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承包条倒,人死后村委会可以把土地收回吗,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书

咨询
汪文明律师

汪文明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

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集体土地承包条倒,人死后村委会可以把土地收回吗,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书

一、人死后村委会可以把土地收回吗

人死后村委会是否可以把土地收回,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因素。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家庭成员存活情况

1. 如果农村老人去世后,家中还有其他成员存活,那么土地确权不受影响,原有土地归家中其他成员享有,村委会无权收回。

2. 若家庭成员全部去世,即出现“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土地则由村集体收回。

2)土地类型和承包方式

1. 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这些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无法继承。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承包户的所有成员都去世,土地可能会被村委会收回。

2. 林地: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包括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因此,在林地承包期内,即使承包人去世,其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村委会通常不会收回。

3. 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例如,通过流转、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这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在这些情况下,土地通常不会被村委会收回,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3)国家提前收回土地的情况

在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情况下,将依法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的补偿。这种情况下,无论土地使用者是否去世,国家都有权提前收回土地。

4)宅基地的特殊情况

对于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子女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他们可以申请使用权,并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改建。如果子女已经分户且不符合申请条件,那么在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

人死后村委会是否可以把土地收回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是非问题。它取决于家庭成员的存活情况、土地的类型和承包方式、国家是否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以及宅基地的特殊情况等多个因素。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咨询当地村委会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村里分田地是按照户口分还是现有人口

农村分田地主要是按照户口进行分配,而非现有人口。具体来说:

1)土地分配的基本单位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这意味着土地权益与户口紧密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中就包括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再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这一过程中,户口是确定承包资格和权益的重要依据。

2)户口与土地承包权的关系

农民要想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范围内获得分配的土地(即承包方式),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户口则是这一资格认定的关键。换句话说,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才具备申请分配土地的资格。一旦因婚嫁、取得非农业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该人使用或承包的土地会被收回,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户。

3)现有人口与土地承包

虽然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但家庭内部的具体分配可能会考虑到现有人口的实际情况。例如,在分家或调整土地时,家庭内部的土地可能会根据现有人口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每位家庭成员的权益。这种调整通常是在家庭或家族内部进行,并不改变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

农村分田地主要是按照户口进行分配,同时兼顾现有人口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农业农村部发布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实施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实施办法详解

结论前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有偿退出,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并在多地展开试点的一项农村改革政策。承包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并获得合理补偿。

1)政策法规依据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 政策导向:

- 中央政策文件鼓励探索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

2)退出条件与程序

- 退出条件:

1. 承包方主动申请并明确表示不再继续承包。

2. 因户籍迁出、死亡等原因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 承包地被征收、征用或占用且已获得补偿。

4.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 退出程序:

1. 提出申请: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书面退出申请,说明退出原因、面积及期望补偿方式。

2. 审核批准:发包方审核申请,确认符合条件后答复,必要时组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3. 签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退出协议,明确退出范围、时间、补偿方式及权利义务。

4. 办理手续:承包方按协议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交还土地。

5. 补偿支付:发包方或相关部门按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3)补偿标准、方式与后续利用

- 补偿标准:

- 综合考虑土地质量、区位、市场价值及土地流转收益等因素确定,确保补偿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 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一次性或分期支付。

- 社会保障置换: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 就业安置: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 后续利用:

- 重新发包给有需要的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

- 集中流转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生产。

- 用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

4)监督管理与法律保障

- 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退出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和有偿性。

- 法律保障:

- 因退出引发的纠纷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政策,需要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退出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农户在参与土地有偿退出时,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补偿标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若认为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行政救济,必要时也可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四、中央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

中央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核心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并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三十年。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第三轮土地承包的延续与调整

1. 延续原则:第三轮土地承包将延续二轮土地承包的现有成果,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直接顺延土地和承包关系。这意味着在2027年前后,农民将与村集体签订新一轮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大致是2027-2057年。这一政策的核心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会打破二轮土地承包格局,重新分配土地。

2. 适度调整:虽然总体上采取顺延方式,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且村民普遍要求调地时,可以进行适当调整。调整需经村民会议2/3以上集体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2. 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需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并需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交付承包收益。承包人还应接受集体组织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监督。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与退出

1. 流转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还包括转包、出租、入股、反租倒包等多种流转形式。

2. 有偿退出:国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根据自身情况将自己承包地有偿退出给村集体,让村集体再进行合理安排。这有助于避免土地的闲置撂荒,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

4)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利保障

新的《土地承包法》还明确保障了像“外嫁女”等弱势群体的土地承包权利。例如,妇女结婚后,在婆家没有承包地的,其婚前在娘家的原有承包地不得被收回。再如妇女离异后,如果在婆家有承包地的,其离异后在娘家没有承包地的,其在婆家原有承包地也不得被收回。

中央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旨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并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三十年。同时,政策也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适度调整,并保障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与义务,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与有偿退出,以及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利。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发包土地破坏承包制吗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2023最新全文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最长多少年

#农村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收取标准

#集体土地承包条例

#集体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本

#集体土地承包条倒卖违法吗

#集体土地 承包

#集体承包地到期村里有收回的权利吗

#集体土地承包到期怎么处理

#承包集体土地合同怎么写

#集体土地承包到期被征收怎么补偿

#承包集体土地占地归谁

#土地在承包期内集体收回要补偿吗

#集体土地承包出去钱怎么办

#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书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承包条倒,人死后村委会可以把土地收回吗,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书”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里分田地是按照户口分还是现有人口,农业农村部发布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实施办法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承包条倒,人死后村委会可以把土地收回吗,集体土地承包协议书/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什么叫集体土地承包,什么叫集体土地 什么承包土地

25年12月11日
占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土地承包出去了占地补偿款归谁?

25年12月11日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竞标流程

25年12月11日
宅基地属于土地承包吗,宅基地属于土地承包吗

25年12月11日
农村房屋拆迁土地承包,民法典 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继承的规定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承包证可以报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能不能报集体建设用地

25年12月11日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手续,村里集体土地出租需要什么程序,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什么用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承包给谁,村集体土地承包费该归村委会还是发给村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有用吗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承包权政策法规,中央一号文件农村承包土地政策

25年12月11日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年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凭最长年限规定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怎么租赁,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集体用地出租的程序

25年12月11日
集体用地个人房屋,个人买了村民的集体房怎么办,集体用地和个人用地区别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证要办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土地证吗怎么办

25年12月11日
出售集体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集体房产怎么卖

25年12月11日
单位集体房屋拆迁怎么办,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企业拆迁款怎么分

25年12月11日
公司在集体土地上建宿舍,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种植20年属于,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 使用权归谁所有

25年12月11日
集体征收款怎么写,集体土地征收款村民怎么分,集体征地款怎么样分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出租,租用集体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

25年12月11日
村集体房屋买卖评估报告,批准拔用自建房可以买卖吗,村集体搬迁房子评估

25年12月11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11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11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11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11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11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11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11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1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11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1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