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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8家公司因虚开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涉嫌虚开发票罪 #福州# 2022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了一批送达公告,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福建达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福建达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存在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被所辖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涉嫌虚开发票罪。 18家公司中,虚开价税合计金额最低的为5万元,虚开价税合计金额最高的近5000万元,例如:福建华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无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85份,其中作废10份,正常票575份,共计开票金额49431415.57元,税额494314.29元,价税合计49925729.86元(已扣除作废发票10份)。税务处理处罚:定性为虚开发票,对结存未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认定为失控票。 虚开发票罪立案追诉标准为虚开金额50万元以上或者虚开100份以上且金额30万元以上。因此,对于虚开金额达到上述标准的,将面临刑事责任,而对于未达上述标准的,由税务机关予以处理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罪有两个量刑档次: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该怎么认定呢?虚开上千万元是否会被认定情节特别严重?以下是虚开金额上千万元仅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案例,仅供参考。 1.1.案例一:林某甲虚开发票案 1.2.案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鼓刑初字第215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甲违反国家对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金额达人民币19885858.61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甲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有退赃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甲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1.案例二:木某虚开发票案 2.2.案号: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闽0128刑初177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木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虚开普通发票共19份,票面总金额达人民币1502.021万元,情节严重,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被告人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木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3.1.案例三:林某某虚开发票案 3.2.案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闽0102刑初289号 3.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福州A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国家对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虚开发票316份,虚开金额为人民币28198862元,情节严重,被告人林某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林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判决如下:被告单位福州A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林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对于虚开金额达到5000万元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例如: 4.1.案例四:叶某某虚开发票案 4.2.案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闽0111刑初646号 4.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虚开普通发票达70份,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5352049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叶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其归案后能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并积极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且其具备监管和帮教条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叶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辩护人关于叶某某系投案自首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及主动缴纳罚金,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于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叶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虚开发票罪辩护律师# #虚开发票罪#
一、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大股东需要负什么责任
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大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需要承担公司违法经营的全部后果。
对公司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股东来承担,股东可以解除其经营权和法人资格。
但法人变更需要原法人同意才能办理。
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增值税是我国一九九四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它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审判实践中,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
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有货物的购销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是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金额不实的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主观:
一、虚开增值税票的法律后果法院对虚开发票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虚开发票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法院则应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么开具发票开具正数专用发票流程:
首先,我们要打开电脑,点击进入系统,点击发票管理,点击发票开具管理,点击发票填开,点击发票号码确认,点击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和商品信息,最后打印发票。
三、发票单种类有哪些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
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
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
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
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法律客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达到2000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大股东需要负什么责任
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大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需要承担公司违法经营的全部后果。
对公司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股东来承担,股东可以解除其经营权和法人资格。
但法人变更需要原法人同意才能办理。
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增值税是我国一九九四年开始全面实施的新税种,它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十分猖獗,审判实践中,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存在诸多问题。
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有货物的购销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是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金额不实的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分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
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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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福州疫情拆迁补偿政策,虚开增值税发票主要股东
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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