不算具有3年以上司法辅助工作经历

25年12月05日
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拆迁工作经验介绍经典发言

25年12月05日
拆迁补偿工作经历怎么写,如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25年12月05日
拆迁补偿工作经历证明,没有社保的工作算工作经历吗

25年12月0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