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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啦!征地啦!众多小伙伴们期待的征地项目又来啦~
据濮阳房产网了解,近日,台前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了最新一批征收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个项目共涉及台前县9个村庄!拟征收土地用于现代化农业养殖,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项目建设,快来看看有没有你们村!
详情如下:
01、台前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台土征【2020】第12号
为保障台前县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台前县吴坝镇郑三里村。位于吴坝镇郑三里村西。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现代化农业养殖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乡(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台前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02、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
台前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0]第4号
2020年10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20]681号文批准征收土地0.931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规划用途
吴坝镇柿子园村、西穆村、郑三里村,夹河乡楚庄村、西杨村,打渔陈镇接泊浪村、刘子渔村、男庄村、岳鲁村。(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被征地单位、面积及地类
批准征收吴坝镇柿子园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
西穆村集体耕地0.1155公顷,
郑三里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
夹河乡楚庄村集体耕地0.077公顷,
西杨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
打渔陈镇接泊浪村集体耕地0.3908公顷,
刘子渔村集体耕地0.077公顷,
田庄村集体耕地0.1174公顷,
岳鲁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
共计0.9317公顷(折合13.9755亩)。
四、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计算补偿。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濮政文(2014)69号)规定标准计算补偿。
六、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自行货币安置;少地无地农民社会保障按豫人社规[2019]2号、豫人社[2019]1号文规定执行。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八、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登记。
九、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台前县自然资源局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14日
0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2020】22号
台前县自然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0]2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20]681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台前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吴坝镇、夹河乡、打渔陈镇人民政府,针对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件》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规划用途:
吴坝镇柿子园村、西穆村、郑三里村,夹河乡楚庄村、西杨村,打渔陈镇接泊浪村、刘子渔村、田庄村、岳鲁村。(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根据台前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标准,地价为66-72万公顷。
四、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费为1.8万元公顷。
五、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我市濮政文[2014]69号规定执行,据实清点据实结算。
六、社会保障费标准:按豫人社规[2019]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每公顷63.6万元。
七、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以豫政土[2020]681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我县吴坝镇柿子园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西穆村集体耕地0.1155公顷,郑三里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夹河乡楚庄村集体耕地0.077公顷,西杨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打渔陈镇接泊浪村集体耕地0.3908公顷,刘子渔村集体耕地0.077公顷,田庄村集体耕地0.1174公顷,岳鲁村集体耕地0.0385公顷,共计0.9317公顷(折合13.9755亩)。
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65.2344万元。
青苗补偿费:1.6771万元。
社会保障费:59.2561万元。
八、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将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实行货币安置。
九、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向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十、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台前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实施。
特此公告。
台前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16日
04、征地告知书(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n\n\n\n\n\n\n\n\n\n 05、一书四方案(华能台前40兆瓦风电场)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一、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濮阳市征地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分析:
在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中,拟征收土地位于S342以西、学林街以南、卫都大街以北,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绿地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卫都街道办事处班家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法律依据:
《濮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第一条:
拟征收土地的范围位于S342以西、学林街以南、卫都大街以北,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园绿地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卫都街道办事处班家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一、濮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濮阳市征地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一、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濮阳市征地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
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1、濮阳台前房屋拆迁赔偿款多少
2、河南濮阳台前拆迁
3、濮阳台前房屋拆迁赔偿款多久到账
4、2021年濮阳台前拆迁村
5、濮阳拆迁补偿标准
6、濮阳拆迁标准
7、濮阳县拆迁补偿
8、濮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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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1年濮阳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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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濮阳台前房屋拆迁赔偿款,濮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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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