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住建局,住建局管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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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

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精通违章建筑的处理

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拆迁补偿住建局,住建局负责拆迁赔偿吗

一、住建局负责拆迁赔偿吗

住建局本身并不直接负责拆迁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赔偿工作主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并由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这些部门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以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拆迁赔偿的责任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意味着,拆迁赔偿的主体责任在市、县级政府,而非住建局。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来承担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但这些实施单位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且房屋征收部门需对其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拆迁赔偿的流程和标准

拆迁赔偿的流程通常包括政府发出拆迁通知、建筑物所有者提出拆迁补偿申请、拆迁部门评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以及补偿发放等步骤。

拆迁赔偿的标准通常包括房屋补偿费、搬迁费、生活困难补助金以及可能的职业安置费等。具体标准会根据地区、房屋类型、建筑面积、房龄、装修情况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三、住建局在拆迁赔偿中的角色

尽管住建局不直接负责拆迁赔偿,但其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可能扮演一定的监管和指导角色,例如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处理等。

综上所述,住建局并不直接负责拆迁赔偿工作,这一职责主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二、房屋拆迁住建局有权查清吗

法律分析: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三、住建局管拆迁吗

法律分析:

住建局管拆迁。

住建局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简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拆迁工作,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拆迁实施工作的指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四、拆迁前住建局会检查房屋吗

一、住建局是无权扣住拆迁补偿的,这个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违法行为的制裁。

首先有必要确定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是个人所有,可以与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妻子无权干涉。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和妻子协商才能做出决定

二、实际上,现在经常有人来对农村房屋进行测量,背后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测量房子是为了确权。

之前很多农村地区宅基地的管理比较混乱。

有些人已经搬到城里去住或者原来居民已经过世了,房子长期空置着。

同时,官方也并不了解村里每个家庭的宅基地有多少面积,拥有这块宅基地的主人是谁。

而在通过对房子的测算和了解,就可以掌握具体的情况。

等到确权完毕之后,就会给村民们发放确权证,以保障农村居民在自家宅基地上面的权益。

这样村民们在获得村委会批准之后,就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新房,或者加盖楼层,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了。

第二,检查是否有危房。

虽然现在农村地区很多家庭都盖起了新房子,但是农村还是有不少老旧危房的存在。

这主要是部分居民比较穷,没有更多资金去建造或翻新房子,只能勉强凑合着居住。

还有就是很多人已经搬到城里去居住,老房子长期空置着,无人打理,也会成为危房。

所以,官方就会对老房子进行测量,就是要统计一下该地区还有多少危房,危房面积有多少,如果有人在里面居住,就会拿出一部分资金帮助户主进行危房改造。

第三,一些人对农村房屋进行测量,主要是农村地区要有新的规划,将来要整村搬迁,这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有些地区要把分散的村民们都搬进新的居民小区,这样既便于人口的管理,又可以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另一个是还有些村子处于山体滑坡,泥石流的多发地段,为了广大村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就要整村搬迁到更安全的地方。

而这两种原因,都是要事先对村民原来的房屋大小,宅基地的面积进行测量,这样在搬到新的地方之后,可以按照原来的数据,重新分房或者提供相应的宅基地。

第四,可能要有重大项目建设。

有些村子正好处于国家要修公路或铁路、水库存等的地块之上,还有一些工厂和企业要搬到这块地上,这就有需要大量征用土地。

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征地,就要经常有人来对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进行测量,测量之后就会给当地农村居民一定的赔偿。

第五,检查是否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村民的宅基地采取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这主要是为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不过,有些村民却喜欢再去占用无主的宅基地,而对于这类侵占村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还是要进行严厉处理的。

所以,相关部门就会派人来检查是否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

五、拆迁归住建局管吗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六、违法建筑的拆迁赔偿是什么

住建局是无权扣住拆迁补偿的,这个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违法行为的制裁。

一、妻子继承娘家房产丈夫离婚后要分割房产吗

妻子继承娘家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在离婚时是有权分割的。

如果在继承时,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权分割的。

二、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规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三、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一、拆迁评估流程如下: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内业结算;

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6、送达报告。

送到拆迁户手中;

7、动迁解释;

8、把报告归档。

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二、拆迁补偿的程序如下: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总而言之,拆迁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看该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那么拆迁费是共同财产;

如果不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就不是共同财产。

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拆迁款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认定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取得房产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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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住建局,拆迁归住建局管吗 -法律知识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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