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治律师深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企业厂房拆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争议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兼具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善于从复杂事实中提炼关键法律争议点,坚持“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专业致胜、细节决胜”的办案理念。
近日有一位朋友si信我,问“我配偶是美国公民,但是我有一个6岁的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这样他为我申请美国绿卡移民美国,可以带上我孩子赴美团聚吗?”
_答案是可以的,美国公民可以为继子女申请绿卡,但是前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__1、中、美申请人结婚时,孩子不满18周岁,如果超过了18岁孩子就不符合申请资格,只能等母亲拿到绿卡后再为孩子递交移民申请。
敲黑板,再跟大家普及多一个移民知识!
_关于美国公民申请继子女移民,一般有3种类别:
_第一种:申请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这个类别代称分别是CR2或IR2,申请周期约1年半左右,没有排期。
__第二种:申请已满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这个类别代称是F1,申请周期约7年左右,有排期,目前该类别排期才到2014年12月1日。
_第三种:申请已满21岁以上的已婚子女,这个类别代称是F3,申请周期约12年左右,有排期,目前该类别排期才到2007年3月22日。
如上述类别划分,那么本案例的主人翁是可以为孩子递交CR2IR2移民签证,带上孩子一起赴美的。
法律分析:
不可以。
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
“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
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
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美国的条件绿卡可以给子女办理移民吗?美国的条件绿卡可以给子女办理移民吗可以。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
“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即:
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
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
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
此外,依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例:
永久居民身份可经由放弃行为(如定居他国)而自动丧失,无须先经过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决。
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法律分析:
不可以。
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
“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
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
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法律分析:
不可以。
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
“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
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
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
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重要提示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
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
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
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
三、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
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已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
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1、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
2、房屋拆迁的原则
3、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4、房屋拆迁的赔偿问题
5、房屋拆迁的法律问题
6、房屋拆迁具体法规政策解析
7、房屋拆迁攻略
8、房屋拆迁的政策
9、房屋拆迁有什么标准
10、房屋拆迁有哪些规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冷知识,冷知识丨美国公民也可以为继子申请绿卡?”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冷知识,美国绿卡可以申请父母移民吗
内容审核:赵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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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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