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后,农村征地程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用地预审意见、先行用地批复等对被征地农民权利救济的影响也为大家所关注,这牵涉到被征地农民在项目启动之初是否有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的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07号建议的答复》中较为详尽地阐述了上述问题。本文,在明律师就结合这一最新《答复》的内容为农民朋友做一番解读。
【要点一:先行用地仍然合法存在】
自然资源部在该份《答复》中指出,为赋予地方更大用地自主权,我部正在草拟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方案,将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同时,我部将积极指导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及时报批符合先行用地政策的项目。
这就透露出两点明确的讯息:一是已有的原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仍然有效,完全能够为先行用地这一特殊程序提供“现有政策”依据;二是未来还将赋予地方更大的用地自主权,先行用地的审批权限或将由自然资源部下放至省一级。
而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
显然,先行用地的适用范围不小,在当下大力推行基础设施建设的背景下,被征地农民在项目中碰到它的可能性也会越来越高。
【要点二:仅取得用地预审,不得占地动工建设】
自然资源部在该份《答复》中明确强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办有关政策要求,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用地预审后允许先行开工,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基本要求。
这就是说,仅取得用地预审意见的项目并不能立即占地动工建设。根据《答复》中下文的内容,用地预审批复后,项目选址如已确定,地方即可提早开展征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落实征地费用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各项征地前期工作,以便及时申请土地征收,保障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据此,用地预审意见虽不能直接指向项目方进场占地施工、强制铲除地上青苗、拆除房屋等行为,但却足以启动法定的征收程序。征地预公告一旦发布,即意味着征地程序的全面铺开,被征地农民也就要全面进入依法救济权利的状态中了。
但无论怎样“提早开展工作”,有一点是为自然资源部的《答复》所明确的——强制铲除、拆除行为只能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去走征地程序,而不能跟着先行用地去“先行拆除”!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是,在当前基础设施建设、旧村改造等全面提速的大环境下,征收行为或将变得更为直接、主动,被征地农民若要有效争夺主动权,就一定不能被动、等待甚至落在后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裁判,用地预审意见、先行用地批复等均被认为与征地补偿安置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不可诉的行为。
这就意味着被征地农民在征地启动之初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间的权利救济抓手很少很少,实际管用的恐只有一个——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令其凑不够90%的签约比例。但在实践中,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绝大多数的房屋和青苗,都会在征地依法报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作出前被拆除或者清理。留到最后的“个别户”面对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或者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其权利救济也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无疑,被征地农民势必要将“协商谈判”的功夫下到极致才有希望扭转被动的地位,单凭依据法条去“打官司”“提复议”,根本解决不了当下的征地补偿安置纠纷。
而这样的协商谈判,一需要趁早准备,二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指导,三一定要建立在房屋、青苗尚在,协议尚未签订的基础上。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