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房屋拆迁案件中,不仅会涉及到腾退人与被腾退人之间的问题,还可能涉及到腾退人相互之间(被腾退人并不是单一的主体,有可能被腾退人为数人)利益分配不均,或是补偿款被某一人单独占有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引起被腾退人之间的矛盾,部分被腾退人并未获得拆迁补偿款,此时,利益受侵害的的拆迁人应当如何寻求帮助?笔者就此文对拆迁补偿款纠纷进行阐述。
基本案情
王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生有王一、王二、王三、王四,王五等五个子女。王二与石某系夫妻关系,王三离异,有一女小王。
自1986年4月,刘某与子女王二、王三、王四共同居住于丰台区某院中。1996年2月,经北京市丰台区某村委会批准,刘某与王三等人共同出资4万元将该院内原有房屋翻建称北房六间。
1974年,王某死亡;
2008年,王一去世,无子女,无配偶;
2015年,刘某去世;
2014年,王三去世。
上述人员生前均未留有遗嘱。王二于2014年去世。2016年,石某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北京市某投资管理中心签订了《腾退补偿安置协议》,并取得了巨额的腾退补偿安置费用,并且选购了多套回迁安置房。为此,小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涉案的拆迁补偿款。
案情分析
——本案诉争的是房屋拆迁款。
本案中的争议点在于如何确定房屋的份额。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所得的财产,因此,在确定房屋的份额时应当考虑到家庭成员的年龄、出资能力以及结婚生子情况,依据建房时间以及出资情况予以确定各个当事人的房屋份额。
依据《腾退补偿安置协议》,涉案院落应得腾退补偿费包括房屋补偿款、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各项补偿费补助费和奖励费,应当就此款项进行分割。因此,在房屋份额分配以外,还要考虑宅基地费用的分配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涉案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宅基地审批文件确定,且根据《宅基地腾退补偿安置办法(决议案)》规定,“被腾退人”是指腾退范围内宅基地批准文件上记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故涉案院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刘某,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也应当由刘某一人享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其去世后,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费应当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综上所述,本案系由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引起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明确诉争房屋的各个权利人取得权利的理由、数量及后续转化拆迁利益的金额及相关利益分配依据等事实,对于涉案的款项,在分配时应当明确区分不同款项对应的份额。
本案作为具有复杂、疑难、典型、有争议、有示范价值的案件,对于该案件的说理必须要做到紧扣案件事实和法律争议,对证据采信理由、案件事实认定理由以及解释法律根据和案件事实具有法律上逻辑关系的理由等进行充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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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