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行政诉讼领域,专注于征地拆迁方面,代理相关案件达100余件,涵盖了行政案件类型的大部分,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等,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法律主观:
第十五条农村居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充分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空闲地和原有 宅基地 ,村内有空闲地和原有宅基地未充分利用的,湖南 农村宅基地 管理办法原则上不批准新宅基地。 第十六条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新建、改建、扩建住房: (一)农村居民符合法律规定分户(必须凭当地派出所的有效分户户籍资料)且无宅基地的(多子女家庭父母只能与其中一个子女共同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现有住房用地面积明显低于规定标准,需新建或扩建住房的; (三)因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或引进重点投资项目和进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四)因避让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需要重建、扩建或迁建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 、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 第十七条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的; (二)未满18周岁的; (三)原宅基地的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本村居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予或改为经营场所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五)户口已迁出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新宅基地的; (六)凡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 (七)所申请宅基地权属不清楚的或影响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第十八条居民建房宅基地标准: (一)县城中心城区、乡镇中心镇区农村村民建房必须按规划布点要求,按照每户用地面积≤80平方米标准进行建设,国道、省道两侧的农村村民建房按照每户用地面积≤120平方米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娄底大道双峰段两厢土地500米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区居民建房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和娄底大道双峰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审同意后,方可按每户用地面积≤120平方米标准进行建设。 (二)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农村居民建房,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3人以下使用耕地不超过90平方米,4-6人使用耕地不超过110平方米,7人以上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园地、林地、荒山空地等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宅基地报审程序:建房申请人持户口薄、 身份证 、原 宅基地使用证 等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初审申请人的条件及初选位置、地类、面积;初审拟同意的,提交申请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户主会议讨论(或以户主签字的形式)通过后,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充分的,申请人填写《居民住宅用地申报审查表》基本情况,村国土资源协管员绘制宅基地定位平面图,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所在乡镇群工站审查,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前应组织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等部门实地察看。
宅基地是农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宅基地使用的规定
意见规定,湖南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农村村民一户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外,其再次申请他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意见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和实施宅基地面积标准。
审批宅基地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面积标准。
同时,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证。
二、新建住房的规定
农民新建住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但应充分考虑农民的现实居住需要,划出一定的范围,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
农村建房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村内有空闲宅基地尚可利用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宅基地。
并且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宅基地复垦。
鼓励各地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逐步向集镇及规划的居民点有序集中。
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一部关于管理和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
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2、规定宅基地的面积和使用范围;
3、规定宅基地的转让和出租;
4、规定宅基地的保护和修缮;
5、规定宅基地的征收和补偿;
6、规定宅基地的监督和管理。
实施的主要措施包括:
1、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建设。
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的规划要求。
2、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和利用。
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的规划要求,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
3、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环境保护。
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环境保护,保障农村集体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4、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发展。
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发展,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
5、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社会保障。
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社会保障,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 needs。
综上所述,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和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
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保障农村集体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先行、一户一宅、因地制宜、生态环保的原则,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住房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将村庄规划和农村住房建设图集编制、集中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相关奖励和补助、执法管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法律分析:
农村建房选址,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避开危险区域。
法律依据:
《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
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还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
建房选址,应当尽量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他未利用地,避开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下采空、地震断裂带等危险区域,严格控制切坡建房。
确因选址困难需切坡的,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确保建房安全。
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统建联建农村住房,实现村民新建住房适度有序集中。
在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
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在高速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高速公路隔离栅栏的间距不少于30米。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在机场周边建房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保护和机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
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实际,制定和公布农村住房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从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免费提供的住房建筑设计图中,选择当地大多数村民接受的示范图予以推广使用。
鼓励村民新建住房时按照示范图建设施工,逐步形成符合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
宅基地是农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宅基地使用的规定
意见规定,湖南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农村村民一户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外,其再次申请他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意见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和实施宅基地面积标准。
审批宅基地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面积标准。
同时,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证。
二、新建住房的规定
农民新建住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但应充分考虑农民的现实居住需要,划出一定的范围,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
农村建房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村内有空闲宅基地尚可利用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宅基地。
并且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宅基地复垦。
鼓励各地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逐步向集镇及规划的居民点有序集中。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意见规定,湖南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
农村村民一户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外,其再次申请他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意见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和实施宅基地面积标准。
审批宅基地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面积标准。
同时,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民新建住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但应充分考虑农民的现实居住需要,划出一定的范围,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
农村建房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村内有空闲宅基地尚可利用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宅基地。
并且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宅基地复垦。
鼓励各地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逐步向集镇及规划的居民点有序集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三、严格依法审批农村居民宅基用地
农民建房安排宅基,要本着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实施规划、有利于综合治理“空心村”和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居住的环境质量的原则来进行,必须限制在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宅基占用耕地。
确属按规划占用耕地的,要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开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农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
凡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可凭身份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要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
鼓励子女与父母同宅。
非本村户籍的公民,一般不得申请宅基地,因故确实需要的,必须具有户口迁移证明,方可安排一处宅基地。
村民申请宅基地须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由村委会张榜公布。
申请宅基地获本村通过的,应依法办理规划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县级人民政府要简化农民宅基地审批手续,提高宅基地审批工作效率,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1、临湘拆迁农村补偿标准
2、临湘拆迁农村房屋补偿
3、临湘拆迁农村有补偿吗
4、临湘 拆迁
5、临湘拆迁办
6、临湘2020年农村农田征收标准
7、临湘市征地补偿标准
8、2021年临湘市拆哪些地方
9、2020年临湘征收计划
10、2022年临湘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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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临湘拆迁农村,湖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