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法有浓厚的兴趣,长期钻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通过悉心研究和实践,在江浙沪地区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与安置等业务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好地处理征收拆迁纠纷的法律意见。。
要比对两个合同的条款的差别之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合同基本信息的比对1. 当事人信息:比对两个合同中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是否一致,这是合同的基本信息,也是确认合同主体的关键。
2. 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标的即合同所指向的对象,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比对时需确认两个合同的标的是否相同或存在差异。
2)合同具体条款的比对1. 数量与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数量和质量是合同的重要条款。需仔细比对两个合同中关于数量和质量的描述是否一致,包括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标准等。
2. 价款或报酬: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价款或报酬是合同双方约定的经济对价。比对时需关注两个合同中价款或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是否相同。
3.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这些条款决定了合同的履行细节。需比对两个合同中关于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的约定是否一致,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履行方式等。
4.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违约责任是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后应承担的责任。比对时需关注两个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相同,包括违约金的数额、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5. 解决争议的方法:这是合同争议解决的关键条款。需比对两个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一致,包括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3)特殊条款的比对1. 格式条款:如果合同中包含格式条款,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进行比对。关注格式条款的内容是否公平、合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是否履行了提示或说明义务等。
2. 其他特殊条款:比对两个合同中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条款,如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等,并关注这些条款的内容是否一致或存在差异。
通过以上方面的比对,可以全面、细致地了解两个合同条款的差别之处。
当事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请求法庭调整合同条款。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合同变更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 规定内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解释:此条款明确了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允许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撤销与变更的特殊情形:
- 重大误解(《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若因对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品质等有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真实意图不符且造成较大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 显失公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或缺乏判断力,导致合同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 欺诈、胁迫(《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若合同是因欺诈或胁迫而订立,受欺诈或胁迫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二、请求法庭调整合同条款的具体情形
1. 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实例说明:如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突变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此时可请求法庭调整合同条款。
2. 合同存在不公平条款:
- 显失公平:如前文所述,当合同条款显失公平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庭变更或撤销。
- 实例说明:在消费合同中,若商家利用消费者缺乏经验或处于危困状态,设定远高于市场价的商品价格或过重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可请求法庭调整相关条款。
三、请求法庭调整合同条款的程序与注意事项
1. 准备起诉材料:
- 民事起诉状:需明确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 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往来函件、邮件、聊天记录等,以及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2. 提交起诉材料至法院:
- 将准备好的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 参与诉讼过程:
- 缴纳诉讼费用:按照法院要求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 出庭应诉: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陈述案件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 遵循诉讼程序: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4. 等待法院判决与执行:
- 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同意变更合同,则双方应按照新的合同条款履行义务。
- 执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注意事项:
- 及时行使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等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务必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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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能不能请求法庭 调整合同条款,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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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