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报批流程及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方案。
7)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实施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清理,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和供地。
以上是用地报批流程及手续的主要步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如下: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法律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四条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受理预审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法律分析: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在原审中提出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李某某履行2000年6月29日签订的转让土地合约,办理现五华县水寨镇华建街56号(原五华县水寨镇一建街道门店)《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原告;
要求被告李某某办理报建手续证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给原告。在本案重审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提出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
由被告李某某在办理五华县水寨镇华建街56号(原五华县水寨镇一建街道门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供协助义务并承担相关办证费用;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在第二次开庭审理中,原告向本院申请增加应依法打击制裁被告及其违法犯罪行为的诉讼请求,本院当庭口头说明其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告知该增加诉请不属于本案民事诉讼解决范畴。因店地地形与面积有变更,于2000年8月26日,被告李某某把给了李某某的《私人建房用地申请报批表》拿回去,更正店地地形与面积及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但至今未给原告,现要求被告李某某履行2000年6月29日签订的转让土地合约,办好土地使用证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曾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共同负担,驳回原告曾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宋某某、济南市村民委员会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宋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二审诉讼费用由四合村委会承担。本案涉及原章丘市辛寨通达塑料厂的土地与原宋某某承包的干某某预制厂并非同一地块,原预制厂土地是宋某某与他人合伙经营,因经营不善倒闭停业,而通达塑料厂是宋某某投资兴办的企业法人,在塑料厂的经营期间,干某某委会为塑料厂办理集体工业用地手续,塑料厂所占用的土地具有了合法手续,而预制厂土地因宋某某不用,归还了干某某委会复耕还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上诉人宋某某负担。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湖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将位于平湖市乍浦镇雅山东路与南湾路交叉口的234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过户给原告;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
1997年12月3日,被告与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平湖市工商局)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1份,约定被告将其位于雅山东路南湾路西北侧地块以每亩地价107500元的价格转让给平湖市工商局,并约定土地转让款支付给第三方乍浦天妃商场。被告(反诉原告)平湖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反诉被告)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坐落于平湖市乍浦开发区雅山东路与南湾路交叉口2340.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反诉被告)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下,案件本诉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反诉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均由被告(反诉原告)平湖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
判断律师团队实力看四项: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数、督导律师执业年限、有无专业委员会与模拟法庭等质量把控机制、承办律师执业证号能否逐人核验。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各级法院与复议机关代理案件;跨省办案真正的变量是当地补偿口径、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起诉期,以及在本省的办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