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华律网、百度网特邀律师,在《法制与生活杂志》发表有文章,在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进行普法活动时现场采访报道。
父母的房子拆迁安置到孩子身上,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规定。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在此情况下,父母的房子拆迁后安置到孩子身上,可以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且该赠与是特定于孩子的,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具体情况分析:
-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拆迁安置时明确指定了安置房或拆迁款归孩子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不受父母婚姻关系的影响。
- 如果拆迁安置时并未明确指定归属,但后续父母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的形式将安置房或拆迁款赠与给孩子,并且明确表示只归孩子一方所有,那么这也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
3. 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而父母拆迁安置到孩子身上的财产,无论是通过直接安置还是后续赠与,都明确指定了归属,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的房子拆迁安置到孩子身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部分财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后儿媳要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的约定。
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如果达成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2. 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该房屋将归相应的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 但如果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且拆迁安置房有增值部分,那么这部分的补偿通常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50%。
3)其他考虑因素:1.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那么该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被拆迁房原本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财产。
2.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后儿媳要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寻找专业律师的咨询,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离离婚再次分割财产时效是怎样的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之日起计算。可以在离婚后再次提起分割遗漏财产的诉讼。
也有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是离婚时漏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的第二天起计算。如果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因具体情况而异,可能为三年、两年或一年。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适用的诉讼时效,并及时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法律信息。
要是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能分到财产
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分到财产的。
1)财产分割与离婚提出方无关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与是由谁提出离婚没有直接关系。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离婚,都不会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2)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个人财产的保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些个人财产是不予分割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4)特殊情况下的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外,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女方提出离婚并不影响其分到财产的权利。在离婚时,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都会依法进行分割和处理。
父母离婚,女儿跟母亲生活,父亲死后女儿能否继承遗产以及如何继承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女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因此,即使父母离婚,女儿跟母亲生活,她仍然属于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2)女儿如何继承父亲的遗产1. 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将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父亲的配偶、其他子女等)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也可能因特殊情况而有所差异。
2. 遗嘱继承: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中指定了女儿为继承人或分配了遗产份额,那么女儿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父亲的遗产。遗嘱必须合法有效,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形式和内容的规定。
3. 遗赠扶养协议:如果父亲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协议中约定了女儿作为扶养人或受遗赠人,那么女儿将按照协议的内容继承或接受父亲的遗产。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
3)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如果女儿有上述行为之一,将丧失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但如果女儿有悔改表现,且父亲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则女儿不丧失继承权。
父母离婚女儿跟母亲生活,并不影响女儿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继承父亲的遗产。同时,也需要注意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的相关规定。
公证以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取消的,但并非随意取消。具体分析如下:
1. 撤销公证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2. 撤销公证的程序:
- 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需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 复查申请应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公证机构将对提出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3. 撤销公证的效力:
- 若公证机构决定撤销公证书,则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即该公证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 若公证机构决定更正公证书,则按照更正后的内容执行。
4. 诉讼途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还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但需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应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以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取消的,但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程序。若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应依法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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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了儿媳要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怎样的,父母离婚女儿跟母亲 父亲死后遗产能继承吗怎样继承
内容审核:崔庆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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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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