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更新步伐的不断迈进,越来越多的老城区被纳入了征收的范围。能有机会改善住房环境,得到一笔补偿款增加家庭收入,很多老百姓对此还是比较期待的。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都该补什么,应该是很多被征收人更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法律是如何规定补偿问题的。
根据国务院590号令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一般来讲,被征收的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附属物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以及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
当然,这一部分补偿的大头还是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应该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在现实案例中,协商不成的,一般是采取投票、抽签、摇号等多数决定和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按照当地情况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活动。
由此可见,在做出房屋价值评估之前,被征收人至少有参与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看似与最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无关,但却总能潜移默化地对评估环节的合法性产生影响,被征收人一定不可轻易放弃。
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补偿是针对所有被征收人的。
此处需要和大家延展另一个问题,就是对补偿方式的选择问题。根据国务院590号令,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此时的选择权在被征收人,不受征收方的限制,征收方也不可变相或者强制被征收人对补偿方式进行选择。
诸如非住宅房屋只能给予货币补偿,无证面积只能给予货币补偿等“规定”,严格意义上讲都与590号令的精神相矛盾。被征收人大可抓住这些疑似违法点与征收方展开博弈,而不至于轻易在协议上签字。
对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征收方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若征收方向被征收人提供了周转用房,则不必支付临时安置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一般以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主,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实际使用效益、实际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这一部分补偿往往涉及到非住宅房屋的认定问题。认定为非住宅房屋,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房屋的规划许可手续及不动产权登记上为非住宅房屋,即营业性用房;第二,经营行为合法,不能是违法经营。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在实务中,往往会有一些小区一楼的住宅房屋被改成了小卖部、干洗店、小吃店等经营性场所。对于这类的房屋,不是绝对满足该项补偿的条件。一旦涉及到征收,大部分地方政策还是支持给予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具体还是需要看实际的安置补偿方案。
简单讲,住改非的房屋和本来就是非住宅房屋,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上是会有差异的。
综上所述,根据被征收人对补偿方式选择的不同,获得货币补偿的金额计算公式有两种: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金额计算公式: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经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值(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者评估的补偿金额)+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营业性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
二、选择房屋置换方式补偿的金额计算公式: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经由评估机构确定的市场价值(包括房屋装饰装修商定或者评估的补偿金额)-获得的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营业性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
当然,具体的补偿事项和补偿金额到底该多少,还是要结合当地情况,征收方发布的安置补偿方案以及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实践中的确存在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还需要自掏腰包补齐购房差价的情形。此外,还有房票、货币化安置奖励等一系列奖励政策在等着被征收人,究竟合不合适全看被征收人自己的计算和选择。如果大家自己也拿不准所面临的补偿是否合理,可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帮您掌眼把关。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