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集体土地补偿,不是经济组织成员能得到土地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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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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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是经济组织成员能得到土地补偿款吗

非经济组织成员是否能得到土地补偿款的问题,主要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补偿款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

1)土地补偿款的归属与分配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意味着,土地补偿款原则上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和分配的。进一步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发包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有权请求发包方支付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款。

2)非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补偿款权益

对于非经济组织成员来说,他们并不具备上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和资格。因此,在常规情况下,非经济组织成员是无法享受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土地补偿款的。这是因为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与特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紧密相关。

3)特殊情况下的考虑

也需要注意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某些非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合法途径(如继承、转让等)获得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某些权益,那么他们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主张相应的土地补偿款。如果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等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也可能影响到非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补偿款权益。

非经济组织成员在常规情况下是无法得到土地补偿款的。但在特殊情况下,他们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保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二、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

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政策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留与流转、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以及征地补偿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补偿内容:

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留与流转:

- 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这种情况下,他们将按照原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颁证。

- 对于不在承包期内且已经落户城镇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土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家庭,他们将不再具备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资格,相当于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2. 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

- 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过村集体开具相关证明后,可以依法办理确权。在土地证上需要备注“该权利人非本村农民集体成员”。

- 如果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要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 对于家庭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的情况,除非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不得收回。

3. 征地补偿:

- 如果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具体的补偿金额计算方式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以及价格补贴等因素确定。

- 对于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且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计算方式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以及价格补贴等因素确定。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村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因此,在了解具体的补偿政策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三、农转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

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政策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退出承包地的经济赔偿以及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等方面。

1)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且在承包期内,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同时,他们将按照原有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颁证。如果不在承包期内,且已经落户城镇并退出承包地,或者是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土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家庭,则不再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资格。2)对于退出承包地的农户,他们将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具体金额和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3)在宅基地和房屋的确权方面,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过村集体开具相关证明后,也可以依法办理确权。但需要在土地证上备注“该权利人非本村农民集体成员”。对于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农户,原则上要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的登记。如果是家庭的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是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那么除非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宅基地不得被收回。

农转非户口的最新补偿政策旨在保障农户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迁入城镇后依然能享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四、非农户口如何争夺土地补偿款

非农户口如何争夺土地补偿款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通常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并非可以通过“争夺”来获得。以下是对非农户口在土地补偿款分配中权益的详细解析:

1)非农户口是否能享受土地补偿款

1.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包括非农户口(如果其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确定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理论上都有权享受土地补偿款。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也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发包方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这意味着,非农户口如果符合这一条件,也有权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

2)非农户口如何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1. 了解分配程序:首先,非农户口需要了解当地土地补偿款的分配程序,这通常会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决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2. 提出分配请求:如果非农户口认为自己符合分配条件,可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分配请求,并要求按照民主议定程序进行审议。

3. 监督分配过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非农户口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监督这一分配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3)注意事项

1. 确认成员资格:非农户口在争取土地补偿款时,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在征地补偿安置费确定时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 遵循法律程序:在争取土地补偿款的过程中,非农户口应遵循法律程序,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请求和监督分配过程。

3. 了解地方政策:由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可能受到地方政策的影响,非农户口还需要了解并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

非农户口在土地补偿款分配中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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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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