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府收回土地导致开发商项目停工清算,损失赔偿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包括可得利益。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政府收回土地行为的性质
政府收回土地的行为,若属于违法征收、征用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该法条并未直接明确提及可得利益损失是否赔偿,但为后续分析提供了基础框架。
二、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原则
1. 民法典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一规定为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强调了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 国家赔偿中的特殊考量:在国家赔偿领域,通常以赔偿直接损失为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这并不意味着可得利益损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获得赔偿。在特定且明确的情况下,如果可得利益损失具有确定性和必然性,且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符合法律条件,也有可能获得赔偿。
三、开发商项目停工清算中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分析
1. 合同关系与违约责任:若开发商与政府之间存在明确的合同关系,且政府收回土地的行为构成违约,开发商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要求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但需注意,赔偿额需受可预见规则的限制。
2. 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界定:在开发商项目停工清算中,直接损失可能包括已投入的建设成本、设备折旧等。而可得利益损失则可能涉及项目预期利润、销售收益等。开发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可得利益损失的存在及其与政府收回土地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
3. 赔偿请求的提出与审查:开发商在提出赔偿请求时,应详细列明损失项目及金额,并提供相应证据。政府或赔偿义务机关在审查赔偿请求时,将综合考虑损失的确定性、必然性、直接因果关系以及可预见规则等因素。
四、结论与建议
因政府收回土地导致开发商项目停工清算,损失赔偿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包括可得利益。但具体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建议开发商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为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王某某新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灯塔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1081民初3206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改判请求依法判令张某某村委会赔偿因未交付渔某某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具体赔偿标准以评估为准);
诉讼费由张某某村委会承担。上述法律规定及最高法院生效法院判决确认了违约方应当赔偿可得利益及可得利益损失计算的基本原则,不能以守约方是否实际投入作为赔偿可得利益的前提条件,而是应当按照守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的损失计算可得利益损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王某某新负担。
郯城县天意置业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天意置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享有涉案综合楼6000平方米以外的房产处置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拆迁费20819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从2007年12.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至被告履行完毕之日止);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地产开发可得利益损失1200.7687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2012年1月2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履行完毕止);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位于薛城区永福路(原永安商场,门牌号××)政府回迁营业房1505.4平方米拆迁补偿款9073547.6元及过渡费3426855.77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12500403.37元为基数,从2010年9月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履行完毕之日止);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付可得利益损失评估费90000元;
6.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为弥补原告损失,被告曾于2008年3月22日以“委托书”的形式向原告承诺:
“新村南苑危房改造已进入实施阶段,因此现改造地块土地出让后,国土部门对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所有补偿款项,应返还给郯城天意置业有限公司”。原告郯城县天意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被告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售卖涉案综合楼第三层120平方米房屋的价款360,000元及利息(从2007年10月20日起,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郯城县天意置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9,073,547.60元及利息(从2010年9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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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房地产开发可得利益损失1200.7687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2012年1月2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履行完毕止);
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位于薛城区永福路(原永安商场,门牌号××)政府回迁营业房1505.4平方米拆迁补偿款9073547.6元及过渡费3426855.77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12500403.37元为基数,从2010年9月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履行完毕之日止);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支付可得利益损失评估费90000元;
6.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为弥补原告损失,被告曾于2008年3月22日以“委托书”的形式向原告承诺:
“新村南苑危房改造已进入实施阶段,因此现改造地块土地出让后,国土部门对土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所有补偿款项,应返还给郯城天意置业有限公司”。原告郯城县天意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被告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售卖涉案综合楼第三层120平方米房屋的价款360,000元及利息(从2007年10月20日起,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枣庄矿业集团高庄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郯城县天意置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9,073,547.60元及利息(从2010年9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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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国家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包括在里面吗,合同解除后赔偿损失范围是否包括可得利益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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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