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民法典关于荒山承包的最新规定

咨询
金明宇律师

金明宇律师

主办律师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合同纠纷

深耕行政诉讼领域,专注于征地拆迁方面,代理相关案件达100余件,涵盖了行政案件类型的大部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等,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湖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民法典关于荒山承包的最新规定,湖北省土地承包办法

一、民法典关于荒山承包的最新规定

关于民法典关于荒山承包的最新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荒山承包的方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

2. 同样的土地,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2)荒山承包的法律规定

1.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的明确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

3. 若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时,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3)荒山承包后的权益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4)民法典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和第三百三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民法典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荒山承包的规定是全面且具体的,既保障了承包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承包行为进行了规范,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全国农村土地确权从哪年开始的

全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于2013年全面启动。以下是对全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详细介绍: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政策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土地权属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家决定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目的: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明确土地的归属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土地流转、抵押融资等提供法律基础,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实施过程与阶段- 试点阶段(2009年至2012年):- 200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在全国多地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包括四川、安徽、湖北、湖南等多个省份的多个县(市、区)。- 通过试点,探索了确权登记颁证的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法,为全面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 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至今):- 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随后,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土地确权的热潮。各地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确权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政府、村集体和农户等多方共同参与和努力。 三、主要任务与内容- 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等档案资料,对农户承包地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登记,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根据确权登记结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明确每块承包地的归属和权利状况。-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情况,及时开展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将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实施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数字化管理和动态监测。 四、确权类型与时间线-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启动时间: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完成情况:大部分地区在2013年底基本完成了这一工作,明确了集体土地的范围,如村集体土地、组集体土地等各自的界限,有助于解决邻里间土地界限不清的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政策背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施过程:从2014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然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 完成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通过核发证书确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土地流转提供了产权基础。-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 启动时间:不同地区启动时间存在差异,有的地区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等工作同步推进,有的地区则根据自身情况在后续逐步开展。- 意义:保障农民对宅基地及房屋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减少了因权属不明而产生的纠纷。 五、重要意义与影响- 明确权属关系:土地确权工作通过核发证书,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减少了因权属不明而引发的纠纷。- 促进土地流转:确权后的土地具备了明确的产权基础,有利于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保障农民权益:土地确权使农民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土地权益,增强了其保护土地、利用土地的积极性。- 推动农村发展:土地确权的完成为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土地二轮承包政策大稳定 小调整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政策中的“大稳定、小调整”,具体含义如下:

1)大稳定

“大稳定”指的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基本不变,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一政策导向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该法强调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且发包过程中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这一规定为“大稳定”提供了法律基础,即在土地承包政策上保持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频繁变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2)小调整

1. 调整范围:

- “小调整”则是在保持大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微调。这种调整主要针对人地矛盾突出的农户,即那些因人口变化(如新增人口、人口减少)导致土地分配不均的农户。

- 调整过程中,不能对所有的农户进行普遍调整,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调整的农户进行个别处理。

2. 调整方式:

- 调整方式应依法、合理、公正,避免使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

- 在调整过程中,应尊重农户的意愿和权益,确保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调整目的:

- “小调整”的目的是为了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户之间的公平分配。

- 通过微调土地承包关系,可以更好地适应农村人口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政策中的“大稳定、小调整”是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微调的政策导向。这一政策既体现了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重视,又兼顾了农村人口变化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村干部允许在村里包工程吗为什么

村干部是否允许在村里包工程,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1. 村干部的身份与职责:

- 村干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负责村级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村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而不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特别是商业性的工程承包。

2. 工程承包的资质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 个人通常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质,因此村干部作为个人,一般不能承包需要专业资质的工程项目。

3.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工程承包:

- 如果村里的工程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并且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那么村干部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参与竞标或协商。

- 但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 法律限制与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

- 村干部如果以个人名义或利用职权非法承包工程,将违反法律法规,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村干部在村里包工程并非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如果工程需要专业资质,村干部作为个人通常不能承包。但如果工程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并且采取合法方式进行,村干部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参与竞标或协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免费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全文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2003年版全文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办法全文

#村集体土地承包最长多少年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招标公告范文

#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最长多少年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公示

#农村集体土地事实承包判例

#湖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价格表

#湖北省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办法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湖北省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

#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湖北省集体土地流转

#湖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湖北省土地承包办法

#湖北集体土地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民法典关于荒山承包的最新规定,湖北省土地承包办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全国农村土地确权从哪年开始的,土地二轮承包政策大稳定 小调整是什么意思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湖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民法典关于荒山承包的最新规定/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土地承包订金怎么退回来,承包土地预交定金后要收回吗合法吗

25年12月23日
拆迁后土地承包政策变化,农村土地换土地后土地征迁 补偿归谁所有

25年12月23日
集体土地咋承包,村委会把集体土地承包个人合法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流程

25年12月23日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释义

25年12月23日
集体土地承包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有土地证吗

25年12月23日
土地承包中途土地被征收怎么办,农村的承包土地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征用应该怎么处理

25年12月23日
农村集体土地可不可延包,哪几种人不能延包土地

25年12月23日
土地承包需交恢复费吗,承包的设施农用地需要缴纳复耕保证金吗

25年12月23日
土地承包到期可以延长吗,土地承包到期后可以延包吗

25年12月23日
集体土地发包5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年吗

25年12月23日
2024民法典的地役权对需役地及其上权利的不可分性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增加规定地役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

25年12月23日
集体土地建棚要拆除单,民法典规定农村简易蔬菜大棚不属于违章建筑

25年12月23日
宅基地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民法典规定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23日
居民拆迁土地补偿政策,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25年12月23日
一户多宅基地政策拆迁,民法典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规定

25年12月23日
农村拆迁补偿款政策书,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25年12月23日
农村土地拆迁补偿依据,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25年12月23日
息县政府征用集体土地,民法典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

25年12月23日
不完全产权房拆迁政策,民法典规定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产权证

25年12月23日
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关于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5年12月23日
最新新闻
拆迁面积认定,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3日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房子没了也能主张的赔偿项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2月23日
房子被偷拆,2026年先固定证据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2月23日
安置房不交付,2026年先把付款期限固定住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25年12月23日
停产停业损失,惠州这类企业的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25年12月23日
补偿面积少算,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23日
自管公房拆迁,2026年公房性质梳理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25年12月23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2026年先看建成时间这一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2月23日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2026年赔偿路子梳理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2月23日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25年12月2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