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至今办理了上百件案件,致力于有效解决各类行政、民商事争议,业务范围遍及全国范围。深耕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赔偿等行政领域,善于从多个角度研究问题,分析处理疑难案件,实质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补偿标准按10年前标准执行,若引发争议,行政诉讼法院会受理,但需满足法定条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这意味着,若被征收人对政府按10年前标准制定的拆迁补偿决定不满,认为其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1. 原告适格: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即拆迁补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为作出拆迁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通常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需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如要求重新制定补偿标准、支付差额补偿款等,并提供相应的事实根据,如当前市场价值评估报告、10年前与当前标准的对比等。
4.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拆迁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1. 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后,会对拆迁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当前市场价值、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等。若发现政府按10年前标准执行补偿决定存在违法情形,如未考虑当前物价水平、未进行市场价值评估等,法院可能会判决撤销或变更该补偿决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案为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2020)赣0721民初186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房屋拆迁补偿款计人民币186786.6元或发回重审;
2.请求判令两被上诉人承担二审诉讼费。在省高院作出“案外人阳某某享有部分产权的认定”后,实际上就已经对上诉人委托的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管理处与两被上诉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的部分前提(面积权属)作出了否定性评价,就足以认定上诉人的损失及损失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并非必须以协议撤销或者变更为前提,尤其是协议为行政协议,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协议诉讼原告,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项虽将行政机关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法律、司法解释亦未对行政机关单方行使变更、解除权的条件进行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的权利无从救济,损害了上诉人的利益。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036元,由上诉人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担。
林某某、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等6000一审行政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其他行政行为案件,原告林某某向本院提供的证据有:
证据1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证明被告委托漳州益社房屋拆迁公司与原告签订。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林某某负担,驳回原告林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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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拆迁补偿纠纷是否为行政诉讼,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法院会不会受理
内容审核:刘育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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