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1972年生,济南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领域研究造诣颇深。志在为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根据您提供的法律依据和相关知识,贫困户在搬迁后一般不能在老家建房子。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宅基地权益的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扶贫搬迁后,如果贫困户已经在新居住地获得了宅基地,那么他们在老家的宅基地权益将可能受到影响。特别是如果签订了旧宅基地腾退协议,那么他们将需要腾退旧宅基地,不能再在老家建房。
农用地转用审批:
如果贫困户希望在老家建房,且该地块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那么他们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这通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是,由于贫困户已经搬迁,他们在老家的农用地转用审批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公共利益的考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房屋。如果贫困户的老家所在地被政府规划为公共利益项目用地,比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等,那么他们将不能在老家建房。
综上所述,贫困户在搬迁后一般不能在老家建房子。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具体分析。如果贫困户有特殊情况需要在老家建房,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政府部门。
可以。
强拆过后我们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拆迁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价值应当以实际面积为标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明确规定房屋价值的确定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还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所记载的面积为准,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未规定房屋面积的确定必须以产权证书为准。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也从侧面肯定了特殊情况下,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屋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
征收人征收房屋时,不考虑特殊情况,仅出于减少补偿之目的,机械的认定房屋面积并给予补偿,不仅没有达到保障居住条件之目的,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
这种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
另外,房屋的价值应当以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标准确定。
2、应当赔偿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面对房屋被强拆,被征收人无法冷静的保存证据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应当赔偿本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此类案件属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违法拆除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
因此,确定赔偿范围既要依据《国家赔偿法》也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等等。
上述费用都属于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应当赔偿。
扶贫搬迁后一般不能回老家建房。
但未签订旧宅基地腾退协议的还能回老家建房,签订旧宅基地腾退协议的需要在第二年对旧宅基地进行腾退,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后,一般不能回老家建房。
签了扶贫搬迁不拆旧房不可以,签了拆迁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异地搬迁旧宅基地一般都是不可以建房的,因为搬迁之后,户口就已经迁出去了,那么老家的旧宅基地就会执行腾退拆除,收回房子所在宅基地,自然就不能建房了。
而且异地搬迁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签订搬迁腾退协议。
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腾退的宅基地为搬迁者唯一的宅基地,更不能随便指认房屋拆除。
房子拆除之后旧宅基地就会被存集体收回,并为搬迁者补偿住房发放产权证,根据一户一宅原则,被搬迁者将无法申请宅基地,没有宅基地,那肯定就无法修建房子了。
异地搬迁有哪些规定?1、属于五保特困户异地搬迁房,屋主的年龄必须要达到六十岁以上,然后由当地的民政部门安排到敬老院居住,每人每平方可以划分二十到二十五平方米,被搬迁人不用出钱,只有房屋的使用权。
2、属于交钥匙工程的异地搬迁房:
这种异地搬迁主要都是针对低保户以及一些经济尤其困难的家庭,在分配房屋的时候人均不得超过二十五平方米,个人也不需要出钱,只有居住使用权。
3、属于一般贫困户的集中异地搬迁安置房:
这种房屋一般都有产权,同时也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是在出售的时候会受时间的限制。
由于地方不同,也会有不同的时间限制规定,有的地方规定五到十年,还有的规定在二十年,所以需要根据当地的政府规定来确定。
而且这种异地搬迁的安置房在领钥匙的时候,每人需要缴纳两千五百元的费用,全家不会超过一万元。
还有就是领了新房钥匙之后,之前的旧房就会被拆除,由村委会收回宅基地,退还为耕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可以。
强拆过后我们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拆迁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房屋价值的损失
房屋价值应当以实际面积为标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明确规定房屋价值的确定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还是以产权登记证书所记载的面积为准,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
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并未规定房屋面积的确定必须以产权证书为准。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也从侧面肯定了特殊情况下,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房屋的实际面积远大于房屋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面积。
征收人征收房屋时,不考虑特殊情况,仅出于减少补偿之目的,机械的认定房屋面积并给予补偿,不仅没有达到保障居住条件之目的,反而降低了生活水平。
这种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
另外,房屋的价值应当以诉讼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标准确定。
2、应当赔偿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面对房屋被强拆,被征收人无法冷静的保存证据以证明其遭受的损失。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应当赔偿本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此类案件属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因违法拆除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
因此,确定赔偿范围既要依据《国家赔偿法》也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等等。
上述费用都属于违法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告应当赔偿。
法律分析:
能,但要补差价,除非你原来的拆迁房面积大于现在分给你的,那会给你补差价钱,但新房一般都是比较大的。
不过,一般来说,大家都会补差价要房子,毕竟这时候的房价比较便宜。
如果你选择以房换房的,需要补差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就不需要补差价。
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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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贫困户在农村能拆迁吗,贫困户搬迁一定要拆老家房子吗
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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