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权属归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禁止土地私有化,但农民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如果需要征收土地,区、县人民政府在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形下,应发布征收土地的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那么村集体收回农民合法使用的土地,应当遵守怎样的规定和程序呢?作为失地人应注意哪些问题呢?在明律师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公共公益事业建设
村集体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遵守法定程序收回农民使用的土地,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正常使用土地的农民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通常情形包括,为建设公园、休闲广场、公共厕所等公共公益设施,而对本村农民集体的土地收回。但前提应当是给予农民适当、合理的补偿,该问题被反复多次强调,因为土地对农民朋友的生产生活至关重要。
二、擅自改变土地批准用途
村集体发现农民兄弟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取得的宅基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宅基地使用权性质,扩建或者建设厂房,村集体有权通过合法程序收回土地。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改变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因该地上物可能会涉及“违法建筑”这一概念,对此由乡、镇人民政府视情况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无法改正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情形可能涉及“拆除无补偿”。
三、违反一户一宅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所在村集体的农民在未经过分户的情况下,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余的宅基地应予收回。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农民朋友拥有宅基地的数量及面积的相应标准。同时,该条第二款也说明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四、土地闲置满两年
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两年以上未建设使用或者房屋灭失、坍塌、拆除闲置满两年,该宅基地使用权可由村集体无偿收回。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村集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由此可知,土地收回的主体既不是政府也不是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应该是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女性外嫁及城市落户
人口流动也是导致土地收回的要素之一。农村女性外嫁及城市落户后,避免不了户口迁移。那么户口与土地又有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分呢?由于户口变动一定会导致土地被收回么?
《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女性与男性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自然资源部也曾发布通知,要依法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其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宅基地权属应登记到不动产登记薄及权属证书上。
农村女性因婚嫁离开村集体,取得新加入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登记,同时注销原村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进城落户的农民,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六、房地一体下的“宅基地继承”
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去世,村集体可以直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吗?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
自然资源部认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地上建筑物发生物权变动时,建筑物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据此可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由继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房屋同时就继承了土地。如果地上物存在灭失、拆除等情形,村民死亡后,该宅基地使用权人主体资格即灭失,不能单独被继承,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该宅基地所有权。
在明律师再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村集体收回土地不能等同于区、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行为。
如遇到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土地征收,失地人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重点关注收回原因、法定程序、职责主体、补偿标准等方面。
若自身无法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及时尽早向专业律师咨询,保障自身权益,避免损失扩大。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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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